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公安部、省厅关于监管医疗卫生社会化达标工作,提高监所安全管理水平,加快监所医疗卫生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运作,切实保障在拘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甲方面向全社会医疗机构公开招标,以购买医疗服务的形式外包宁波市拘留所监所日常医疗卫生工作。现拟对宁波市拘留所医务室托管委托经营事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诚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参与投标。甲方为宁波市拘留所(被托管方),乙方为托管方(下同)。
一、采购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宁波市拘留所指定位置设立医疗点,行使拘留所医务室职能,医务室诊疗科目为全科,主要提供被拘留人员入所健康检查,日常巡诊治疗、发放药品、医疗护理,重大、突发疾病的抢救及转运,疑难疾病的会诊,药品管理,消毒防疫,建立医疗档案等医疗服务。
医务室场地、硬件设备投入、维护、更新由甲方负责。医疗专用设备、耗材可由甲方出资委托乙方购置。医务室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由乙方购置,按国家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执行,零差价,按月另行结算,乙方开具的药品应为满足要求的最基础药品,若应病人要求开具高规格(价格)药品由病人自行承担药费。
具体内容如下:
1医务室实行医生24小时值班、护士周一至周五白天工作制,负责入所健康检查,并落实对拘区患病在拘人员跟踪治疗、报病就诊、监督当场服药和突发疾病处置。
2收拘被拘留人、拘留审查对象时,应当由民警和医生分工协作。民警负责现场警戒,医生负责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为:血压、血常规、尿常规、HIV、心电图、B超、胸片、体表、语言表达能力、肢体活动状况及有关伤病症状等检查;问诊项目为:既往病史、吸毒史、有无急性传染病、疾病症状、女性被拘留人员妊娠情况等,并对出现符合不予收拘、建议另行处理、建议停止执行拘留等情形的,提出建议、意见,报值班民警、所领导审批。
3保证每天有医生落实拘区每日上、下午至少各巡诊一次,逐拘室了解在拘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患病、有伤的在拘人员及时给予治疗,并落实跟踪治疗;对需要服药的在拘人员,应当按次给药,并当场监督服用。在拘人员到医务室或者医生进拘室治疗时,甲方安排警力现场警戒、维持秩序。
4对病情严重或者有生命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等需要出所就医的,医生应及时报告值班民警,经同意后送医院诊断治疗,押解警力由甲方派遣。
5逐人建立在拘人员医疗档案,详细记载其病史、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所内和出所治疗情况。对在拘人员患病及治疗情况,应当及时与协助医务室工作的民警沟通和衔接。
6药品、医疗器材应当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医生为在拘人员治疗时,应当将有伤害性的物品放置在远离拘人员处,医疗器材使用后应当清点,不得遗失。
7医疗废弃物应当集中销毁,不得随意乱扔,由乙方定期处理医疗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
8落实每周一次消毒,发现在拘人员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或者送医院检查治疗,并按程序建议另行处理、停止执行拘留。
9乙方对医务室诊疗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遇在拘人员疑难病症的,提供会诊服务,并对医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的培训(包括甲方留用的医务人员)。
10乙方应提供医保结算的相关设施,费用由乙方负责。
11医务室须针对疫情提供预防保健及相关宣传活动,建立及健全疫情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按国家及政府等部门相关政策指导拘所人员进行防疫防控措施。
二、人员总体管理要求
1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合同内容中的约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不定期考核,具体考核方案(见附表一)与乙方协商议定,以保证奖罚分明。
3乙方必须对配备人员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查和岗位培训,并对配备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其端正执业态度、提高执业责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甲方形象,服从领导。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拖拉及其它原因影响不好的、不符合甲方用人条件等因素,甲方提出不可留用的配备人员,乙方须无条件及时更换或辞退。对于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经查实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给予退回。
4乙方负责支付所配备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险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有关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费用。
注:乙方配备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本项目所有配备人员经政审合格后须签订保密协议,并遵守公安监管场所相关规定。
三、人员配备及工资薪酬:
1人员配备:
医生:共3人(均需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其中1人需具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护士:1人(需取得护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医生驻所周期不得短于6个月,派驻医务人员轮换,需提前报甲方,经甲方审核通过后轮换。工作安排上优先考虑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在人员不够或现有人员考评不合格的情况下,及时派遣医务人员进行支援补充,以确保医务室正常运行。
2工资薪酬情况:
医务室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酬及节假日福利待遇等均由乙方发放。
3上班时间:
医生:24小时制,即08:30—次日08:30。
护士:早08:30—晚5: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
具体上班时间安排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医务室托管年限、采购方式及结算方式:
1托管年限: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采购方式:分散采购。
3结算方式:合同金额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准,包括日常服务费与履约服务费。日常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85%,分4次以先服务后支付的形式按季支付,履约服务费为合同总价的15%,根据考核情况分4次按季平均结算。履约服务费的发放办法。每月考核,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季度月均考核≥75分的,全额发放每季度履约服务费;月均考核<75分的,每低1分扣每季度履约服务费的3%;每季度月均考核得分低于60分,考核不合格,不支付该季度履约服务费。合同期内甲方每年对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过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