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项目需求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采购需求内容 |
1 |
采购内容 |
具体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及本部分“技术需求” |
2 |
单位及数量 |
具体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及本部分“技术需求” |
3 |
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具体见商务要求 |
4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
具体见本部分“技术需求” |
5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
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6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7 |
技术规格要求 |
具体见本部分“技术需求” |
8 |
物理特性要求 |
/ |
9 |
安全要求 |
/ |
10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 |
详见本部分内容 |
11 |
现场踏勘 |
无 |
12 |
现场讲标时间、地点及人员 |
时间:开标日当天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安排 地点: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20楼评标室 人员:讲解人员1至2人(含相应标项项目负责人) |
一、技术需求:
标项一:“工业制造预制T梁商品化管理体系研究”科技项目
一、目的
为探索交通工程传统建造向工业化制造模式的转变,以中小跨径标准预制T梁为研究对象,研究工业制造预制构件产品商品化管理体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产品合格证制度;针对30m标准跨度后张法预应力T梁,开展工业制造标准化设计与型式试验研究,基于工效学,进行预制预应力T梁工业流水线制造快速生产工艺工效分析研究。通过系统的研究初步形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的角色转变,提升交通工程工业制造管理与监督水平。
二、 意义
1.初步形成工业制造预制T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以提升我市交通工程工业制造管理与监督水平;
2.深入研究预制T梁工业流水线制造快速生产的工艺工效,以探索工业制造模式;
3.推动传统“行业预制构件”走向“工业产品”,加速推进我局交通强国建设,提升交通工程工业化水平。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旨在为探索交通工程传统建造向工业化制造模式的转变,以中小跨径标准预制T梁为研究对象,通过系统的研究初步形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明确相关行业部门的角色转变,提升交通工程工业制造管理与监督水平。主要研究内容如下:
(1)工业制造预制构件产品商品化管理体系研究
研究工业制造预制构件产品商品化管理体系,如预制构件产品研发申报、产品设计、工程应用、质量验收、定额编制等流程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产品推广办法及政策,并发布工业制造预制构件商品推荐目录。
(2)工业制造构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研究
研究商品化构件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生产相关预应力混凝土产品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通过认证的企业方可生产相应工业化产品。
(3)工业制造预制构件产品合格证制度研究
研究商品预制构件产品检验指标、检验方法以及评判标准等检验规则,建立完善的产品合格证制度,以保证工程质量。
(4)30m预制T梁工业制造标准化设计与型式试验
针对30m标准跨度后张法预应力T梁,进行适用于工业制造的整孔与节段两种类型产品设计,形成标准图,并开展相关的型式试验研究。
(5)工业制造流水线工效学研究与产品定额编制
基于工效学,进行预制预应力T梁工业流水线制造快速生产工艺工效分析研究,并开展产品定额编制。
四、预期目标:
1. 构建一套工业制造预制T梁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
2. 编制一套适用于工业制造的整孔与节段两种类型产品设计标准图;
3. 形成预制预应力T梁工业流水线制造快速生产的工艺工效研究报告。
五、预期提交成果:
高水平论文3篇,申请发明专利2个;撰写研究报告一份;完成成果验收;至少完成一个实际工程应用案例。
标项二:“宁波城市拥堵溯源及公交需求分析研究”科技项目
一、研究背景
随着宁波城市化、机动化高速发展,对人才吸引力提升,人口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城市交通面临一定压力。但是,目前交通数据大、类型多、结构复杂,缺少多源数据融合与挖掘,对城市规划、交通治理等方面的支撑不足。本项目基于交通出行大数据挖掘与融合分析,开展出行OD、拥堵溯源、职住平衡、公交需求分析等交通治理关键技术研究,对精确分析交通运行状态、提升交通运行效率、优化交通资源配置等具有积极意义。
二、研究目的
1.挖掘分析城市交通多元大数据,为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2.分析城市交通拥堵成因,提升城市交通拥堵治理能力;
3.分析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情况,为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提供依据。
三、研究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通过充分利用交通系统现有数据资源基础,融合道路运行数据、公共交通运行数据、用户出行数据、互联网公司数据等多源数据,开展城市职住时空特征和职住匹配关系分析、道路常规性拥堵原因溯源、公交需求分析等研究,分析城市交通运行状态及出行特征,为优化城市交通运行以及提升拥堵治理能力提供支撑。本项目主要研究以下几个方面:
1、职住分布及居民出行特征分析。基于多源数据挖掘与融合,寻找人员在宁波城市空间的驻留规律、工作与居住关系,分析宁波市的人口规模、职住分布及出行时空特征等情况。
2、交通拥堵区域的拥堵原因分析。通过监测与分析数据,对于景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区域的拥堵情况进行分析;采用交通溯源的方法,从出行需求、出行习惯及时空特征方面分析区域交通拥堵的原因,为交通改善方案制定提供支撑。
3、城市公交出行需求分析。分析现状公交站点与出行热点区域的覆盖情况,公交设施与需求匹配情况,寻找公交供给盲区;分析公交的出行效率,寻找公交出行的薄弱点,从公交出行角度指导交通拥堵治理策略制定,优化出行结构,助力公交都市建设。
4、对策与建议。提出优化城市交通运行及提升拥堵治理的相关对策建议。
5、本项目所需研究数据由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城区内高速收费站等交通部门数据;城管、公安、交警等相关横向政府部门数据、互联网公司用户出行轨迹数据等;以上数据提供时限为2021年1月-2021年12月(须提供相关承诺)。
6、拟派本项目研究人员需参加现场调研、与相关横向政府部门沟通,部分研究数据因涉敏无法脱离相关信息系统,拟派研究人员中需有1名现场研究人员。(需在拟派人员名单中列明)
四、预期目标:
1)计算不同时空维度下交通出行特征指标,为分析交通拥堵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2)开展职住平衡分析、出行OD及溯源分析、重点区域拥堵成因分析等治堵关键技术研究,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供理论支撑。
3)《宁波城市拥堵溯源及公交需求分析研究》报告;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
标项三:“基于AI技术的在大型港口输运系统方面的智能系统研究”科技项目
一、项目背景及意义
大型港口的输运系统是港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目前采用的人工巡检模式效率低、可靠性差,误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影响了港口生产,且输运系统多采用封闭型的管廊形式,输运时扬尘较多,环境恶劣,也不适宜人工巡检。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在港口领域广泛应用,港口智能化、智慧化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开展基于AI技术的大型港口输运系统方面的智能系统研究,改传统的人工巡检为智能巡检,既改善工人工作环境,又提升码头安全生产水平,将有力支撑宁波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发挥硬核力量。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大型港口输运系统巡检管理现状和国内外经验借鉴。调查分析国内外典型港口及宁波舟山港在输运系统巡检管理方面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相关经验。
2.基于AI技术的在大型港口输运系统方面的智能系统方案。设计一套全流程闭环管理的输运系统智能系统方案,用智能巡检代替传统的人工巡检,方案主要包括智能识别、分析决策和智能处置三部分,构成一个管理闭环。智能识别,利用现场智能检测设备7*24小时不间断识别输运系统的图像、温度、振动和声音等数据,并上传至集控中心实时储存。检测皮带承载面正面上异物、撕裂、撕边、破洞、开裂、跑偏等异常情况,识别率85%以上;检测皮带承载面背面撕裂、破洞、开裂情况,识别率85%以上;检测皮带回程面的落矿、撕裂、破洞、开裂、撕边、跑偏等异常情况,识别率85%以上。分析决策,利用算法模型实时分析检测的数据,判断设备是否存在故障以及故障位置,及时报警。智能处置,根据故障信息,利用智能系统自动调整现场设备,实现自动纠偏、料斗自动滴水等功能。
3.实际工程应用案例。供应商需提供或租赁宁波市大型散货码头输运系统封闭式廊道作为工程应用案例的场地,廊道长度大于等于800米,输运系统运行速度大于等于3米/秒,廊道有大于等于5度的坡度。考察输运系统的智能系统方案在该场地的实际应用案例情况和实施效果。
4.应用推广展望。输运系统的智能系统方案在宁波全港域或国内其他港口的应用推广前景,所需保障措施等。
三、预期目标
1.构建一套基于AI技术的在大型港口输运系统方面的智能系统。
2.提交《基于AI技术的在大型港口输运系统方面的智能系统研究》报告,且在宁波市大型散货码头中至少完成一个实际工程应用案例;发表公开期刊论文1篇;申请专利1项。
二、商务需求
项目 |
要 求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进度安排 |
标项一: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标项二: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标项三: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
▲款项支付条件及方式 |
1、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 2、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并在财政资金到账后,支付剩余合同款。 |
▲履约保证金 |
无 |
质量标准 |
产品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1、具有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2、具有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按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3、具有其他标准及规范的,按照最新的标准及规范执行。 4、招标文件规定质量标准的,投标人的承诺。 |
验收标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及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进行验收。 |
▲其他 |
1、在采购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由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实施有利害冲突,影响或可能影响考核公正的情形,一旦出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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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个标项的最终实施金额=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自筹金额,根据甬交发(2020)85号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自筹金额/最终实施金额必须大于等于20%,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统筹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