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完成风险普查实施细则及工作方案初稿、培训教材编制、宣传材料制作,并提交给采购人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20%;完成调查工作,并经市普查办质检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国家、省、市级普查办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瑶海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调查类技术规范(试点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17号)、《国普办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安徽省普查办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合政办秘〔2020〕55号)以及等《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瑶政办秘[2020]28号)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在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在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瑶海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编制,开展应急综合板块普查的组织实施,建设调查成果区级数据库,汇总并初步审核各行业普查成果,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调查数据成果,为后续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编制奠定基础。
三、服务需求
(一)瑶海区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编制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实施方案》、《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合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瑶海区实际,从普查整体的高度开展咨询、调研等工作,编制瑶海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实施方案包括调查范围、调查目标、调查任务、调查方式、调查成果等内容,涵盖对象包括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主要灾害的致灾调查,房屋、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重要承灾体调查,历史灾害调查,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隐患排查等。
(二)普查综合服务
1、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的或其他涉密资质供采购人核查,如无法提供将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按照区普查办工作要求开展普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提供普查办公需要的相关设备及耗材;
4、提供不少于5 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驻场办公;
5、组织不少于20次普查培训会议的技术培训及全部会务工作(具体根据普查工作实际需要定)
6、对应急行业已有的相关成果、数据与图件进行收集与整理利用;
7、协助区普查办为区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提供普查过程的技术咨询(相关普查行业至少 1 名专家)
8、协助区普查办开展区级核查工作,协助组织各镇街开发区、社区以及各区直部门进行核查工作;
9、协助区普查办组织区相关部门及各镇街开发区,开展普查数据普查工作;
10、协助区普查办开展全区应急系统普查任务综合性的数据质量控制、数
11、据抽查等工作,对各镇街开发区、社区、各区直部门不少于 2 次现场抽查;
12、协助区普查办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重点隐患等行业的普查成果数据等进行综合性审查;
13、协助区普查办编制各类汇报和总结材料;
14、协助区普查办做好普查过程风采和普查成果展示等工作(成果汇编、展板、视频和图件资料等)。
(三)普查宣传
编制宣传方案,制作宣传品、宣传片、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利用学校、机关、企业、居民小区等场所的宣传橱窗、宣传屏、防疫宣传台等场地,通过拉横幅、贴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播放科普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查宣传活动;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播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四)普查培训
结合瑶海区的特点,编制适合本地实际的培训教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教材梳理编辑和电子教案编写工作。制作培训教材(普查文件汇编,普查工作重难点解析手册)、电子教案等。开展普查总体培训,包括总体业务培训,实施方案解读培训,应急系统专题培训,数据质量成果审核专题培训;包括对瑶海区普查工作参与单位进行工作讲解和任务解读,对应急管理系统内相关责任科室、镇街开发区、社区配合人员进行普查具体内容和技术规范的培训。
(五)普查组织实施
1、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调查
(1)依托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软件,对合肥市瑶海区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清查、调查结果进行成果汇交分析、质量审核上报。具体对象包括: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象的空间位置信息、保障服务能力信息及灾害属性信息,以及人口经济统计数据汇总;
(2)以全区为单位分别制作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百货店、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等分布图;
(3)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全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各镇街开发区以及各区直部门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目标或产出成果:
①完成瑶海区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查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②完成瑶海区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类分布图
③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全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全区直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2、历史灾害调查
(1)对瑶海区上报的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灾情过程分析与组织(1978-2020年);
(2)对瑶海区各镇街开发区、社区、各区直部门上报的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灾情过程分析与组织(1949-2020年);
(3)完成全区历史灾害调查成果汇集与历史灾害特征分析,形成区级历史灾害调查成果;
(4)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全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对全区直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目标产出成果:
①完成瑶海区年度自然灾害调查数据集;
②完成瑶海区历史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数据集。
3、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
(1)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软件开展区级政府管理能力调查(管理队伍、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区级部防灾减灾专业队伍调查(综合消防、危化/油气行业等);区级政府防灾减灾物资资源投入调查(避难场所);区级政府工程防灾资源(能力)调查;
(2)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软件开展全区提交成果的汇总、质量审核、上报工作,全区直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包括全区的灾害管理能力、专业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危化/油气)、应急避难场所和社会应急力量参与综合减灾的资源;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
目标或产出成果:
①完成瑶海区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②完成瑶海区直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成果区级质检与核查报告。
4、危险化学品企业等重点企业调查
(1)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软件开展对全区自然灾害次生危化事故重点隐患清查、调查结果进行质量审核上报,形成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2)汇集全区范围内地震、地质、水旱、森林火灾等重点隐患调查和排查数据成果;
(3)全区重点隐患图集编制,比例尺 1:5 万;
(4)依托国家统一开发的调查与质检软件开展区直相关单位和各镇街开发区、社区提交成果的汇总与校验以及全区成果的抽样核查校验。
目标或产出成果:
(1)全区自然灾害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源数据集及空间信息图层;
(2)全区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重点隐患评估调查成果区级质检与核查报告;
(3)全区各行业重点隐患调查成果数据集
5、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抽样调查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利用家庭减灾资源(能力)问卷调查系统。包含扫码调查、统计分析等模块,协助调查阶段数据的录入,可进行录入数据的统计分析,实现数据的共享。
目标或产出成果:家庭减灾能力抽样调查数据集。
依托的主要技术规范:《家庭减灾能力调查技术规范》。
注:以上所有调查项内容均需通过省市级质量验收,国普办审核通过,完成国家系统上报,如若未完成,剩余20%余款暂停支付,直至验收审核通过。
(六)普查数据汇总与分析
(1)汇总全区普查成果数据,主要包括主要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数据,危化承灾体及重点隐患数据等,形成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及各行业普查成果数据,形成全区普查数据库;
(2)汇总全区各专项普查成果图件,主要包括承灾体(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分布图,历史灾害调查图谱,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图谱,危化、重点隐患分布图谱、各行业普查成果图件,汇总形成全区各专项普查成果图件;
(3)全区各类、各级成果分析报告,形成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各专题及综合类工作和技术总结报告、各区直部门以及各镇街开发区质检核查报告、具有合肥市瑶海区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等。目标或产出成果:
①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成果库;
②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图件;
③全区普查《普查成果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具有合肥市瑶海区特色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方案。
(七)普查成果应用
普查成果数据库、数据应用综合集成框架、普查成果的综合展示系统。普查成果数据库就是对普查全过程产生的数据成果进行管理,满足本次风险普查任务自身数据的汇、存、管、看、查,实现数据全量落地管控,为业务定制开发、数据增量、拓展奠定基础。构建数据应用综合集成框架,为普查成果应用搭建统一的应用平台,为当前及未来建设的应用系统之间进行信息共享、流程互通、资源共用奠定良好基础。普查成果的综合展示系统基于WEB、大屏、APP进行普查成果综合展示,综合展示普查的成果,便于领导汇报、同行考察交流的展示。
四、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完成应急管理系统普查任务,20日内前通过合肥市级验收,12月底前形成普查数据集留存及向上级汇交,如遇政策调整,时间顺延。常态化入驻人员不少于5人,入驻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合同签订之日起,编制普查项目实施方案,派驻普查专员驻场,协助普查办统筹各部门普查计划;组织教体、卫健、民政、文旅、民宗、商务等相关辅助部门和六大灾种部门开展整体推进会;分别开展承灾体填报培训会;在每个镇街开发区、社区开展减灾能力填报培训会;在全部镇街开发区、社区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合同签订15日内通过内外业配合完成应急管理系统普查任务,协调跟踪各部门普查进度;组织专家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提交系统进行系统审核。
合同签订20日内,对应急管理系统普查成果查漏补缺,申请合肥市普查办验收,并通过市级验收。
2021年12月底前,对其他各部门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验,要求各灾种部门按照统一标准格式汇交普查成果,对普查成果进行清洗、汇总、归纳,形成普查数据集留存及向上级汇交。
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区划与评估。
五、普查技术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相关技术标准,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应急行业普查数据调查工作。全面调查工作完成的时间节点为 2022年12月31日。
六、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采用“CGCS2000坐标系”。
2、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3°分带。
3、高程基准: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4、基本普查单位:区级行政辖区。
七、主要预期成果
(1)工作手册
主要包括瑶海区应急系统任务调查工作手册。
(2)数据成果
主要包括公共服务设施调查数据、历史灾害调查数据、综合减灾能力调查数据,危险化学品企业数据等,完成成果汇总、审核、上报,满足国家、省级和市级要求。
(3)文字报告成果
文字报告主要包括普查过程中各个阶段工作报告、过程图件和总结报告。
八、保修或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服务项目交接。
(2)、服务期内针对客户提出的数据和成果问题及时到场解决,24小时内赶到客户现场响应客户要求。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中标公司需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全部提交并获得采购单位认可,采购单位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2)、验收依据为参照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3)、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工作而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如因乙方原因或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4)、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承诺按期完成工作任务,若未能如期按照合同服务时限要求提交相应成果,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作为违约金。
(5)、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数据资料,保守工作中涉及的业务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泄密业务秘密且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向甲方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包含咨询、测绘、勘察、检测等全部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经营成本等风险因素,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十、其他要求
(一)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给成交供应商。
(二)若本项目需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成交供应商需全力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
(三)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少于3年免费售后服务(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服务期满),包括技术咨询、系统升级、数据更新等服务内容。
(四)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供应商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供应商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
(五)根据国家和安徽省以及合肥市普查办要求,需要完成的瑶海区应急行业普查技术服务工作;
(六)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2 年 12 月 31日前,若因疫情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