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1、 采购内容及要求是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
2、 每个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 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必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对标段内的部分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 本次采购的产品(服务)所涉及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5、 中国国家标准及其它被普遍认可的标准,由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国家的其他权威标准;原有规范若已被废弃,则以相应的新规范为准。
6、 磋商供应商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要求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产品(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7、 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概述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36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摸清我省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的重要手段。
根据(浙水灾防〔2021〕13号),省水利厅负责我省水旱灾害普查。为保证普查任务有序实施,省水利厅委托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编制省级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要求,为全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的有序实施提供顶层设计;指导、规范、协调全省项目的实施,提供项目监督检查、技术指导、项目验收咨询等服务;审核各市县的水旱灾害专项调查与评估成果,确保调查评估数据与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实施方案中明确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范围涉及区域。
瑞安市作为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的90个县(市、区)之一,本次普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等四方面内容。通过开展瑞安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摸清瑞安市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防洪抗旱能力,客观认识瑞安市水旱灾害风险防治能力,促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水平,支撑应急管理决策。
2、基本情况:瑞安市位居我国黄金海岸线中段,地处上海经济区和厦漳泉金三角之间,东经120°10'15"~121°15'00",北纬27°40'10"~28°01'00"。陆域面积127km2,海域面积3037km2,下辖12个街道、9个镇、2个乡,总人口143.79万,是浙江省重要的现代工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分为西部山区、中部丘陵、东部平原、浅海滩涂和沿海岛屿等5类。西部为中、低山丘陵地,属雁荡山与洞宫山的余脉,是天然的林业基地。其间群山绵亘,峰峦起伏,海拔一般在600m~1000m,最高峰巾子山海拔1320m;中部为丘陵与河谷冲积平原,是主要经济作物产区;东部为飞云江冲积和沿海淤积共同作用形成的平原,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平均海拔在10m以下。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基本情况
瑞安市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为山区,中东部为平原,省级河道飞云江自西向东,汇入东海,高楼溪、玉泉溪、石龙溪、戈溪、大日溪等是西部山区的骨干河道,温瑞塘河(瑞安段)、瑞平塘河(瑞安段)、中塘河等是东部平原的骨干河道。
2、采购清单
根据《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瑞安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实际,确定瑞安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及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具体任务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
|
|
1 |
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及分析 |
项 |
1 |
二 |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
|
|
1 |
水库、闸站、堤防、蓄滞洪区安全隐患调查 |
项 |
1 |
三 |
山丘区重点城集镇山洪风险调查 |
|
|
1 |
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 |
个 |
4 |
四 |
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 |
|
|
1 |
玉泉溪、高楼溪、金潮港洪水淹没图编制 |
条 |
3 |
3、具体工作内容
2.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及分析
在瑞安市范围内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主要开展以下两类资料调查:①基础资料:2017~2020 年水资源总量、地表水供水、地下水供水,居民生活、生产等供用水资料;现状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源工程防御能力,监测、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现状(2020年)城镇供水水源情况。②灾害事件资料:2008~2020年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镇等受灾及损失情况,并注明引用出处或文字记录以及历年实施的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③录入相关信息。按照统一的技术、数据格式和要求填报县级干旱灾害致灾调查表,录入相关信息,将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复核并上报,同时编制县级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
在分析区域干旱特征的基础上 ,以瑞安市近几年实测降水量系列为样本 ,利用灰色理论和方法建立GM(1,1)预测模型并进行预测,再对计算结果进行历史拟合和精度检验分析,预测结果符合区域干旱的灰色特性。
2.2、洪水灾害隐患调查
对全市所有水库(水电站)、水闸、堤防、蓄滞洪区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安全评价成果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管理状况状态等进行调查,综合确定水利工程洪水灾害安全隐患,按照技术要求和填表说明填报调查表。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成果记录按附表3分类填写。
调查对象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时全省水利工程数量分布为基础,补充新增工程。
(1)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以总库容10万m3及以上的水库(包括有挡水建筑物的水电站)为调查对象。调查水库的空间属性、工程结构特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详见附表 3-1。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 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库大坝的位置。水库位置的标绘以挡水主坝中间位置为准。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开展情况是指近10年内(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 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等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综合考虑大坝安全性态、工程质量、运行管 理、防洪能力、渗流安全、结构安全、抗震安全、金属结构等方面要 求,对水库大坝安全性的综合评估。安全评价的结论将水库大坝安全 类别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
(2)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水闸调查范围为位于河道上过闸流量 5m3 /s 及以上,且水闸发生 风险会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以每一个水闸工程为单元,调查水闸工程 的空间位置、工程结构特性、水闸安全评价开展情况、评价结果等, 详见附表 3-2。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 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水闸工程的位置。水闸工程安全评价开展情况是指近 10 年内(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以来)。填报最近一次安全评价的时间和结论、除险加固完成情况。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等水闸安 全安全管理规定,开展的水闸安全性综合评估工作。水闸工程安全性 分为:一类闸、二类闸、三类闸、四类闸。
(3)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对堤防级别 5 级及以上的堤防工程进行防洪安全隐患调查;5 级 以下的堤防工程,有条件的可参考调查。以同一名称同一规划标准的 堤防为一个自然段,一个自然段为一个调查对象。调查整理每一个调 查对象的空间位置、工程结构特性以及堤防建设达标情况,详见附表 3-3。基于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 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堤防的空间位置。本次不调查生产堤、渠堤 和排涝堤。
(4)蓄滞洪区安全隐患调查内容
以各蓄滞洪 区为调查对象,调查蓄滞洪区的类型;按有关设计规范,分析蓄滞洪 区的围堤建设是否达标,符合有关设计标准要求为“达标”,不符合有 关设计标准为“未达标”;分析蓄滞洪区的安全设施建设是否完成,即 蓄滞洪区的安全设施是否能满足蓄滞洪区运用时人口的安置需求,能 满足即为“完成”,不能满足为“未完成”;填写蓄滞洪区工程安全隐患 调查表,详见附表 3-4。借助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 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在工作底图上标绘蓄滞洪区位置。
2.3、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
对瑞安市陶山镇、马屿镇、湖岭镇、高楼镇等4个重点集镇,开展防洪安全隐患调查,复核分析城镇和集镇集水区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和城集镇历史洪水灾害;对影响城镇、集镇防洪风险的河道进行控制断面测量和河道水文调查,分析暴雨洪水特征;调查城镇、集镇洪水威胁区的社会经济情况;分析城镇、集镇现状防洪能力,评估洪水风险;确定洪水淹没范围,划定城镇、集镇洪水灾害危险区,绘制危险区图;分析确定陶山镇、马屿镇、湖岭镇、高楼镇4个重点集镇雨量(水位)预警指标。
① 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重点及风险程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山丘区重点城集镇,及时更新、调整、复核确定山丘区重点城集镇名录。对于所在流域也纳入本次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范围的城集镇,应结合淹没图编制工作共同开展,相应概预 算进行调整;对于主要受干流山洪威胁的城集镇,其所在流域之前已 开展洪水风险图编制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并按要求继续完成山洪风险调查评估,相应概预算也应进行调整。
② 收集重点城镇、集镇集水区的气象水文资料、小流域划分 及属性参数成果、下垫面提取成果等,整理出适合山区暴雨洪水分析 计算的资料。
③ 调查城镇、集镇洪水威胁区内人口、房屋等信息;通过现 场查勘、问询、洪痕调查和专业分析等方法,调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 最高可能淹没水位,综合确定成灾水位和可能受山区洪水威胁的居民 区范围,调查洪水威胁区内区人口、房屋、企事业单位高程及分布信息。
④ 对影响重点城镇、集镇防洪风险的溪河开展断面测量,调 查行洪影响因素,调查历史洪水位;以满足行洪能力分析计算、现状防洪能力评价、危险区划分和预警指标分析的要求。控制断面测量成 果要反映河道断面形态和特征,推算成灾水位、历史最高洪水位等。
⑤ 调查影响居民区防洪安全的塘(堰)坝、路涵、桥梁等涉水 建筑物基本情况。
⑥ 对于重点城镇或集镇居民区范围有多条河流贯穿且可能引 起洪水灾害的,应分区调查和评价。
⑦ 分析城镇、集镇上游集水区内小流域暴雨洪水特征,主要 针对五种典型频率(5年一遇、10 年一遇、20 年一遇、50 年一遇、100年一遇)分析计算小流域标准历时的设计暴雨特征值,以及以小 流域汇流时间为历时的设计暴雨及对应设计洪水的特征值。
⑧ 分析集镇、城镇的现状防洪能力,主要包括成灾水位对应 流量的频率分析,以及根据五种典型频率洪水洪峰水位及人口和房屋 沿高程分布情况,制作控制断面水位-流量-人口关系图表,分析评价 防灾对象防洪能力,在地形图上确定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 一遇洪水淹没范围。
⑨ 对集镇、城镇山洪危险区等级划分,将危险区划分为极高、 高、危险三级,并科学合理的确定转移路线和临时安置地点。
⑩ 分析确定集镇、城镇的预警指标,重点分析流域土壤较湿 以及一般两种情况下的临界雨量,进而确定雨量预警指标。水位预警 指标采用洪水演进法和历史洪水分析法进行分析确定。
绘制山丘区重点城集镇山洪危险区划图,结合典型频率洪 水淹没范围,制作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
2.4、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
基于全省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或采用推理公式、瞬时单位线或分布式水文模型等方法推求设计洪水,采用基于一维非恒定流水力学方法或曼宁公式等方法开展洪水分析,分析沿程水位和流量,确定洪水特征参数,在工作底图上绘制不同频率(5年、10年、20年、50年、100年一遇或超标准情况)洪水淹没范围。结合承灾体调查成果,统计分析洪水影响的城集镇、村庄、人口,编制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
2.4.1、已有成果和基础资料收集
以中小河流所在流域为单元,收集和整理水文气象、流域边界、河道(网)、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土壤类型、遥感影像、历史洪水、水利工程等基本数据。
河道断面资料:前期(2019~2020 年)我市组织开展了水域调查工作,全市部分河段已有河道断面资料。
地形图:收集流域最新 1:2000 地形图(缺乏 1:2000 地形图地区 可采用 1:10000 地形图)。 DEM 数据:优先采用高精度 DEM 数据(1:2000 及以上),如收 集 不 到 , 可 从 国 家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网 ( http://www.gscloud.cn/ 、 https://www.webmap.cn/)等进行免费下载。 遥感影像数据:2020 年版天地图遥感影像数据。
水利工程:收集主要水利工程基础信息及其调度资料。
历史洪水:收集近年实测洪水资料。
并根据水旱灾害风险及防治区划图, 提出区域水旱灾害防治对策。
2.4.2、现场调查与测量
对重要保护对象、水库、山塘、堰坝、水闸、堤防、阻水构筑物等开展现场调查。
对缺少断面或断面不满足要求的河段开展河道断面测量。河道断面平面布设在下列情况下应当加密:1)河道发生弯曲、转向、突然展宽或者收缩;2)河段所在流域坡面差别较大;3)有堰坝等构筑物改变局地河道地形的河段;4)保护对象(沿河村落、集镇、城镇)所在河段。河道横断面应当足够长,一般应到达河道两侧山脚和跨过沿河村落;高度至少应在山脚和沿河村落高程2m以上,以反映高程分布情况。断面测量间距应小于0.3km。为了有利于洪水影响分析工作的开展,当中小河流经过重要保护对象时,应加密测量河道两侧沿岸高程。
2.4.3、洪水演进模拟
采用实测断面,考虑重要水利工程影响,采用一维非恒定流模拟 河道洪水演进过程,并采用近期实测洪水资料进行率定验证,如无实 测洪水资料的可移用相似流域模型参数。对编制面积较小的流域,可采用水位流量关系或曼宁公式等方法。
采用 5 年、10 年、20 年、50 年、100 年一遇 5 种典型频率,开 展典型频率洪水模拟计算;对于有库闸坝等防洪工程的河段,需进行 超标准洪水分析。计算边界条件可基于全省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进行 计算,或采用推理公式、瞬时单位线或分布式水文模型等方法推求设 计洪水,并考虑干支流、上下游影响,必要时进行洪水遭遇分析。
2.4.4、洪水淹没分析
通过洪水分析计算的洪水水面线,结合历史水灾及局地地形等资料和DEM数据,运用GIS技术,获取洪水淹没范围信息。淹没水深图网格密度不低于30m×30m。
结合承灾体调查成果,统计分析洪水影响的城集镇、村庄、人口;划定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地点。
2.4.5、洪水淹没图绘制
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图式应符合《防汛抗旱用图图式》(SL 73.7-2013)等行业和相关地图及测绘的标准要求,包括基础信息、核心信息和辅助信息3类。各类信息主要包括:
基础信息:河流名称及代码、遥感底图信息,行政区划、居民区范围、危险区、控制断面、河流流向、对象在县级行政区的空间位置。
核心信息:各频率洪水淹没范围信息;转移路线及临时安置地点;编制说明:采用的数据、分析方法以及风险情景(含流域基本情况、设计暴雨、设计洪水、库闸坝工程调洪)等。
辅助信息:保护对象在全流域的地理位置;编制单位、编制时间;图名、图例、比例尺、指北针等。
编制跨县(市、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时,相关县级地区应注意淹没图上下游、县界处的衔接;省级负责跨县(市、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的拼接工作。
本次瑞安市需要编制洪水淹没图的山丘区中小河流主要是玉泉溪、高楼溪和金潮港。
注:以上调查评估任务实施步骤和表格格式内容均要符合《浙江省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
2.4.6 成果提交
本项目需要提交以下成果(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有权增加):
(1)报告类:
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报告;
2)干旱灾害调查分析报告;
3)水利工程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成果报告;
4)瑞安市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现状防洪能力、危险区分布、山洪灾害预警指标计算等;
5)瑞安市山丘区重点集镇山洪风险分析评价报告;
6)瑞安市山丘区中小河流淹没图编制报告。
(2)表格类:
1)瑞安市2017~2020年供用水情况调查表;
2)瑞安市现状(2020年)抗旱工程及非工程能力调查表;
3)瑞安市现状(2020年)城镇水源情况调查表;
4)瑞安市2008~2020年旱情及旱灾损失调查表;
5)瑞安市水库(水电站)安全隐患调查表;
6)瑞安市水闸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7)瑞安市堤防工程安全隐患调查表;
8)瑞安市山丘区重要集镇山洪风险分析评价附表。
(3)图件(数据库)类:
1)瑞安市山丘区重点集镇洪水淹没范围、山洪危险区划图;
2)瑞安市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一张图;
3)瑞安市县级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
(4)标绘信息类
在工作底图上标绘的信息,包括水库大坝、水闸、堤防、蓄滞洪区位置坐标信息。
(5)包含以上所有提交成果的电子版本
三、商务条款
本项目所有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
1)中标单位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可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及项目合同追究中标单位的一切责任。
3)本项目作业过程中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或数据均属采购人所有,中标单位不得在合同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人员约定
2.1、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配合采购人的各项工作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验收、售后服务、突发事件的应对等),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允许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拒不履行的,第一次扣罚5000元,第二次10000元,逐次按5000元递增,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变更项目负责人,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其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给采购人。
2.2、列入负责本项目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每换1人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10000元,逐次按5000元递增,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如成交单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按每人次200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取其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20%给采购人,且享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服务要求: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1).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2).中标供应商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小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项目工作,并按约定向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3).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基本配备。
4).磋商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工具器具仪器设备等详细数量及现况。
5).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及使用单位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相关部门、街道协商,调取调查相关数据。
7).后续配合要求: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8).磋商供应商应在相关领域掌握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专家资源,对本项目后续发展有深入研究,拥有相关专业技术团队,有较强研究基础,熟悉本区情况。
9).本次评审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4、▲工期要求:供应商需在2021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内外业调查及评价分析工作,完成相应报告,并提交初步成果。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温州市水利局进行数据审核汇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
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政府行为以及非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如采购人另有通知,以通知时间为准)。
5、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保险凭证等。
(2)由于本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3)所有成果提交至温州市水利局进行数据审核汇集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60%,待所有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并合格后(验收费包含在本次报价中),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同时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合同金额100%的正式税务发票)。各磋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其风险。
(4) 项目工期或成果质量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合同款,并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6、其他事项
6.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上述所规定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供应商应结合采购内容、要求,市场行情及自身的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6.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外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