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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市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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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7160000166667 发布时间:2021-07-16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1年南宁市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服务采购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本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3、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专利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4、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资质文件应真实,如出现虚假应标情况,投标人除了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外,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来确定赔偿金额。

5、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未注明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6、本需求一览表中要求提供的文件材料,必须在《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或《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应答时,注明相关文件材料放置的页码,相关文件材料装订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未注明或页码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评审。

7、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分项限价(元)

1

2021年南宁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1项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适应中小学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新需求;掌握灵活多样的学科教学方式,创新学科课堂教学模式和策略拓展中小学音乐与综合实践活动的形式,了解前沿的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办法提升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教科研能力,打造学科教学骨干团队。

★二、培训对象、人数、时长、地点、方式

1.培训对象及人数:南宁市中小学音乐骨干教师,70人。

2.培训时长: 暂定培训时间7月初,共计7天。

3.培训地点:广东深圳或其他广西区外教育发达地区。

4.培训方式:集中研修。培训期间,结合培训对象实际有针对性安排2所基地开展基地研修和观摩学习,时间1天(或两个半天)。(基地学校须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管理高效、办学特色明显、办学水平较高、学科教学风格凸显的优质学校,能够有效满足学员的观摩研修和实践需要。提供基地学校简介和合作证明)。

★三、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资源丰富、内容新颖、质量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音乐学科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突出学科常用的实课程的设计与实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方法、学科教师课研究,合理安排师德修养、党史教育、教育方针政策、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在课程设计上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参与式或任务驱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培训课程中实践性课程少于50%。

四、培训队伍

培训专家团队由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优秀教研员、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的高校专家组成。实行首席专家制度,首席专家原则上为本校(机构)高级职称以上教师,研究专长与申报项目(领域)相一致,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有丰富实践经验。培训专家团队中一线优秀教研员、音乐学科名师骨干教师比例不少于5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少于60%,广西区外高水平培训专家不少于80%。

五、培训管理及服务

组建培训管理团队,责任分工明确,每期培训班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等教学保障条件。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安全、卫生。严格考勤管理,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方案

投标人填报《2021年南宁市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单独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集中培训、基地研修的具体安排)。方案设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培训项目目标需求精心研制。

七、培训材料

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269500.00

2

2021年南宁市中小学安全稳定管理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

1项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升党性修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应对与处理能力;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技能。

★二、培训对象、时长、地点、时间及方式

南宁市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干部70人,在浙江省宁波市开展集中培训7天。培训期间安排2所基地开展基地研修和观摩学习,时间1天。

★三、培训内容

课程要求:培训课程资源丰富、内容新颖、质量高,聚焦教育政策解读、党史学习教育、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安全实操演练、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在课程设计上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采取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任务驱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队伍

根据项目组建一支专兼职数量足、结构合理、水平高的培训专家团队,具有丰富的教师培训实践经验,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培训专家团队由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一线中小学校长、教授及其他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专家组成。

五、培训管理及服务

组建培训管理团队,责任分工明确,每期培训班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等教学保障条件。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安全、卫生。严格考勤管理,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方案

投标人填报《2021年南宁市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单独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集中培训、基地研修的具体安排)。方案设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培训项目目标需求精心研制。

七、培训材料

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269500.00

3

2021年南宁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

1项

一、培训目标

通过会计人员加强会计核算基础管理,着力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培训对象、人数、时长、地点、方式

组织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及市、县区教育经费统计工作人员110人在四川省成都市或山东省青岛市开展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安排2所基地开展基地研修和观摩学习,时间1天。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党史教育课程、十九大以来中央、教育部下发的教育政策文件的课程、理健康教育课程、政府会计制度的重点和难点解析、企业会计准则新变化解析、审计发现问题案例分析、学校财务管理实务操作、内部控制制度、表达与沟通能力提升等。重点围绕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趋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财务档案管理理论和方法、财务管理创新策略、内部控制操作规范要领、领导经济责任审计、预算项目财政绩效评价、财务人员心理健康课程等方面设置培训课程培训课程中实践性课程少于50%。

四、培训队伍

培训专家团队由具有丰富的财务知识、实践经验较丰富、水平较高的财务专家、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的教授及其他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专家组成。培训专家团队中高级职称比例不少于60%,培训当地授课专家不少于80%。

五、培训管理及服务

组建培训管理团队,责任分工明确,每期培训班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有效管控培训过程并给予及时响应服务。制定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提供项目实施期间所需的培训(授课)场所、授课所需教学设备设施、参训教师必要的学习资料等教学保障条件。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条件,确保安全、卫生。严格考勤管理,严格培训考核评价,对按要求完成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六、培训方案

投标人填报《2021年南宁市教育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单独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集中培训、基地研修的具体安排)。方案设计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培训项目目标需求精心研制。

七、培训材料

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培训过程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培训项目总结报告、参训学员名单信息和考核结果、培训签到表、培训课件、培训工作简报、学员培训满意度测评问卷及问卷分析报告、培训的过程性照片及视频、宣传材料等)。

423500.00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中标人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只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不签署其他附属协议)。

★二、 教师培训服务期限:2021年12月前,具体培训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

★三、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一)服务的价格,包括全部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劳务费、现场教学等其他费用。

(二)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三)采购人1-2名项目管理人员在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材料费及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一)子项目1《2021年南宁市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子项目2《2021年南宁市中小学安全稳定管理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培训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验收合格,采购人一次性转付项目培训费中标人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开具正式发票。

(二)子项目3《2021年南宁市教育系统财务工作培训班》,由参训学员单位自行支付培训费,中标人向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五、项目实施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目标、需求分析、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日程安排、培训课程设置、专家团队、培训管理、后勤保障、考核评价、项目经费预算等。

★六、中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由中标人按实际赔偿损失,并将由采购人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一)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不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要求提交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三)培训过程不按双方确认的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的 。

(四)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换培训专家的。

(五)培训资源及培训材料不完整或造假的 。

(六)由于培训管理失误造成较大事故的。

★七、投标报价要求:培训项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本项目涉及的培训项目经费预算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南宁市本级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行〔2018〕481号)。

培训经费定额标准:广西区外办班集中培训:550元/人.天。

若投标人投标培训经费标准和相关规定不一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不低于1万字的详细项目经费分配方案,每个细项经费预算分配合理,并提供有力的相关佐证材料。

★八、后勤保障:中标人必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条件,解决集中培训学员报到当天及离会当天到机场、火车站的市内交通及培训期间学员住地往返培训基地的交通,确保培训人员安全、食宿卫生。

★九、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培训项目承担机构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培训成果使用权:归属采购人。

★十一、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南宁市财政局等相关培训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采购人要求以及投标文件响应的承诺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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