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6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精神,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转变城市建设理念,优化城市发展模式,坚持“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原则,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实现空间约束和资源约束并重,保护和恢复城市生态,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功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温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0〕14号)、《关于印发《温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温海绵办〔2020〕2号)、《关于公布全省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结果的通知》(浙建城发〔2020〕53号)、《关于加快编制区域化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及申报示范区的通知》(温海绵办〔2020〕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经开区海绵城市相关工作,完成各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亟需针对性编制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便于海绵城市建设具体项目按计划系统性的实施,以满足经开区近期与中期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目标。
同时,海绵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体量庞大,需要专业技术团队合作,协助推进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推进经开区区域化海绵城市建设,使其足国家、省、市对海绵城市建设考核要求,在建设现状调查和建设全过程管理等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撑;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理论技术问题进行答疑和技术培训;参与指导项目复审复查,并针对海绵城市建设思路的梳理。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主要有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与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两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1、针对现阶段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的建设先转及专项规划近远期规划要求,以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为核心,转变城市发展观念,从经开区长期发展和战略高度出发,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加快经开区的海绵城市建设;
2、本次实施方案编制目标为,到2025年,建成区5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3、结合《温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及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要求,确定“十四五”期间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结合区域内场地基本情况,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绿地规划、城市水系开发、环境保护及生态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的确定区域内管控分区,并将管控分区指标分解到地块,确定不同地块的海绵城市管控指标;
4、对重点建设区域的项目进行归纳汇总,制定区域内的详细实施建设方案和实施细则,规范和引导城市建设行为,理顺相关工作机制体制,提供组织、制度运营和绩效考核与监督,合理安排近远期建设任务,有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目标。
(二)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1、完成基底情况调研,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思路
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基底情况调研可分为两部分:
(1)实地踏勘:调研并分析经开区海绵城市拟建重点区域现状本底条件下在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和水资源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相应的调研报告,并制定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基本思路。
(2)根据交通和建设局提供的规章制度文件、转向规划等资料,梳理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完善项目库。
2、建立审查及验收机制,实现项目全过程管控
为有序推进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满足国家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化考核及浙江省优秀县市区验收考核等关键节点计划要求,本次技术服务对标《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为经开区在整体建设项目推进、技术条件确定、技术方案审查、施工竣工检查、动态评估考核等方面提供海绵城市建设咨询服务工作。
3、完善规章制度,协助应对年度考核验收
积极贯彻落实温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经开区区域特色,协助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相关规章、制度、相关政策及配套技术文件等的完善。协助完成经开区年度考核部分工作,如资料整理、项目评估、答辩材料编制、辅助答辩等。
4、系统梳理,协助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化评估现场复核
针对经开区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协助区海绵办评估经开区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协助经开区完成区域化现场复核,陪同现场考察。
5、定期定点提供答疑,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进程
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始于2012年,理念的推广及技术的应用需要经过实践创新,推出更加适用于经开区的海绵设施,同时以建筑与小区、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及城市水系等诸多类型的项目建设本底,实施相应的技术答疑与建设指导。具体分为以下两部分:
一方面,针对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后评估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答疑。旨在规范海绵城市设计思路的梳理及规范化建设。
另一方面,针对特殊建设项目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力争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需以《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遵循规划范围内的各法定规划,结合《温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与中心城市水系、排水、防洪排涝、道路、绿地等专项规划相衔接,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满足国办、住建部、浙江省住建厅等关于海绵城市发布的系列文件政策要求。
1、项目需以《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主要用地规划的依据,同时结合范围内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进行管控。
2、项目需结合《温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与中心城水系、排水、防洪排涝、道路、绿地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3、项目需对国办、住建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海绵城市的系列文件、政策进行解读,并用于指导本项目的编制。
4、项目需结合实际情况,并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建设思路与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路线。
5、需结合项目的用地管控指标,落实主要海绵城市指标,对具体实施的项目应有十分明确的指导措施。
(二)温州市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本项目技术咨询服务需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及文件相关要求与规定,如下所示:
(1)《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
(2)《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3)《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17年)
(4)《低影响开发雨水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SZDB/Z 145-2015)
(5)《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 11/685-2013)
(6)《民用建筑雨水控制与利用设计规程》(DB33T1167-2019)
(7)《浙江省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维护技术导则》(2019)
(8)《温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
(9)《温州市海绵城市工程设计技术规定》(2015)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办〔2015〕75号)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8号)
(12)《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20〕14号)
(1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445号)等。
四、实施方案编制深度
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需包含文本说明及附图附件内容,具体内容需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背景介绍、主要问题分析、总体目标、技术路线、建设任务、时序安排、目标可达性、资金保障等编制要点。且海绵城市实施方案内容需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17年)、《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技术规范》(SZDB/Z 145-2015)、《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 11/685-2013)等相关要求。
实施方案需满足国家、浙江省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考核要求,最终成果能够指导温州市经开区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深度能够满足重点项目海绵建设开展初步设计。
五、成果要求及提交形式
(一)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提供《温州市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果稿。
配合管理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进行动态跟踪。
成果要求:
1.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及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
2.需提供文本 2 套,电子光盘 1 套(含说明书文本、图纸、模型源文件电脑汇报文件)。
3.文本说明要求
文字说明要准确、完整,能表达实施方案的意图及内容。
第一部分 说明书
第二部分 图纸
基本图纸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01 区位示意图
02 用地现状图
03 污水管网现状图
04 雨水管网现状图
05 2030年建成区用地规划图
06海绵管控分区图
07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图(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指标分解)
08 海绵城市相关涉水基础设施布局图
09 污水管网
10 雨水管网图
11 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规划图
第三部分 图则
第四部分 文本
(二)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
本项目成果提交形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服务内容 |
主要成果 |
1 |
协助甲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现状梳理 |
调查报告、影像资料等 |
2 |
协助甲方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管控及日常服务工作 |
会议纪要、审查意见、评审意见、 现场检查记录、验收报告等 |
3 |
协助甲方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考核验收 |
会议纪要、评审意见、验收报告、 汇编材料、汇报PPT、影像资料等 |
4 |
协助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化评估现场复核 |
会议纪要、评审意见、 验收报告、汇编材料、汇报PPT、影像资料等 |
5 |
定期定点提供答疑为甲方提供海绵城市技术答疑 |
会议纪要、签到记录、影像资料等 |
七、服务年限
本次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服务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成果稿提交为止。后续配合管理单位,对项目的服务进行动态跟踪。
本次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限1年。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元),其其中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部分92万元,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部分88万元,投标人的任一部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付款方式
2.1 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费用部分: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待财政资金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
(2)中标人提交中间成果并通过评审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30%。
(3)待中标人提交结题成果完成规划编制批复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30%。
2.2 经开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费用部分: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待财政资金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45%的预付款;
(2)合同到期后,经项目整体验收合格,采购人向承包费支付该部分合同金额的55%。
3、其他要求等内容见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