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56 号)的要求,各县(市、区)应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水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补齐水库运行管理短板,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对小型水库进行核查评估。
二、基本情况
松阳县小型水库37座,其中小(1)型水库6座,小(2)型水库31座,26座水库分布在松古平原,交通条件便利。其中乡镇村所有的公益性水库27座,县管水库2座,电站业主水库8座。由于兴利灌溉及养殖等因素影响,大部分水库不能空库复测库容。
三、工作依据:
《浙江省小型水库系统治理工作方案》、《浙江省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指导意见》、《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三化”改革试点方案》、《水库大坝安全认定结论》、《小型水库综合评估结论表(评审后)》和《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报告(评审后)》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工作内容:
(1)核查评估
踏勘现场,复测水库库容,核实水库基本信息并评估水库情况。依据小型水库综合评估分类指标逐库提出正常运行、整治提升、降等报废等初步意见,编制《小型水库综合评估结论表》、《小型水库综合评估报告》。
(2)制定“一库一策”
①降等报废水库编制专题论证报告,功能调整水库编制功能调整方案。
②按照“三化”和“三通八有”要求,编制工程措施(含投资)、规模和实施计划;编制制度、预案、控运计划、物质储备计划等。
(3) “一县一方案”
根据水库综合评估分类结果及“一库一策”,分析、汇总各个水库的类别,需要整治提升类水库明确功能调整、加固改造、整改完善的目标、方法、时限、措施以及总体的投资匡算及实施安排,降等报废类水库明确匡算投资及实施安排。最后形成《松阳县小型水库系统治理方案》。
(4)针对松阳县水库现状结合评估结论,提出体制机制(管理模式)、产权化、物业化和数字化等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的改革建议方案。
五、方案范围
松阳县域。
六、、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标准,内容和深度达到控制性方案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并通过评审验收。
2.成果要求
(1)成果主要包括:《松阳县小型水库系统治理方案》及相关附件;
(2)以上报告成果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份数按采购人需要提供不少于12份,电子版最终成果一份。
(3)文件(图纸、文本等)应提交可编辑的电子文档(word、excel、autocad文件格式),电子文档不设加密辅助软件,可脱机使用。
3.完成期限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报批稿。
4.付款方式
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5、特别要求:
如上级水利主管部门对松阳县4座中型水库有系统治理的任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和该项目要求一样的工作内容,费用不在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