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
1、本章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或者优于,否则磋商无效。
2、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3、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请以《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规定为准。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7、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无核心产品要求。
8、项目采购服务所属行业均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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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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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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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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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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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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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乡村振兴(一期)PPP项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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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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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乡村振兴(一期)PPP项目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南宁市
3、项目范围:兴宁区两高两道沿线农村房屋风貌提升整治工程、十里花卉长廊示范带花带项目、污水处理工程、雨污水管改造工程和乡村振兴产业等内容的投资、建设、运营。
4、项目总投资:103097.02万元(暂定)
5、PPP咨询服务内容:PPP可行性论证、市场测试、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编制、PPP项目合同编制以及业务指导、进度控制、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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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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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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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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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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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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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及交付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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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至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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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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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员要求: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或者是国家发改委PPP专家,或者是国家财政部PPP专家,或者拥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的其中一个证书。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人(包含项目负责人)的咨询服务团队。
2. 服务成果要求
(1)必须依据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现行关于PPP项目咨询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编制服务成果。
(2)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它服务内容;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报告编制,并确保项目通过专家联审及获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
(3)按采购人要求的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最终成功签订PPP项目合同。
3. 验收条件及标准:
通过采购人验收,最终成功签订PPP项目合同;符合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南宁市现行关于PPP项目咨询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及采购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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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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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中标人提交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稿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
(3)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开展两报告专家评审会且中标人编制的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4)中标人完善PPP实施方案修改稿并通过政府审批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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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对项目的其他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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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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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制项目方案,可以包括项目初步实施方案、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论证方案、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框架、项目进度计划、公司管理制度及质量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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