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背景:
2019年5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2019年4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依法加强土地用途管控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94号)要求“严格依据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用地规划条件、作出规划许可”;2019年7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专门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要求“严格执行规划设计规范和标准,未依据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的,不得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及上述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规划管理,科学合理指导片区开发建设,开展连云港市龙河广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
二、项目概况:
龙河广场北片区是我市重要的城市节点,为加强片区规划管理,完善老城区公共配套设施,落实上位规划要求,开展龙河广场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在对片区现状调研及周边片区关系分析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重点研究片区交通优化(需开展交通影响分析)、地下空间优化、城市设计、地块经济性核算(含拆建比)等,确定片区发展定位、整体布局和路网结构。统筹考虑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绿地、水系、竖向、地下空间以及海绵城市等各方面规划控制要求,确定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控制指标,为片区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依据。
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服务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龙尾河、龙河路,南至陇海路、大庆路、通建巷、苍梧路,西至南极路、海昌路,北至解放路、陇海路,面积约1.4平方公里(详见附图)。
2、服务要求:
(1)研究进度要求
于2021年11月30日前上报连云港市资委会审议,12月31日前报连云港市政府审批,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按如下约定周期向采购人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
1、2021年8月底前,形成初步成果;
2、2021年10月底前,通过专家论证;
3、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形成上报连云港市资委会审议成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2)研究深度与成果要求
2.1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
符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及国家、省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的要求。
2.2设计成果要求
成果构成: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和附件。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交通影响评价和其他材料。
专家论证成果需提供:汇报演示文稿(PPT)、电子文件、汇报简本10套(A3规格双面编排打印)。最终成果需提供:汇报演示文稿(PPT)、最终成果电子文件(2000坐标CAD、JPG)、纸质成果5套(A3规格双面编排打印,软装)。
a)规划文本:主要阐述总则、土地使用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公用设施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城市五线规划控制要求、城市设计等重点内容。
b)规划图件:区域位置图、用地现状图、用地潜力分析图、用地规划图、公共设施规划图、综合交通规划图、公用设施规划图、综合防灾规划图、城市“五线”规划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各类规划分析示意图、建筑高度分区图、基本控制单元划分图、分图则、城市设计相关图件等。可结合实际,增补其他规划图件。
c)规划附件:包含规划说明等内容。规划说明着重对文本条文作出解释,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分析规划方案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交通影响评价等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
d)电子数据:规划成果应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应的业务管理要求,汇交必备的支撑数据。
★3、服务期限:
2021年11月30日前上报连云港市资委会审议,12月31日前上报市政府审批,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4、服务标准:
符合《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江苏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及国家、省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文件、规定、标准的要求。
5、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组由项目总负责人、城乡规划专业负责人、市政交通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组成,需包含城乡规划、建筑、市政、交通等专业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中途更换,如确需更换,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项目总负责人和城乡规划专业负责人在中间成果论证、专家评审、向市政府汇报等须亲自参加。
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按规划编制进度,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规划成果获得连云港市政府批复并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后无息结清项目余款。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负责本项目调研、社会调查、考察、专家咨询、论证、会务、印刷等环节产生的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