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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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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260000181663 发布时间:2021-09-26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远程视频会商系统

竞争性磋商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为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设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的通知》(高检发技字(2018)14 号)要求,进一步推进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建设,深入开展高质量的远程会商、案件探讨等应用,实现与最高检、省院、地市院检察、区检察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各部门和全体检察干警利用高清视频技术开展高仿真应用提供保障,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计划建设一套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系统建成后可与高检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其他地市院和区县院提供远程“面对面”交流沟通服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应用指引》、《关于建设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的通知》(高检发技字(2018)14 号)文件指导精神,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此次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建成后需融合高仿真会议、远程指挥、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等多组并发、多部门同时开会的功能需求。

1.2总体要求

1、本次建设包括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网呈会议室声学光学装修一体化设计、沉浸式会议环境改造及整体系统集成。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包含网呈一体化设备柜体、三眼摄像机、三屏显示器、数字麦克风、沉浸式音响、远程呈现主机、智能控制系统、电源管理系统、交互式触控屏等,以及会议室的外设服务。为保证网呈会议室达到良好的真人比例沉浸式互动效果,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原厂技术服务。

2、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须能够与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及其他地市院和区县院等检察院的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实现无缝数字对接,能够实现视音频互联、互通、互控,唇音同步,双流发送与接收等功能。同时,还要能实现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对接,满足原有所有功能,包含音视频的上达和下发、唇音同步、双流发送与接收等。

1.3建设原则

本系统的建设应充分体现先进性、扩展性、经济性、易操作性、安全性、规范性、可靠性、可维护性的原则。

(一)先进性:在网络的架构和系统的关键技术指标上,要采用相关科学技术,所有子系统须采用基于 IP 的架构,以便今后的发展。

(二)扩展性:采用模块化结构,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系统软件具有二次开发和升级的能力。

(三)经济性:在满足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系统建设成本。采用经济实用的技术和设备, 利用现有设备和资源,综合考虑系统的建设、升级和维护费用,不盲目投入。

(四)易操作性:主控界面提供清晰、简洁、友好的中文操作界面,操控简便、灵活,易学易用,便于管理和维护。

(五)安全性:在网络、系统和管理权限层面上,均有相应的安全性设计,核心设备与平台的操作系统需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以提升系统安全性。

(六)规范性:控制协议、编解码协议、接口协议、视频文件格式、传输协议等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

(七)可靠性:采用成熟、稳定和通用的技术和设备,关键部分应采用一体化硬件解决方案、有备份、冗余措施,能够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八)可维护性:系统平台应具备高度的可维护性,有完善的自检、故障诊断及故障弱化功能,在出现故障时, 应能得到及时、快速的维护。

1.4遵循规范

《关于建设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的通知》(高检发技字(2018)14 号)

《人民检察院“三远一网”应用指引》

《关于印发<检察信息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的通知》

《全国检察机关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检察信息分类代码规范》

《检察业务数据格式规范》

《数据交换规范》

《检察信息化建设与发展规划(纲要)》

《检察业务软件评测技术规范》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 4798.4-1990《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无气候防护场所使用》

GB 2423.10-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GB 8254-1988《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干扰极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3926.n-92《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ITU H.264 《视频编解码标准》

YD/T 1171-2001《 IP 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

GB/T 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二、项目需求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属性

1

沉浸式网呈设备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货物

2

会议椅

16

工业

货物

3

可移动双流屏

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货物

4

实物投影设备

1

货物

5

项目集成实施服务

1

服务

三、技术部分要求

产品/服务 1:沉浸式网呈设备

序号

名称

功能、性能、配置或服务要求(符合或优于以下要求)

1

★实质性条款

 

 

 

 

2

 

 

 

 

非实质性条款

1、▲三屏两排网呈产品,提供不少于 16 个坐席,适合大中型会场部署。

2、▲提供 1:1 真人比例的图像显示,可听音辨位的立体声,通过网络真实呈现远端会场的高端视讯系统,真实还原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的效果。

3、▲系统包含一体化设备柜体、三眼摄像机、显示器、麦克风、音箱、远程呈现主机、智能控制系统、电源管理系统、工作台、交互式触控屏等(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4、▲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缝对接承诺书,承诺所投沉浸式网呈产品须能够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及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的高仿真远程会商系统实现无缝数字对接,能够实现视音频互联、互通、互控,唇音同步,双流发送与接收

等功能。同时,还要能实现和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对接, 满足原有所有功能,包含音视频的上达和下发、唇音同步、双流发送与接收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需采用三台不小于70寸(16:9)高清显示器组成,保证屏中图像与真实人物1:1等大,可支持1080p60全高清显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6、▲所投产品应采用专用的远程呈现主机,集音视频编解码器、图像拼接处理器、智能中控主机、音视频矩阵、数字音频处理器于一体,非多个传统会议电视终端、中控主机、矩阵、音频处理器简单堆叠而成。

7、支持H.323、SIP通信协议,支持H.263、H.264、H.264 High Profile等视频编解码协议,支持G.711、G.722.1 AnnexC、G.719、MPEG-4 AAC-LC/LD等音频编解码协议。

8、远程呈现主机具有良好的网络适应性,在出现不高于20%的丢包率情况下,仍能保证声音、图像清晰流畅。

9、支持1080P60帧、1080P30帧、720P60帧、720P30帧等视频图像格式。

10、远程呈现主机须支持不少于6路视频同时编码,支持不少于3路视频同时解码。

11、▲支持3路视频(最大1080p60)画面合成一路一大三小的四画面图像,可发送给远端会场,图像清晰流畅(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12、▲采用三声道音频处理技术实现采集、传输与还原播放。

13、▲实现屏中人物发言时声像同位,不看屏幕也知道是谁在发言。

14、▲支持内置会场中控主机功能,可控制人体感应器,自动控制会场灯光开关。(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15、▲三眼摄像机分辨率不低于5760*1080(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16、▲摄像机采用中置方式,安装位置位于显示屏与设备柜体的中间,保证能呈现人物的完整图像(不切头显示)。

产品/服务 2:会议椅

1

★实质性条款

 

2

 

非实质性条款

1、▲真皮、黑色、非旋转式。

2、每排工作台前部应设有挡板,以便保护与会者隐私和保持会场整洁,提升会议体验。

产品/服务 3:可移动双流屏

1

★实质性条款

2

非实质性条款

1、▲48 寸以上 LED 显示器,1080p,16:9 显示

2、含支架、线缆。

产品/服务 4:实物投影子系统

1

★实质性条款

 

2

 

非实质性条款

1、▲实物投影摄像机,不用时不干扰正常使用。可将实物、纸质文档等材料直接展示在显示屏上或其他会场观看(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标识的检测报告以证明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2、▲要求支持 1080p

产品/服务 5:项目集成实施服务

1

★实质性条款

 

 

 

 

2

 

 

 

 

非实质性条款

1、本次采购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高仿真视频会议室建设集成的设备供货、软件开发、系统安装调试、会议室布局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原会议室拆除,空调、消防、新风、强电等的改造、设备出厂检验调试验收培训等,含中标后的施工图深化设计,制造厂检验,系统软件的开发升级等)。

2、▲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所购产品提供整体的安装实施调测服务,以实现设备的互联互通。

3、▲提供原厂现场服务,其中包含督导服务和会场装修施工两部分。督导服务包含:会场平面、立面、光学、声学设计;会场深化设计、详细施工图、装修指导; 设备安装调试、产品使用培训等。会场装修施工包含:装修材料(含顶面、墙面、地毯、背景墙、灯光、隐蔽布线等)、人工、工程管理等。

四、商务部分要求

1、交付时间:要求本项目自合同正式签署生效起 45天(自然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具体地点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执行)。 

3、质保期:供应商应确保本次采购所有项目的安全稳定的运行,并承诺提供不低于 三 年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进入免费质保期)。

4、所有投标产品交货时需提供原厂家出具的供货证明及售后服务函原件,如有发现是水货或者非正规渠道的, 将拒绝付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5、售后服务要求 

  • 质保期内,本合同项目所有技术和服务发生任何非人为故障,由供应商负责系统恢复。若采购人遇到使  用、技术问题或设备产品出现故障,电话咨询服务不能解决的,中标供应商应承诺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到达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于8小时内修复,确保设备正常工作。若中标供应商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相关问题的,应在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设备产品,确保采购人能够继续正常使用。
  • 质保期内,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服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即时进行电话、邮件及远程网络支持,并在2小时内到场服务。如不到场,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 供应商需提供定期回访服务,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优化建议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 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6、培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操作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课时及培训目标成果等内容。

7、服务保障和自罚承诺

7.1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书面说明已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需求的偏差和例外。

7.2如果发生因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或者其他工作失误,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3如因供应商投入人员过少原因,造成无法在承诺工期内完成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8、报价说明  

8.1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伴随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8.2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服务质量的理由。

8.3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9、付款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不涉及

(2)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到货并按采购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85%,余款在系统稳定运行半年后支付。如未能达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

10、其它要求:

(一)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各项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项目的所有设备采购(包括货物、辅配件、随设备应提交的资料等费用)、人工、利润、税金、保险、技术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本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上述未提及但有关于本次招标设备的采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及质保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增加收费和降低质量的理由。

(三)本章所提供的项目设备技术参数中如未明确说明,但可以推断是整个设备运行时不可缺少或必需的配套材料和工作,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并计入总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备注:

1、本章有带星号(“★”)的内容及商务部分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采购文件中要求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及考量后推荐的品牌或型号,供应商可以采用其他品牌的产品进行投标,但是,所有功能必须能满足采购项目整体性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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