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龙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项目采购,为“交钥匙” 项目,共分为一个包。预算金额:人民币 90 万元。
(一)项目总体需求
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软件体系规划、硬件体系规划、数据库设计、系统安全设计、技术路线选型、总体性能说明、关键问题及解决对策等内容。
1、软件体系需求
龙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软件体系需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数据生产软件、网上办事大厅、作业管理系统、成果质检系统、电子签章系统、测绘成果管理系统、数据共享系统、监督管理系统、统一运维系统等。
2、硬件体系需求
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求,从“网络及硬件资源需求分析、网络及硬件体系总体设计”两个方面对本项目的硬件体系规划进行说明,并给出合理的硬件资源清单。
3、数据库设计需求
供应商需提供合理、详细的数据库设计方案。
4、系统安全需求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涉及传输、存储测绘成果等敏感数据,项目建设单位以及测绘服务机构需要进行互联网访问,实现业务委托、合同备案、测绘成果提交等操作。供应商必须从数据传输加密、安全访问、防灾容灾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和规划,避免数据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
5、技术路线需求
在“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搭建过程中,需从体系结构、软件产品和数据共享等方面贯彻“标准与开发”的原则,保证资源体系共享具备良好的互联互通性和扩展性,最大化利用已有系统和软件体系资源。在技术选型方面,关于国产化替代等相关问题,需从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积极引入国产化品牌,推进关键行业数字化、国产化进程。
6、总体性能要求
系统应具有快速响应的特性,用户打开界面和提交事务的平均响应时间应低于 1.5秒。用户进行在线实时查询业务操作的数据处理时间应低于 5 秒。系统可靠性要求
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安全可靠,保障 7×24 小时平稳运行。
若发生故障,2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不能及时排除,需要启用备用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非功能性要求:包含系统易用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的要求。系统易用性要求
用户界面应操作简洁、易用、灵活,风格统一易学。系统的用户帮助文档内容需编写齐备,易于用户进行软件的学习、操作使用。所有交互系统需提供中文图形界面,符合常规视窗系统的操作模式,对于非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应可熟练地掌握整个系统的操作。
系统可维护性要求
系统中的各种功能模块参数可配置化,系统管理员在经过培训以后,可以正常运维, 同时提供完备的系统管理员帮助文档。同时,系统须具有较低的维护成本。
系统可扩展性要求
系统须采用模块化设计,减少耦合度,便于后续系统的运维更新以及研发升级等。
7、关键问题及解决对策
供应商需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具体建设内容
龙口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多测合一”数据生产软件、“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多测合一” 成果质检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数据共享系统、“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系统等内容。具体需求如下:
1、“多测合一”数据生产软件
数据生产软件必须根据《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定制开发,能高效进行底图处理、实体构建、自动成图、自动整饰、分摊计算、并一键输出符合我市“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测绘成果数据,包括:矢量图件、测绘报告、分层分户图、入库数据等;按照烟台市“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要求组织数据结构,按照统一坐标体系、分类编码和数据标准,将多源数据格式统一整理,统一编辑整理各个阶段的测绘数据(如:大比例尺地形图、竣工验收测量成果、房产测绘成果),满足“多测合一”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软件工具需要,并最终输出通用的数据交换格式;支持通过目录树组织各个测量业务的生产流程,支持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自定义增减测量业务等功能;支持自主配置成果目录结构,生产成果直接满足提交要求;支持以工程合并、协同生产等方式融合多人的生产成果,成果报告、图件支持界面化自定义配置,自动计算建筑面积、房产面积,一键输出报告等功能;支持定制相应的数据生产模板和数据转换模板,支持数据采编成图,支持根据规划许可证附图的比例尺绘制图件等功能。
软件提供数据质量的检查功能,实现数据的批量的属性检查、注记检查、图形拓扑检查、数据完整性检查,数据重复性检查。该软件的功能模块要覆盖我市“多测合一” 范围的全部测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竣工测量、管线测绘、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
2、“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
“多测合一”网上办事大厅主要提供给项目建设单位使用,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的服务,具体的功能包括:测绘服务机构名录查询、办事指南查询、项目意向发布、测绘业务委托、业务进度查询、测绘报告查看与确认、服务满意度反馈等。
3、“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提供给测绘服务机构使用,为测绘服务机构提供一个在线的、无纸化的“多测合一”业务办理平台,以提高测绘工作的开展效率,具体的功能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意向浏览及接单、测绘业务委托受理、测绘合同备案、基础数据申请、测绘成果提交、常用资料下载等。
4、“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
“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用于对测绘服务机构上传的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该系统的功能至少包括:目录结构完整性检查、成果报表完整性检查、表格内容一致性检查、图表一致性检查、图形拓扑及空间逻辑检查、质检报告自动化输出、成果错漏项图上定位、质检方案图形化定制等。
5、“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用于对通过质检的测绘成果数据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后的测绘成果数据应具有防篡改特征,以解决电子测绘成果在各部门共享使用时的合法性问题。电子签章系统要求支持对常规的测绘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dwg 图纸、doc 文档、xls 文档、pdf 文档等)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以电子印章、水印、二维码等方式展现。
6、“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管理系统主要对各“多测合一”项目提交的测绘成果数据进行集中管理。系统需要采用“一张图”的模式进行设计,可以在一张底图上叠加显示各类测绘成果数据,提供方便快捷的数据展示、数据查找、数据下载、数据分析等功能。系统要重点实现基础地形图数据的动态更新管理,利用“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建立起基础地形图数据的长效更新与数据共享机制,满足各工程建设项目、各业务部门对基础地形图的使用需求。具体的功能要求包括:地形图数据一张图展示(需要解决 Web 端地形图符号化显示的问题)、地形图数据入库质检、地形图数据局部动态更新、地形图数据任意范围下载、数据变迁历史对比分析等。系统要求支持 GIS 和 CAD 两种格式的地形图数据库,以分别兼容 GIS 和 DWG 两种不同格式的地形图数据文件。
7、“多测合一”数据共享系统
“多测合一”信息平台需要开发相关的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与山东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的对接,依托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自然资源业务一体化平台、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平台等系统的数据共享对接,推动测绘成果数据在各部门间互认共享。
8、“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提供给测绘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对“多测合一”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龙口市“多测合一”工作的有序开展,系统功能需要包含但不限于: 测绘合同管理、测绘服务机构名录管理、测绘服务机构信用管理、项目进度监控、项目统计分析、数据申请审核与提供等。
9、“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系统
“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系统提供给系统管理员使用,用来对“多测合一”信息平台进行维护,具体的功能包括:用户账号维护、系统权限分配、数字字典管理、质检规则
定制、电子印章管理、运行日志监控、业务参数配置、数据回收站、系统流程设计、系统表单设计等。
(三)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标准;试运行满 60 天之后方可申请验收。
2、项目组织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要具有“多测合一”(或者“ 联合测绘”)信息系统开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及数据建库等工作能力。
3、成果交付要求
为能够顺利地实施本项目建设、更好的配合和理解项目相关机制的建设,使采购人能够掌握系统的安装、部署、使用及维护,使不同用户能熟练软件操作和使用,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向用户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方可组织项目验收。
系统交付成果包括如下交付内容:完整应用软件、软件安装包、可部署软件等。 供应商须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
包括:
实施计划; 需求说明书;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安装维护手册;
用户手册; 测试计划; 测试报告; 试运行计划; 试运行报告;
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等。
4、项目培训要求
地点: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一般使用人员不少于 1 天,系统管理员不少于 2 天;
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向采购人提供完备、全面的产品使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确保用户能够对系统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管理员能进行源代码级维护,具体的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培训机构时间和具体工作安排决定。
5、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验收按以下要求:
(1)实现磋商文件、合同和需求说明书中要求的各项功能;
(2)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文档;
(3)本项目成果安装调试完成、系统开发完毕、通过联调测试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4)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达到合同要求且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最终验收。
6、售后服务要求
(1)售后维护服务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后,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期;
(2)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3)维护期内,至少安排 1 名技术工程师驻点;
(4)维护期外,对于系统设计缺陷或功能错误,提供终身的免费维护服务;
(5)系统上线期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委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系统的安装和培训; 全天候 24 小时服务响应,在非办公时间,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 2 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
(6)成交供应商必须提出维护期内的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包括对软件的相应调整(操作平台的改变、数据库改变等),功能模块修改、增加、删除
(注明功能模块免费调整、修改、增加的期限,属于程序 BUG 的问题要求终生免费保修),软件的定期升级等服务方式。
7、知识产权
本项目所采购的软件系统、开发取得的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所有,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完成的各种文件、电子文档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所有,未经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第三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设计方案和软件成果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8、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前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及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项目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所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不允许保留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