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审计整改,消除农村水电站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结合生态环境部制定的《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18〕325号)及省环保厅《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的通知》(浙环函〔2018〕192号)规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能源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浙水农电〔2019〕1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丽水市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丽水利〔2019〕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编制《丽水市莲都区农村水电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对丽水市莲都区农村水电站(包含已建、在建、规划新建、增容改造电站,具体清单见《丽水市莲都区农村水电流域规划》)进行规划分析、环境现状分析、已建工程环境影响回顾性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减缓措施及监测与跟踪评价。通过编制农村水电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合理布局新建工程,绿色改造已建电站,实现莲都区农村水电的转型升级,为莲都区农村水电绿色发展提供依据。
三、报告书编制要求
3.1、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要求
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4)》、《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等,结合浙江省、丽水市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环评。
规划环评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总则。
(2)规划概述与分析。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规划实施的资源承载力分析。
(7)环境风险评价。
(8)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分析。
(9)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10)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1)公众参与。
(12)环境管理、监测计划与跟踪评价。
(13)评价结论。
3.2、项目报价为总报价,除编制费外还包括以下费用:
(1)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监测(水、气、声等现状质量监测)费用;
(2)公众调查;
(3)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专家评审费及会务费。
四、成果要求
4.1、11月30日内提交规划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规划环评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规划环评报告书(报批稿),最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
4.2、成果的构成:成果包括纸质评估文本、电子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完整,符合要求。评估成果应完整、准确地阐述评估意图和内容。
4.3、成果形式:
(1)环评评估成果(纸质评估文本20套、电子文件1套);
(2)供汇报展示用演示文本1份(为ppt格式);上述成果的电子文件1套(全本为pdf格式,文字为 doc格式,图纸为jpg\dwg格式)。
(3)中间交流成果及评审材料数量根据采购人要求确定。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0%(捌万元),项目通过规划环评审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批后无任何问题并收到中标人出具的正式发票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六、其他
6.1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工资、福利、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采购代理服务费和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