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完成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初稿、培训教材编制、宣传材料制作,并提交给采购人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30%;省级层面全面完成 普查任务并通过验收后,付清合同余款。 注:1、采购人每次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中标人均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2022 年12月31日前,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 2018 年 10 月 1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国普办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3 号)、《调查类技术规范(试点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7 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 号)、安徽省普查办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 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55 号)、《肥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东政办秘〔2020〕57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以下方面的普查技术服务。按照国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实施方案》(修订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规范》,在肥东县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普查工作按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及肥东县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统一执行。通过开展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持续做好常态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调查业务,摸清肥东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肥东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及肥东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普查办:方案编制(所有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实施方案》(修订版)、安徽省普查办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肥东县实际情况,编制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宣传方案、普查办制度等内容。
2、普查办:数据整理及汇总(所有部门)
(1)对肥东县已有基础数据、图件进行整理和汇总。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完成本级层面已有数据成果、图件整理汇总。
(2)对肥东县普查成果数据进行汇总入库。结合清查任务成果,完成肥东县本级各部门综合调查成果的横向汇集、入库等工作,形成县级普查综合性成果库。
3、普查办:普查培训材料编制(所有部门)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技术规范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际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从针对性和实用性出发,编制肥东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材料并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 使普查相关人员深入了解风险普查目标、任务、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路线等内容。
4、 普查办:技术指导与普查宣传(所有部门)
普查工作启动后,针对肥东县的清查工作、调查工作和质量审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普查办针对普查工作进度进行检查推进工作。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细则》;
(2)《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职责及人员组成》和《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3)《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方案》和《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方案》及宣传横幅、宣传海报、宣传册等宣传材料、组织培训、印制相关培训资料、新闻报道等;
(4)肥东县已有基础资料收集目录清单和县级普查综合性成果库等。
5、 普查办:空间要素制备与软件应用、成果汇交
统筹考虑《“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中的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充分利用普查参与部门的信息化工作基础,避免交叉重复,重点针对普查的数据采集、评估、区划开展空间要素制备与数据库、软件系统应用部署。
5.1空间数据制备。主要有房屋空间数据制备、典型承灾体空间数据制备和空间基础数据库建设。面向单体房屋建筑调查需求,提取单体房屋的轮廓及基本属性特征;面向行业部门对典型承灾体的调查需求,以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的专题数据为基础,重点对交通路 网、机场、港口、市政设施、矿山、危化品生产园区、水库、土地利用、地质灾害点位、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点等涉及自然灾害风险要素、主要 承灾体、减灾资源等空间信息,进行补绘和属性信息标准化处理;针对遥感影像数据、专题矢量要素数据、调查成果数据等空间数据成果,开展数据库结构一体化设计,建设风险普查空间数据库,实现数据与产品的输入、输出、检索、更新、共享等功能。
5.2数据库建设。主要开展体系建设和架构建设。基于分布式、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面向县各层级以及多个涉灾部门的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体系,形成统一的 普查数据与成果信息共享枢纽,支撑不同来源、不同结构的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交互与共享。
5.3系统建设与部署。肥东县的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国家应急管理部统筹建设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并在全县部署实现国家、省、市、县应用。
5.4主要成果。普查需完成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报告类成果等。其中数据成果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主要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数据、主要承灾体调查数据、历史灾害灾情 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涵盖各类空间数据和统计数据;图件成果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主要自然灾害致灾孕灾要素分布与危险性评估图谱,主要承灾体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图谱,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图谱,主要自然灾害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综合风险评估与综合防治区划图谱,形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图谱数据库;文字报告类成果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文字报告,包括各类、各级风险评估报告,数据成果、图件成果、风险评估报告等各类成果分析报告,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等。
5.5成果汇交。成果汇交内容主要包括调查数据类成果、评估与区划图件类成果、 文字报告类成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普查各项任务的负责部门依据国家和省级、合肥市要求制定各类成果汇交的细则。肥东县按照成果汇交要求开展成果汇交工作,各行业成果的汇交由具体负责部门组织汇交;按照普查工作实施进度安排,分类型分阶段进行汇交,保障相关后续工作的开展;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汇交各行业成果形成综合成果,成果汇交工作依托普查软件系统开展。
6、普查办:数据共享
加强和规范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共享管理工作, 普查数据共享遵循共建共享、按需共享的原则,实现有序高效的普查数 据共享,最终实现普查数据在县级各行业部门有序高效的共享使用。负责统筹各行业部门普查数据的共享工作;依据普查数据成果清单、需求清单,制定普查数据共享清单;负责统筹各行业部门汇交数据和基础性公共数据共享工作。 县各行业部门既是普查共享数据的提供者,也是普查共享数据的使用者,负责提供行业普查数据成果清单、普查数据需求清单,负责本行业普查数据共享管理与协调等工作。
7、普查办:质检核查与成果汇集
针对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5 大灾种致灾危险性调查和评估,承灾体调查和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和评估、历史灾害灾情调查和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普查任务,从调查时间和空间范围、要素完备性和一致性、要素空间精度、数据质量、评估成果科学性等维度,利用相关任务质量评价的技术指标和评价方法,各专项数据(成果)质量检查与核查技术规范,采用质量自查、质检核查软件系统辅助进行成果质量检查和核查,并出具质检报告,为普查任务验收提供依据。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县普查办负责细化工程任务的分级、分部门分工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承担任务的类型、工作量、进度要求、纵向或横向汇集要求等。数据与成果的汇交包括行业数据自下而上逐级纵向汇交、行业数据横向汇交普查办。负责同级各行业部门普查成果的汇集和审核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承灾体调查、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综合调查评估成果的纵向逐级审核汇集。
1.应急: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
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软件,对肥东县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清查、调查结果进行成果汇交分析、质量审核上报。主要为获取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等九类服务系统的地理分布、人员构成、服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属性特征,掌握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和财富的数量、设防水平等底数信息,更新调查县级行政单元最新综合经济情况等信息,形成肥东县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单体(及行政单元)调查数据及空间信息图层,建立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成果数据库,为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空间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3.1、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利用各类承灾体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承灾体单体信息和区域性特征调查,重点对区域经济社会重要统计数据、人口数据,以及房屋、基础设施(交通运输设施、通信设施、能源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设施等)、民用核设施、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重要承灾体,人口、GDP、农作物(含小麦、玉米、水稻等)、企业固定资产等重要统计数据,土地利用、地形等重要孕灾环境的空间位置信息和自然灾害灾情属性信息进行调查。
3.2、公共服务系统调查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统筹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承灾体基础数据;重点调查建筑类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地理位置、物理属性和灾害属性信息;全面掌握全县建筑类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建立反映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数量与设防水平空间分布的承灾体调查成果数据库。针对肥东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体育场馆、 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九类公共服 务设施普查。基于各类公共服务系统建立的统计管理系统平台,补充和更新这些公共服务机构 的非结构属性信息,重点对各类公共服务系统的空间分布(点状位置信息或面状位置信息)、人员情况、功能与服务情况、应急保障水平等属性特征进行补充性调查,对分布的空间位置进行核查。
针对肥东县县级和乡镇行政单元最新经济社会情况统计数据,包括县级单元GDP、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生产情况统计,以及乡镇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和水稻)播种面积统计。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数据集等;
(2)县级承灾体(公共服务系统)调查报告(工作报告、成果分析报告)等。
(3)承灾体其他产出目标或成果
2、应急: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全面挖掘、整理、汇总1978年以来我县年度自然灾害灾情以及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灾情,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全面查清我县各类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基本情况,系统掌握我县各类自然灾害时空分布规律,详细摸清自然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和综合防治重点区域,揭示灾害趋势、影响态势、空间格局等灾害区域特征,为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供可靠的历史灾害信息支撑和保障。
2.1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查清1978-2020 年之间各类自然灾害的核心灾情指标数据,当年年末总人口、当年播种面积、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等基础数据和年度自然灾害报告,以及按实施方案新开展1979至2008年年度历史自然灾害灾情调查并补充调查2000年以来致灾因子、经济社会统计、行业指标等数据。
2.2重大历史自然灾害调查。调查1949年至2020年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和已有2000年以来部分启动国家Ⅱ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数据集,包括:台风灾害、洪涝灾害。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重大自然灾害指达到启动国家级Ⅱ级(含)以上应急响应阈值标准的灾害事件,阈值标准按照死亡失踪100人及以上判定,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作为阈值标准。针对台风灾害,将致灾危险性作为参考判定标准。
2.3历史一般灾害事件调查。在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发生强度、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多层级1978年以来的我省各类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特征、变化情况和分布规律等成果,评估1978年至2020年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灾情,包括年度每十万人受灾人口、年度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年度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1978-2020年逐年自然灾害主要灾情指标数据集等;
(2)1949-2020年重大台风、洪涝灾害事件的灾害数据集(含致灾因子数据和灾情数据);分析重大历史自然灾害事件的时空分布特征,形成报告和图件专著等;
(3)县级1978-2020年逐年每十万人受灾人口、每十万人死亡人口、多年可比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占GDP比重数据集等;编制县级历史灾情调查1:5万专题图件;出具县级历史年度自然灾害灾情时空分布特征报告等;
(4)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其他产出目标或成果。
3、应急: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调查统计、互联网、地理信息技术等,查清我县各级行政单元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园区)与社区、家庭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种资源,评估灾害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及现状水平,编制县级综合减灾资源分布图和减灾能力图,建立综合减灾资源数据库,为政府开展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与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政策提供支撑。
3.1政府减灾能力调查
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政府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等文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1) 灾害管理能力调查。针对肥东县应急管理(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业、农业、交通运输、住建、科学技术等部门灾害管理能力的调查,具体包括灾害管理队伍概况、防灾减灾规划、灾害应急预案和减灾资金投入情况等。
(2)行业专业队伍调查。针对肥东县综合性、政府专职和企事业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等行业专业队伍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队伍概况、主要装备、抢险救援情况等。
(3)救灾物资储备基地调查。针对肥东县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基地概况、储备物资情况等。
(4)应急避难场所调查。针对肥东县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人防部门认定、建设或管理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调查内容包括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和建设管理等内容。
(5)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调查。对肥东县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监测预警能力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监测点数量、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站点的调查等。
(6)灾害工程防治能力调查。对肥东县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工程能力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县抗旱工程能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数量和县林区防火阻隔和防火道路网密度等。
(7)行业部门共享数据。由地震部门提供地震监测站点名称、类型和位置信息共享,由气象部门提供气象站数量(基准站、基本站、一般站、区域自动站)类型、类型和位置信息共享。县国家水文测站数量和已建成的防洪堤长共享水利部普查成果,应急通信能力数据共享国家经信部门。
3.2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
(1)大型企业救援装备调查。针对肥东县内中央、省级从事救灾装备生产、工程建设、采矿工程的大型国有企业开展调查,具体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大型机械化营救设备配备情况。
(2)保险和再保险企业减灾能力调查。针对肥东县内中央、省级专业从事保险、再保险的公司开展调查,具体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经营范围、保险参与应急救灾情况、灾害队伍保障能力等。
(3)社会组织减灾能力调查。针对肥东县内中央、省级、市和县级在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主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业务的社会组织,以及县红十字会组织开展调查,具体包括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办公场所与队伍规模、装备物资与具备能力、上一年度开展培训和科普宣教的情况以及上一年度的收支情况。
3.3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调查
乡镇(园区)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包括乡镇(园区)基本概况,隐患调查、风险评估与信息通信情况,应急预案建设、培训演练情况,资金、物资和场所等。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包括社区(行政村)基本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情况、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情况、防灾减灾活动开展情况等。
3.4家庭减灾能力调查
家庭减灾能力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基本信息、灾害认知能力、灾害自救互救能力等。
3.5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调查统计、互联网、地理信息技术等,全面查清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园区)与社区、家庭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各类资源,并评估各级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与社区、家庭的灾前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形成县级单元减灾资源分布数据库和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系列图件。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减灾能力数据集,县综合性/政府专职/企事业专职和森林消防队伍减灾能力数据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数据集及应急避难场所数据集等;
(2)肥东县内中央、省级企业减灾能力数据集,肥东县内中央、省、市和县级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数据集等;
(3)肥东县各乡镇(园区)和各社居(行政村)减灾能力调查数据集等;
(4)肥东县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数据集等;
(5)肥东县各级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乡镇(园区)与社区(行政村)、抽样家庭和县级单元综合减灾能力等减灾能力评估结果数据,编制县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乡镇(园区)、社区(行政村)和抽样家庭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及综合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各乡镇(园区)减灾能力评估图、各社区(行政村)减灾能力评估结果图,撰写全县减灾能力报告;
(6)综合减灾能力调查与评估其他产出目标或成果。
4、应急: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等重点企业调查
4.1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
依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印发的《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技术规范》调查在建或建成的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和处于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以及加油加气站,包括未处于化工园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含仓储的危险化学品票据经营企业、运输企业等,不在危险源调查范围之内开展工作;调查化工园区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更新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地理空间分布、 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
4.2煤矿调查
无
4.3非煤矿山调查
调查范围包括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其中已关闭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已销号的尾矿库不列入此次调查范围。开展肥东县域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基础信 息、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能力等信息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地震、水旱、地质灾害有关成果数据,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化工园区分布图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工作报告及成果分析报告等;
(2)危险化学品企业承灾体数据库等;
(3)非煤矿山企业承灾体数据库,县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分级图和县级非煤矿山自然灾害设防达标与致灾危险性评估工作报告等。
5、应急:重点隐患分区分类分级综合评估
5.1重点隐患基础数据集成
一是集成自然灾害致灾危险性调查及评估数据,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台风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危险性调查与评估数据等;二是集成承灾体隐患调查及评估数据,包括农村住宅、城市住宅、大中小学校舍、医疗卫生设施、商业中心、社会服务保障设施、市政桥 梁、市政供水设施(供水厂站)、公路设施、渔港、煤矿设施、非煤矿 山设施、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工程、堤防工程、蓄滞洪区等承灾体隐患调查与评估数据。针对各部门汇交的基础数据,开展图层及属性指标数据标准化,形成肥东县多灾种多承灾体重点隐患综合集成数据库。
5.2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
调查内容包括:1)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五大灾种的致灾隐患指数计算;2)在单 栅格点尺度,开展致灾隐患灾种类型组合和综合致灾隐患等级评估;3)根据各灾种的致灾隐患指数,开展致灾隐患数据聚类分析形成致灾隐患 分区,分析各区域的致灾隐患灾种类型组合、致灾隐患综合等级等;4)编制县级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成果地图。
5.3区域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
基于各部门的承灾体易损隐患、选址隐患及重要防护工程设防隐患调查与评估基础数据,以行政区域为基本评价空间单元,开展重点隐患特征统计和空间聚类分析,形成县级行政单元的重点隐患的类型组合及等级划分结果。
目标或产出成果:
(1)肥东县自然灾害重点隐患综合评估基础数据库;县级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结果数据集(包括单栅格点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区域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每个评估对象区域共4个图层);县级自然灾害区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类分区结果数据集(包括单栅格点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区域综合致灾隐患类型组合及等级,每个评估对象区域共4个图层)等;
(2)肥东县自然灾害致灾隐患分区分类分级评估专题成果图及承灾体隐患综合评估成果清单图等;
(3)形成肥东县多灾种致灾隐患综合评估报告,县域承灾体综合隐患分类分区评估所采用的基础数据、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及灾害防治建议等。
6、应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全面认识肥东县自然灾害风险水平,掌握行政区域内人口、农业、房屋、交通基础设施、经济等主要承灾体遭受的主要自然灾害多灾种综合风险水平;科学研判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水平,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防治水平进行空间的综合、特征的归类和大小的分级,为肥东县社会经济合理布局、区域和行业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和科学指导。
6.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针对肥东县遭受主要自然灾害影响的主要承灾体开展风险等级评估与暴露度评估。评估的灾害类型包括地震、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 火灾等主要自然灾害;评估对象包括人口、经济(GDP)、农作物(水稻、小麦、玉米)、 房屋、公路等主要承灾体。
6.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与综合防治区划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依据自然灾害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 评估成果,基于区域划分的原则、指标体系和方法,按照综合风险区划技术规程在肥东县范围内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风险进行科学划分,总结灾害综合风险状况的区域特征,确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综合风险特征。旨在明确区域多灾种的结构及其空间分布特征,识别多灾种高风险区域,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图,为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系统性的灾害综合风险防范工作提供科学参考,支持后续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工作。
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在肥东县综合风险区划以及重点隐患调查评估、综合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的基础上,按照综合防治区划技术规范,开展的综合性灾害防治区划,综合考虑多种类型自然灾害防治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兼顾区域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因地制宜分区指导,提出不同自然灾害防治投入水平。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建立肥东县综合风险数据库(县级人口、农作物、房屋、公路综合风险以乡镇为基本评估单元;县级经济综合风险以县为基本评估单元)和1:25万人口、经济、农作物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数据库及1:25万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数据库等;
(2)编制县级1:5或1:10万的人口、经济、农作物、房屋、公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等级分布图和县人口、经济、农作物综合风险区划图及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等;
(3)撰写肥东县自然灾害综合综合风险评估报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划报告及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报告等。
7、 地震: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在已有活动断层探查成果收集和整理基础上,获得肥东县主要活动断层的空间展布和活动性定量参数,评定活动断层的发震能力,编制全县1:25万地震构造图,为地震灾害致灾评估提供基础资料;完成编制全县范围1:25万地震危险性图,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提供危险性数据。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建立全县1:25万地震构造数据库;
(2)1:25万地震构造图及区分是否考虑场地效应两种情况下的肥东县地震危险性评价图(四种超越概率:50年63%、50年10%、50年2%、100年1%,编图精度1:25万,包含控制点地震动PGA图和地震危险性等级图);
(3)肥东县1:25万区域地震构造图说明书和地震动概率危险性分析及编
图技术报告等。
8、 地震:地震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
在承灾体调查和已有相关工程项目的基础上,配合省、市对肥东县地震易发区,抽取相关数据,汇总可能由地震破坏引发重大人员伤亡、严重次生灾害或阻碍社会运行的承灾体信息。建立肥东县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给出全县地震灾害隐患清单,绘制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房屋建筑物、市政设施隐患评估图。全面掌握地震灾害重点隐患底数,为地震灾害风险区划以及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全县防震减灾区划提供数据基础,支撑地震灾害防御和震后应急处置决策。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建立肥东县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数据库;
(2)列出全县地震灾害隐患清单,绘制地震灾害重点隐患房屋建筑物、市政设施隐患评估图等;
9、 地震: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在承灾体普查基础上,根据建筑物易损性抽查需求,在肥东县抗震设防7度区内分布的住宅房屋和其他行业用房,按照最低抽样要求开展房屋建筑信息进行抽样详查,以进一步获取房屋建筑详细信息;基于主要类型工程结构的地震易损性分析,建立肥东县分区分类的建筑结构、生命线工程地震易损性数据库,结合本工程地震危险性和承灾体调查结果,编制区域评估结果报告及分布图,给出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表达形式的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结果,编制肥东县1:25万地震灾害风险图和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支撑多手段地震灾害综合防治措施,为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提出基础依据。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建立覆盖县范围1:25万不同超越概率地震作用下房屋破坏导致直接经济损失风险评估图及风险区划图(风险水平按5级划分,超越概率水平为:50年63%、50年10%、50年2%、100年1%)和1:25万不同超越概率地震作用下房屋破坏导致死亡人口风险评估图及风险区划图(风险水平按5级划分,超越概率水平为:50年63%、50年10%、50年2%、100年1%)及全县房屋设施加固分级区划图(1:100万)等;
(2)肥东县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及区划工作报告和地震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工作报告等其他任务
注:以上服务成果和目标为暂定,实际成果均以国家和省级最新要求为准。
(三)、普查综合服务
(1)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普查办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等相关普查技术服务工作等;
(2)租赁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并提供普查办公需要的相关设备及耗材;
(3)提供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办公和服务工作;
(4)组织普查培训会议的技术培训及全部会务工作等(具体培训视上级普查工作和培训需要等) ;
(5)对应急行业已有的相关成果、数据与图件进行收集与整理利用;
(6)协助完成县普查办为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园区)提供普查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等(相关普查行业至少 1 名专家);
(7)协助完成县普查办开展县级区划核查工作,协助组织各乡镇(园区)开展区划核查工作;
(8)协助完成县普查办组织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园区)开展普查数据清查工作等;
(9)协助完成县普查办开展全县应急系统普查任务综合性的数据质量控制、数据抽查等工作,每乡镇(园区)不少于 4 次现场抽查;
(10)协助完成普查办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行业的普查成果数据等进行综合性审查;
(11)协助完成县普查办编制各类汇报和总结材料;
(12)协助完成县普查办做好普查过程和普查成果展示等工作(成果汇编、 展板、视频和图件资料等) 。
(四)、普查成果汇总和分析
(1)汇总全县普查成果数据,主要包括主要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危化、非煤矿山承灾体及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及各行业普查成 果数据,形成全县普查数据库;
(2)汇总全县各专项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谱,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图谱,危化、非煤矿山及重点隐患分布图谱等,及各行业普查成果图件,汇总形成全县各专项普查成 果图件;
(3)全县各类、各级成果分析报告,形成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各乡镇(园区)质检核查报告、具有肥东县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等。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库;
(2)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图件;
(3)全县普查《普查成果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具有肥东县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
七、普查技术质量、时间要求
按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技术标准,完成肥东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全面调查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31日,阶段性工作完成时间以国家、省、市要求为准。
八、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 坐标系”。
(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3°分带。
(3)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九、其它要求
1、验收通过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给成交供应商。
2、若本项目需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成交供应商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3、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3 年免费售后服务,包括技术咨询、系统升级、数据更新等服务内容。
4、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5、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普查办要求,需要完成应急部门的其他普查技术服务工作;以及肥东县普查办交代的其他普查相关任务。
6、特注:上述本次普查项目采购需求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内容和目标或成果按照安徽省普查办《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普办发〔2021〕10 号)和合肥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震〔2021〕28 号)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