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2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霍山县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工作,为安徽省乃至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全面开展提供经验与标准规范。
二、建设内容及需求
(1)房屋建筑调查
采用遥感影像识别、现场采集、数据核查等手段,在霍山县开展房屋建筑地理位置、建筑用途、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设防基本情况等信息调查工作。其中房屋面积为1583万平米。
工作内容包括:
①实施方案编写;
②基础资料收集,并根据已收集资料对系统数据进行内业预处理;
③技术培训与指导:由技术人员到乡镇村进行集中技术指导和培训,业主组织进行一次实地外业调查集中培训指导。;
④调查过程成果质量抽查:在乡镇村居等相关部门人员调查过程中,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调查人员整改;
⑤调查最终成果质量检查:调查结束后,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调查人员按要求完成整改;
⑥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检查与验收;
⑦技术总结编写。
(2)市政设施
市政设施调查范围包括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以及城市供水设施。市政桥梁调查范围为城市建设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市政道路调查主要为城市道路和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城市供水设施调查范围为城镇供水设施,包括城市的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
其中桥梁20座,市政道路106公里,供水管线250公里,供水厂1座。
工作内容包括:
①实施方案编写;
②技术培训与指导;
③根据采购人提供资料进行系统数据录入;
④调查过程成果质量抽查: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调查人员整改;
⑤调查最终成果质量抽查:进行内、外业抽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反馈至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调查人员整改;
⑥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检查与验收;
⑦技术总结编写。
3、成果提交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包括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
数据成果: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霍山县的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各种要素信息为一体,反映数量、属性与设防水平及空间分布的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
图件成果:霍山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承灾体分布图。
三、其它
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