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江都区2021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规划方案、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2、项目完成地点: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在江都区占补平衡项目所涉及的镇村,约新增耕地1000亩。
3、项目完成期限:中标单位应于中标后180日内完成。投标人在方案中需制定每个工作节点计划,明确各环节任务要求、工作时限、质量标准等。
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二、技术依据
1、《江苏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
3、《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4、《土地复垦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5、《土地复垦整理项目验收规程》 TD/T1013─2000
6、《江苏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1);
7、《江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土地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6]12号);
9、《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4]5号);
10、《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11、《江苏省农用地分等研究成果》;
12、《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和各类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扬国土资[2017]169号。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三、提供成果
1、项目规划方案;
2、项目面积分类统计表;
3、项目现状图、规划图、总规图等;
4、耕地质量评定报告;
5、项目验收材料。
五、测绘时间、地点
1、采购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工作。
2、本项目占补平衡规模1000亩为暂估量,结算时须按验收确认量计算,实际数量多与少不得调整中标单价。总价为验收确认量*中标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