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扬冶路(东起高架桥西至加油站)、甘八线(南起水库桥北至丁锦小区)、四所路、山杨路主要干道物业保洁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管理区域
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扬冶路(东起高架桥西至加油站)、甘八线(南起水库桥北至丁锦小区)、四所路、山杨路主要干道。
2、岗位人数及工作时间
服务人员数量、安排、调配等需服从采购人统一管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管理服务。
3、岗位编制基本要求
序号 |
工种 |
数量(人) |
要求 |
备 注 |
1 |
保洁领班 |
1 |
女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做事勤快,有管理经验 |
不考虑保险 |
2 |
保 洁 |
5 |
女性,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做事勤快, |
不考虑保险 |
3 |
合 计 |
6 |
|
|
4、 合同起始时间
合同自2021年07月 日至2023年06月 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 服务要求
1、作业服务范围
1.1、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扬冶路(东起高架桥西至加油站)、甘八线(南起水库桥北至丁锦小区)、四所路、山杨路主要干道物业保洁服务工作。
1.2、上述道路两侧垃圾容器每日垃圾清除及清洗维护。
1.3、上述道路绿岛保洁。
1.4、上述道路视野范围内少量建筑垃圾及杂物的清理。
2、作业时间要求:
2.1、作业方式:每日上午一遍集中清扫,在清扫保洁时间内实施限时保洁,垃圾和漂浮物等现象,及时解决。
2.2、作业时间:
2.2.1保洁作业:早7:00至晚17:00“滚动作业”(根据季节调整)。
2.2.2其它作业:绿岛、绿化带、树池、树坑的保洁与道路清扫保洁同步进行。
3、其它要求:
3.1作业量清单上拟配备作业服务人数全部为一线作业人员。
3.2必须合理安排各个时段各路段的作业人员(满扫时作业人员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分班时作业人员数不得低于规定人数的1/2,保证作业时段内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服务考评细则》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绿岛保洁方案,保证绿岛内无暴露性垃圾、杂物。
3.3由于工程施工、各类活动、节假日期间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外,不作调整。
3.4因突发情况(如台风、雨雪、冰雹、霜冻等天气或气候因素,或车辆、行人等人为因素,或是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道路污染必须及时清除,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外,不作调整。
3.5少量垃圾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大量的垃圾杂物、装潢垃圾或发现正在装修的住户,必须及时上报街办社区和当地环卫所。
3.6作业包内环卫设施(果壳箱、垃圾桶(池)、分类收集站台、取水消防栓等)、路政设施(窨井盖、雨水篦子、路面开挖面等)、应在2小时内口头向环卫办汇报,8小时内书面汇报。
3.7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规费、保险、税金的调整,其它费用的调整或出现新的费用等),除甲方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3.8风险因素的变化,除甲方要求外,投标总价不作调整。
四、作业要求
1、整体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日常清扫保洁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等。
2、 人员配备要求
清扫保洁人员5人,保洁领班1人
3、车辆配备要求
3.1、电动保洁车:1辆
3.2、三轮保洁车:5辆
4、道路作业标准
4.1、清扫保洁实行上午一遍集中清扫,其余时间实行巡回保洁,路面见本色。
4.2、全路段清扫保洁无死角、无暴露性垃圾和零星垃圾袋,路牙无淤泥渣土,道路、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
4.3、每日清扫作业应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道路早晨第一遍清扫应于每日7:00前结束,主次干道、街巷、人行道、垃圾容器、树穴等周边应整洁。
4.4、降雪天气及时组织铲雪作业,道路融雪后,路面灰渣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扫干净。
4.5、适时组织路面冲洗,保证路面无积尘。
4.6、道路清扫保洁人员在作业时,应穿环卫处统一规定的制式工作服,采用的作业工具必须是环卫处统一规定的制式工具,工具和服装上的字样也必须按照环卫处统一规定设置。
4.7、必须无条件完成节假日、重大检查、重要保障任务及突击任务时的清扫保洁工作,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8保证绿岛、绿化带、树坑、树池的清洁,做到无杂物,限时保洁要求与道路清扫保洁一致。
5、垃圾收集清运作业要求
5.1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时间:即早晨4:00-7:00(夏季35℃以上下午收集可适当延时)。
5.2必须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作业人员(正常作业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员90%,实行机械化收集清运的可适当减少人员),保证作业时质量达到《垃圾收集清运市场化考核评分细则》要求。
5.3在垃圾收集清运时要爱护环卫设施,确保外观整洁。
6、服务方式:包干制
由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中标人投标承诺的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中标人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7、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具体见《服务考核细则》。
五、服务考核细则
为更好的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人民政府及合同有关规定,特制定道路清扫保洁考核细则入下:
1、 雨后路面积水不能超过一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 路面(包括人行道)不能有垃圾、杂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3、 禁止向下水道、绿化带、花池内倾倒垃圾、杂物,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4、 及时清理人行道(包括树窝内)的杂草,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 禁止焚烧垃圾,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6、 城区道路(包括人行道)全体普扫,全天保洁,保持路面整洁,路段无漏扫,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7、 果皮箱应保持完好、洁净,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满溢,周围地面清洁,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8、 工作时间保洁人员不得坐岗、串岗、聚堆闲聊,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9、 垃圾点在垃圾车清运完毕后,垃圾随倒随清,无堆积现象,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10、 保洁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环卫标志服,保持整洁、统一,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11、 环卫工人应按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怠岗,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12、 如遇下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能做到雪停路净的,扣10分;
13、如遇街道重大活动,不听从甲方统一安排的,扣10分;
14、甲方配备的车辆必须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如遇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车辆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车辆交接时,未能保证车辆正常使用的,根据情况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备注:
1、法规督查科按以上标准每周督查两次, 每次督查完后将结果通报局长和各部门;
2、如遇特殊情况或因不可抗力而出现的问题,不列入扣分范围。
对中标人的考核办法
1、月考核达95分(含)以上的,保洁经费全额拨付;
2、考核95分(不含)以下的,每分扣1000元保洁经费;
3、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80分(含)的为不合格,解除环卫保洁合同。
六、 付款方式
1、结算方法为季度结算,各项工作考核后,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于次月15日前将上月物业管理费以转账形式划入乙方指定账号。
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一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打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中。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年。
八、其他
加“★”为必备项,不满足不进入实质性评审。
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车辆折旧及车辆耗材,须充分考虑在服务期间法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费、降温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工具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和办公费等,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缴纳社会保险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合同服务期内如遇政府政策性调资或政策性调整社保基数,物业服务费用作相应上调。
4、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创建活动,配合属地社区开展的有关活动。
5、所有保洁工具及耗材全部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6、物业公司的保洁必须遵守招标方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绝对禁止工作人员动用与基本工作无关的物品。
7、中标人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