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二标段
二、项目概况
二标段北起老远大路,南至大元路,占地约402879平方米。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二标段,养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的土建部分、道路部分、配套设施部分、水电安装部分、园林绿化部分等。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土建部分:厕所3座、驿站一座、跨河景桥2座,停车场5个、休闲娱乐广场5个、景观廊架5个,养护期内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土建设施的维护保养;
2.道路部分:5米彩色沥青园路3公里、2.4米休闲游路2.8公里、人行道3.2公里等内容的养护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执行,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
3.配套设施部分:篮球场3个、休闲坐凳、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标示标牌及垃圾桶等养护期内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
4.水电安装部分:全线给排水系统、绿化喷灌系统、太阳能路灯、高杆篮球场灯、景观投光灯、草皮等及地埋灯、建筑配套照明、弱电监控系统等养护期内确保水电畅通、水电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
5.园林绿化部分:包括所有的乔灌木、地被等内容的养护,包含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含除杂、施肥、浇水、除虫、防病、补栽补种、修剪等),园林绿化养护的肥料、道路绿化维护水费养护单位自行解决;
5.1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如死亡需补栽同等规格的乔木,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5.2 公共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养护期为1年(自养护合同签订之日起后1年)。
四、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养护内容 |
工程量 (平米) |
养护期(年) |
预算单价 (元/平米*年) |
1 |
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二标段(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 |
1.土建部分:厕所3座、驿站一座、跨河景桥2座,停车场5个、休闲娱乐广场5个、景观廊架5个,养护期内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土建设施的维护保养; 2.道路部分:5米彩色沥青园路3公里、2.4米休闲游路2.8公里、人行道3.2公里等内容的养护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执行,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 3.配套设施部分:篮球场3个、休闲坐凳、健身及儿童游乐设施、标示标牌及垃圾桶等养护期内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 4.水电安装部分:全线给排水系统、绿化喷灌系统、太阳能路灯、高杆篮球场灯、景观投光灯、草皮等及地埋灯、建筑配套照明、弱电监控系统等养护期内确保水电畅通、水电安装设备的维护保养; 5.园林绿化部分:包括所有的乔灌木、地被等内容的养护,包含维护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及垃圾清运;所有绿化植物的养护管理(包含除杂、施肥、浇水、除虫、防病、补栽补种、修剪等),园林绿化养护的肥料、道路绿化维护水费养护单位自行解决; 5.1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如死亡需补栽同等规格的乔木,树干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5.2 公共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毁损,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 6.养护单位在养护期内需按招标面积养护到位,如有未养护到位的,结算时扣除该部分未养护面积的养护费。 |
402879.00 |
1 |
8.65 |
现场园建、绿化植物清单详见本项目附件。
五、服务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养护管理质量技术要求
1、养护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由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中标人原因致使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详细工作内容及要求
2.1环境卫生:对所养护区域内及时进行清扫及保洁,具体由中标人按投标文件中的实施方案执行。
2.2 园林维护
2.2.1、园林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①为确保养护质量,中标人需对本合同项下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中标人根据现有园林绿化现状制定的绿化维护管理专项治理方案(见投标文件),要严格落实到位,清除退化、枯死的乔灌木,及时修剪草坪,防治存在病虫害的苗木。
②养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中标人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③中标人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中标人未按规定补植,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养护费中扣除。
2.2.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①乔木养护:确保保存率100%,树木挺直完整,骨架均匀,树叶茂盛,按要求施肥,防病虫害,及时修剪,无死株、缺株,树穴内无杂草等。
②绿地养护:各类乔木灌木、草皮成活率、保存率100%,生长良好,无枯枝败叶,无死树死苗,无损毁,按要求修剪、施肥、防病治虫。园林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堆物等。③园林小品、园路、雕塑景石及护栏、围栏、休闲座凳、后山水池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石面、结合缝处无松动、无杂草、干净、雕塑景石保持原有姿态,面貌、体态、轮廓清楚逼真,按时设立警示牌,并定期清洁、查验、维护、修理。
④给排水沟、池、井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对管道、雨水口、水表、给水管道等进行抽查、保养。
⑤秩序管理和日常工作档案资料管理等。
具体执行标准由中标人按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方案实施,特别是园林绿化养护要严格按照养护管理月历进行养护,确保园林绿化整体观赏效果好,无裸露黄土,花卉健壮,按月开花等。
2.3白蚁防治及其他病虫害防治
2.3.1现状绿地有白蚁病虫害情况,中标人要严格执行针对现场情况制定的白蚁防治技术方案(具体见投标文件),有效的控制和消除白蚁隐患。
2.3.2白蚁防治具体要求:
①根据项目的白蚁危害及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发现蚁情必须以挖巢法、药物防治、药物诱杀、打孔灌药等措施根治工程范围内的白蚁,白蚁防治应不破坏绿化,不影响各类乔灌木生长。
②质量要求:白蚁防治效果达到99%以上。
③药剂要求:工程中所需白蚁防治药物全部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高效低毒药物
2.4养护管理日常进度及要求:承包人应按时制作养护日、月报表,及时向发包人反应养护情况。
2.5应急预案:灾害天气、事故灾害期间,中标人应成立专门性的施工小组,与采购人设立的灾害应急防护工作指导组相互配合,听从采购人指示,并按采购人要求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并采取各项应急措施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各类应急预案及要求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类应急预案部分内容。
3、双方对服务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服务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4、在养护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其他项目管理人员。
5、本项目所需临时设施用房等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格内,采购人不提供服务人员住宿、食堂等。中标人应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妥善解决好服务人员住宿、餐饮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6、中标人应及时提出生产用水、用电申请,经批准后在采购人提供的水、电设置点装表计量,其水、电设置点位置的维护、管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完成由设置点起至施工区域内的水、电线路的架设及施工区域内的施工通道的修建、维护。养护服务期内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单位的设备、临时设施和材料须自行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除白蚁防治工作可委托给专业公司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若中标人在承包养护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将被解除承包合同:将承包的绿地养护管理转包他人,连续两个季度被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或承包期内共计三个季度被考核评定为不合格。中标单位被解除承包合同后,招标人可以按相应标段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下一投标人按原投标价承接养护管理。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选择新的承包人。
10、中标人职责1中标人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绿化养护工作;2接受并主动配合采购人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4因中标人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11、绿化养护基本要求1为确保养护质量,中标人需对中标后的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2养护过程中,中标人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以避免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如因中标人操作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对于中标人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中标人养护费中扣除。4中标人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中标人未按规定补植,采购人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苗木费及补植费用从履约保证金或养护费中扣除。
12、中标人必须按相关规定为其项目实施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等保险,人员安全责任自负;采购人概不负责。
13、各标段范围内的公共设施必须对外开放使用,中标人必须及时维护、养护到位。
14、中标人必须完全服从《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管养单位考核试行办法》。详见本章第六条。本项目养护服务期内,若《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管养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生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六、考核办法
(一)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管养单位考核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工程养护项目管养单位的监督考评管理,确保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养护项目管养维护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促进我区园林绿化管养维护水平不断提升,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长沙县城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以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月考核细则》、《长沙县城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长沙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长沙县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长沙县城市物业外包考核标准》以及行业部门管理规范要求、承包合同及附件等。
二、考核机构
届时业主单位将组织成立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养护项目管养单位考评小组(以下简称考评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长沙经开区环城绿带建设养护项目管养单位工作进行考核和日常考评工作。
三、考核对象
各项目的管养单位。
四、考核内容
对管养单位的履规履约情况、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按标准执行维护作业情况、社保落实情况和实际维护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模式
按照“分级考核”模式对管养单位进行考核。
1.管养单位内部考核
各管养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督查考核体系,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依据考核标准及承包合同对公司内部管理、维护质量以及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日常督查考核;同时各管养单位应按照承包合同要求,拿出一定比例的承包费作为奖金,每月对公司内优秀维护区域和优秀员工给予奖励。
2.业主单位综合考核
业主单位组织成立考评小组,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所辖管养单位内部督查制度的落实以及其他内部管理情况、日常维护质量和应急处突情况等进行常态督查、严格考核;考评小组每季度不定期的对管养单位的工作进行巡查,对日常发现的问题应采用“日派单”方式,及时将情况反馈至管养单位并督促其整改到位,并将扣分情况汇总至季度考核当中。
考评小组每季度定期(每季度末前10天)或临时组织对管养单位内部管理、履规履约、维护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较严重问题或反复出现的问题督促管养单位整改到位;考评小组不定期对各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履规履约和维护效果进行监管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考评小组每季度组织对管养单位进行一次讲评。
(二)考核结果(均实行百分制)
1.季度考核成绩
季度考核成绩由业主单位综合考核成绩及数字化考核成绩组成。
(1)业主单位综合考核成绩由考评小组每季度定期(每季度末前10天)或临时根组织对所辖管养单位的内部管理、履规履约情况及日常维护效果的督查考核结果,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评价计分;
(2)数字化考核成绩由数字城管中心依据考核标准对数字城管案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计分。
(3)物业公司重大工作失误,各类检查或领导督查问题处置不力,采取扣分制。最高在季度总成绩上扣5分。
(4)季度考核成绩按业主单位综合考核成绩80%、数字化考核成绩20%计算得分。
2.年度考核成绩
考评小组每年度邀请周边企业、周边社区对各管养单位服务质量和维护效果进行评价计分。年度考核成绩按全年各季度考核平均成绩80%和周边企业代表、周边社区代表评价计分20%计算得分。
3.等次划分
(1)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
(2)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95分以下为“良好”;
(3)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为“合格”;
(4)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的免予扣款;
季度考核成绩为良好等次的按(100-季度核成绩)/100×季进度款×10%扣除管养单位承包费;
季度考核成绩为合格等次的按(100-季度考核成绩)/100×季进度款×20%扣除管养单位承包费;
季度考核成绩为不合格等次的按(100-季度考核成绩)/100×季进度款×30%扣除管养单位承包费。
所有扣除款项按以上规定在进度款中扣除,并在项目结算总额中扣除。
2.年度考核
有一个季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对管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个季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承包期内共计三个季度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将清退出场解除合同,并将其列入经开区园林管养单位招投标黑名单。
七、本办法自2019年3月起试行。
附件:季度考核扣款示例
某管养单位两年承包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折合每季度承包金额×72%为90万元。
如果季考核成绩为95分(优秀等次),则不扣款;
如果季考核成绩为85分(良好等次),则扣款15%×90×10%=1.35万元(折合1.5%);
如果季考核成绩为75分(合格等次),则扣款25%×90×20%=4.5万元(折合5%);
如果季考核成绩为65分(不合格等次),则扣款35%×90×30%=9.45万元(折合10.5%)。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