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1、项目背景
缙云县位于浙江省中南部,丽水市最北面,地处东经119°52′-120°25′,北纬28°25′-28°57′之间。全县与莲都、永嘉、仙居、青田、武义、永康、磐安等县(市、区)交界。好溪灌区现状包括壶镇灌区、东方灌区、五云东渡灌区、新碧新建灌区和舒洪灌区等五个子灌区共计7.15万亩,范围涉及壶镇、东方、五云、东渡、新碧、新建、舒洪等乡镇,灌区人口达12.5万人,主要供水水库有左库、更新、浣溪、碧川、白马、溪南、岭头方、插花墩等小(1)型水库,另外还有一些山塘和堰坝引水工程。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大力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体系短板,创新灌区管理体制机,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区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项目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实施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加快补齐好溪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提高供水效率和效益,促进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好溪灌区“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总目标。纳入实施范围的中型灌区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以上水平,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同时开展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对好溪灌区范围的渠首工程、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等工程体系建设进行实地调查,提出好溪灌区建设实施方案。
对好溪灌区内工程体系建设进行调研评价,根据灌区所处地理位置、现状问题、功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好溪灌区建设实施方案。
2)、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及项目可行性论证,初步拟定新建渠首、输配水、骨干排水等工程建设,并论证建设规模及工程特性
对好溪灌区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及项目可行性论证,初步拟定新建渠首、输配水、骨干排水等工程建设,并论证建设规模及工程特性,以及供水灌溉管线布置,汇总提出实施方案。
3)、编制浙江省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缙云县好溪灌区的建设情况,结合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件,“加快灌区徐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要求,依据好溪灌区调研情况及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编制浙江省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
1、根据水利部门中型灌区编制要求,实施方案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关于“加快灌区徐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开展必要的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
2、根据各水利站提供的初步名单,对水库山塘布局进行调研评价,在条件具备的区域、流域,提出浙江省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实施方案。建设渠首、输配水、骨干排水等工程,优化好溪灌区水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好溪灌区水资源保障水平,加快补齐中型灌区工程完好率低、设施不配套等短板,实现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以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3、对好溪灌区进行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初步拟定新建渠首、输配水、骨干排水等工程建设,并论证建设规模及工程特性,论证其技术可行性,对实施方案进行经济评价,论证其经济可行性。
三、成果要求:成果包括浙江省缙云县好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案编制文本和图集以及对应的电子文件。
四、时间进度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中标价的30%做为预付款;提交初步方案成果后,支付中标价格的60%,其余费用待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付清。
六、其他要求
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劳保福利、五险一金等费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含交通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等采购需求中未提到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需要发生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