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磋商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注:目前招投标系统无法进行远程二次报价功能,须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采购需求说明
1.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0〕793号)、《安徽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推进方案》(皖土壤办〔2020〕5号)和《安徽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皖农环函〔2020〕363号)等文件的总体要求和技术规范,在繁昌区建设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立面积不少于700亩的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样板。
2.以繁昌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在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区域。在分析示范基地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繁昌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工作和技术方案。通过实施适用的安全利用与或修复治理技术,降低示范区土壤重金属有效态含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3.全过程做好试验示范基地的实施记录与调查监测。依据NY/T 3343和NY/T398等标准,完成示范基地土壤与农产品监测点的布设、采样和检测任务。对比示范基地建设前后监测数据,提交效果评估报告。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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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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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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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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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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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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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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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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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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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区耕地土壤改良与安全利用集中推进示范展示基地建设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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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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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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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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