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 服务期:12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2月
3.2.服务地点:三江源国家公园范围内
3.3服务质量:合格并达到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调查内容
依据《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规范》(LY/T 3189-2020)、《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17),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内相关人文资源保护、研究和利用等需要,本次调查旨在理定资源类型、确定资源地理位置、描述资源对象的主要性质与特征,查明区域及进出条件和保护利用现状、进行资源评价,并采集必要的照片和影音资料等数字化信息。特别的,对代表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色的传统生态文化进行重点调查,如游牧文化、神山圣湖文化等。
其中资源对象的性质与特征是调查重点,不同资源类型调查重点不同。历史遗迹、建筑设施和园林景观属物质类人文资源,其性质与特征包括外观形态与结构、内在性质、组成成分、规模与体量、形成历史、环境背景等。地方风物类资源属非物质类人文资源,需走访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项目保护单位、走访传承人,翔实调查历史情况、人文背景,掌握资源的全貌和流变。人文活动需重点调查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主体、活动内容、活动的覆盖范围、社会影响范围等。传统生态文化需详细调查当地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包括传统技术、传统资源管理方式、传统知识与文化等。
(一)技术路线
遵循充分利用前人成果,采取资料收集整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按照全面了解、标准化展示的要求,分几个步骤开展本项目。
(二)主要任务
1.全面收集整理分析已有人文资源相关资料和研究成果,按照拟定的调查内容和指标,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基础资料集;并进行空缺分析,为后续实地调查做准备。
2.根据空缺分析结果,以管理单元为基本单元,开展针对性实地调查工作,全面查清现有人文资源情况,特别是代表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色的传统生态文化。
3.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分类体系和资源评价体系,对内外业调查结果进行归类、评价、分级。
4.项目成果编制与提交:撰写人文资源调查报告、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档案库、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数据库、依托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大数据中心建立人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三)成果产出
包括五项成果:
——《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调查报告》,包括报告正文、《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名录》和《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分布图集》;
——《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项目档案》,包括人文资源信息调查表、资料登记表、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及其它相关材料;
——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标准化数据管理;
——建设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系统,提供查询、分析、展示等服务。
同时,通过出版系列丛书、发表论文专著等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
二、技术要求
数据采集、成果编制严格按照拟定的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
1.数学基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系统为正常高;高程值单位为“米”。
2.地理信息:资源单体主体部分的经纬度(精度到秒)及海拔(精确到米)采集精度应控制在 2 米以内。点状资源单体以其所在位置的 GPS坐标代表其地理位置;面状资源单体以其几何中心或最具代表性的景点位置的GPS坐标代表其地理位置。对于非物质人文资源单体,如人文活动类资源单体,应寻求到它们的载体,这些载体通常为与其有密切关系的物质型人文资源单体(如地方风俗与民间礼仪的发生地、特色服饰人群的聚居地、民间艺术作品的原发地等),此类单体的这些点可作为它们的定位点。
3.照片要求:采用JPG图像文件格式。像素大于500万。照片编号为资源单体代码-Z-照片序号(三位数)。照片信息包括拍摄人、时间、地点、内容。
4.图纸拍摄:将手工绘制的图纸进行拍照或扫描,图纸编号位资源单体代码-T序号(三位数)。图纸信息包括绘制人、时间、地点、内容。
5.视频记录要求:拍摄的各类影像资料,像素至少不低于1000万,采用照片和视频通用格式存贮,并记录编号。为保证影像资料的真实性,所拍摄的内容可调不可改,必须采用专业相纸冲洗,规格不得小于5英寸。
6.音频记录要求:录音资料应及时进行整理建档,保留其原始内容,并标明内容、地点、时间、调查人等,严禁对原始音频材料进行剪辑加工。
7.图纸要求:总体图纸中的地图,必须使用国家专业部门制作的图纸,各类专业图纸应由受过专业训练的技术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绘制,测绘图纸一般应参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幅面尺寸套用,幅面尺寸应尽量统一,所有图纸应采用底图或晒蓝图、电脑打印图。
8.电子文件要求:一律采用通用格式存储于不可擦除型光盘(一式两套)。各种磁带、磁盘、幻灯片、电影胶片、录像带、录音带等其他载体的信息必须转换成光盘储存。光盘内应编制文件目录。
产权保护:为维护知识产权,逐一登记调查者、信息记录者、照片拍摄者、音频采录者、视频拍摄者等信息。原有资料中记载的以记载信息登录,无出处的以保护单位或隶属单位信息登录,外业调查为实际调查人。
三、已有成果整理
通过政府部门、走访座谈和文献整理等各种渠道全面收集调查区域基础资料和人文资源一手资料。对现有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析,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基础资料集并拟建数据库。对照拟定的人文资源调查内容和指标,进行空缺分析,明确后续实地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资料收集
系统收集与人文资源有关的、分布于各级部门的各类资料和研究成果。
测量资料收集:满足调查精度的相关地形资料,如地形图以及县(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图;最新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
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以往人文资源调查一手资料,包括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成果(2019-2021)、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2007-2011)和非遗普查成果(2005-2007),以及建筑设施和园林景观等资料。
走访当地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开展专家学者座谈会,充分了解当地人文资源的蕴藏情况。
收集整理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内有关本土文化的地方志、地名志、乡土教材、历史文献、专家学者著作、档案信息和文物普查资料等,并充分利用各类图书馆、中国知网、知名报刊、政府网站与相关旅游网站等获取相关数据库与资源。
资料来源和获取方式力求多样化、立体化,将其中涉及的各类信息进行梳理,不遗漏任何有价值的资源点,全盘了解三江源国家公园区域内人文资源蕴藏情况。资料收集贯穿整个项目过程,并且在野外调查和室内资料整理、分析、研究的同时注重对最新资料的补充收集。
所有资料均应注明来源出处:从政府职能部门获取的需加盖资料出处单位的印章或者相关负责人的签字;文献查阅或网络获取的需注明出处或网站截图;由专家(研究者)提供的材料需附专家签名及对材料的评价。
(二)整理分析
根据《国家公园资源调查和评价规范》(LY/T 3189-2020)、《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试行)》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实际情况,拟定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调查(信息采集)内容和指标(参见附表2、3)。按照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分类体系(附表1),对收集到的人文资源资料进行筛选、归类和整合,并进一步调整完善分类体系。按拟定的调查内容和指标逐项进行数据梳理,填写资源调查表(附表2),形成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基础数据集。
资源调查表是资源信息核心内容的标准化呈现,主要包括资源单体名称、基本类型、代号、行政位置、地理位置、性质与特征、区域及进出条件、保护与开发现状以及资源评价等栏目(参见附表2)。“性质与特征”是人文资源单体的重要表达内容,包括资源单体的形态结构、性质内涵、生成过程、演化历史和环境背景等。不同类型的人文资源包含不同的性质与特征,需参照相关标准规范,建立基于资源类型的填写细则(参见附表3),对每一类型资源调查特征设计统一的规范模式。
对列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数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和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数据的资源,按调查表内容栏目直接进行信息采集和数据著录。其它未列入资源,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梳理筛选,按拟定的调查内容和指标提取有用信息。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已有调查成果数据集。
(三)拟建数据库
结合数据整合分析,同步拟建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数据库。
数据库主要由基础数据、属性数据和多媒体数据三类数据组成。基础数据主要包括资源名称、类型和地理位置等信息;属性数据主要包括资源性质与特征、环境背景和保护利用现状等信息;多媒体数据主要包括图纸、照片、音频和视频资料等相关数据。此外还应包括资料来源信息。
建立人文资源数据库标准规范。主要包括属性字段名称、类型、长度和说明,为规范化整理整合人文资源调查结果的重要依据。按照建库标准规范,对人文资源内业整理分析结果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
定期将数据库建设进展与相关专家和研究团队进行共享,根据专家及研究团队的意见不断调整完善数据库结构,为后期开展针对性的实地调查提供依据。
(四)空缺分析
基于对已有人文资源数据收集整理,对照拟定的资源调查内容和指标以及数据库建设需求,结合专家研讨,开展已有数据的对标分析,明确是否有遗漏的调查对象,并排查已有数据的登记信息不全和信息质量不达标问题。通过空缺分析,掌握已有数据存在的调查对象空缺和对象信息空缺,以此作为后续实地调查的具体方向和内容。同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对资料收集的人文资源正本清源、去伪存真,确定需要调查的重点资源,进一步明确后续实地补充调查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基于空缺分析,编制后续实地调查详细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内容、方法、流程、要求等,做到任务明确、方法可行、部署得当、措施有力、具备指导性和操作性。
四、实地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和空缺分析的结果,开展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的针对性实地调查:对信息缺失的、信息不全的、信息质量不达标的、重要的(特别是代表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色的传统生态文化)和新发现的人文资源进行现地调查。
(一)预调查
由内业整理骨干人员成立预调查小组,在调查范围内选择人文资源丰富的两个乡进行预调查,以检验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及数据库结构的合理性。预调查结束后,需撰写调查报告,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根据实地调查情况,对资源分类体系、工作方案及数据库结构给予修正完善,为开展全面实地调查提供保障。
(二)调查准备
——组建调查队伍。为保障实地调查的成效,以已有成果整理队伍为核心组建现地调查队伍,同时吸收旅游、历史文化、民族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鉴于三江源国家公园面积广,可根据实际需要划分若干调查小组。
——制定调查计划。根据空缺分析结果,针对性地制定调查计划,编写调查提纲,确保全面覆盖、合理分配、有序高效。
——开展调查培训。调查前统一组织培训,确保调查工作统一规范。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熟悉已有成果,掌握信息空缺;标准化的调查内容和流程;调查技术和技巧;工具使用等。
——准备调查物资。包括仪器设备、工具、调查用表(附表2)、工作底图等必需物资。
(三)现地调查
以空缺分析结果为导向,以管理单元为基本单元,按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展开人文资源调查和信息数据著录工作。
1.确定调查区域和调查对象
根据内业空缺分析的结果,对信息不全或信息质量不达标的资源对象直接前往资源所在地进行调查。对信息缺失、新发现资源调查对象不明的,拜访当地文化部门与老文化工作者,明确资源所在地(或非遗继承人)后前往调查。
重点调查以往人文资源普查未涉及的(或涉及较少的)代表三江源国家公园特色的人文资源,包括藏传佛教中的神山圣湖文化、游牧文化等体现传统生态文化、江源文化的人文资源对象。
2.调查方法
按有关标准规范对每一资源单体分别填写一份所属类型的资源调查表(附表2)并采集影像资料,调查数据资料边采集、边整理、边审核、边建档。各调查小组按周定期上报调查电子数据、影像资料和调查进展情况报告。调查过程中,调查数据、资料的纸质文档以管理单元-园区-三江源国家公园逐级统计。
历史遗迹、建筑设施和园林景观属于物质类人文资源,地方风物属于非物质类人文资源。因调查对象属性差异,其调查方法不尽相同,具体调查方法如下。
(1)物质类人文资源调查
历史遗迹、建筑设施及园林景观类人文资源外业调查工作遵循《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对每一调查资源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测量、绘图、拍照、录像等。按照著录要求科学规范准确填写调查表(参见附表2)。
(2)非物质类人文资源调查
地方风物类人文资源类型多样且差异很大,现场调查主要选择与那些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较多(如非遗继承人)、较有才华和独创性的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问答、表演、展示,以笔录、摄影、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其讲述和表演。人文活动调查要抓住当地的民俗节庆(如节令、庙会、歌节等),不失时机地进行现场采访。传统生态文化调查需深入社区对牧民进行访谈,详细调查当地牧民生产生活方式,包括传统技术、传统资源管理方式、传统知识与文化等,以及牧民对生态文化的理解。调查结果按照著录要求科学规范准确填写资源调查表(参见附表2)。
在调查中,要充分发挥当地的文化工作者和爱好者的作用,并注意搜集民间传抄的过去时代或现在仍在流传的唱本、歌本、长诗、宝卷(宣卷)、经书、图画册页等手抄本。
填写人文资源调查表是实地普查阶段最重要的工作步骤,需参照相关标准规范,遵循科学、专业的术语表达逐项内容认真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数据采集软件和纸质表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填写。
(四)内业整理
调查结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人文资源调查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确保其信息的真实准确性。按照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分类体系和调查表及著录规范,对前期调查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完善。调查材料均应悉数上缴三江源人文资源本底调查领导小组,由其对材料档案进行建档、归档。整个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信息采集及著录规范进行,由组长进行质量把关。
五、资源评价
依据《国家公园资源调查与评价规范》(LY/T 3189-2020)、《青海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结合三江源国家公园实际情况,建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人文资源评价系统》,分别从科学与保护价值、教育价值、历史文化价值方面(共三个评价项目),采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方法,对内外业调查所得每一资源对象进行科学评价。
(一)评价系统
评价系统包括评价项目和评价指标两个档次。评价项目包括“科学与保护价值”、“教育价值”和“历史文化艺术价值”。
针对每个评价项目分别设置评价指标。“科学与保护价值”项目主要包括代表性、多样性、稀有性和脆弱性等评价指标:代表性指在全国、区域或同民族文化习俗中具有的代表意义;多样性指资源(如民族多样性、文化多元性等)的相对多度与丰度;稀有性指人文资源的稀有程度,如国家或地方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文遗产名录等情况;脆弱性着重说明资源对环境改变或外界干扰的敏感程度。
“教育价值”主要包括科普价值、道德价值、美感价值等评价指标:科普价值指对丰富和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知识的作用;道德价值指对提高公众思想道德素质的作用(包括环境保护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美感价值指带给公众的视觉美感及对公众审美价值提升的作用。
“历史文化艺术价值”主要包括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等评价指标。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进行资源评价。首先采用定性评价法,将资源对象的每一评价指标元素与全球、全国或相关区域的情况横向比较分析,对其特殊性和重要性进行定性描述。其次,在定性描述基础上,参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评价试点及专家打分,确立评价指标权重及评价依据赋值标准,对资源对象进行定量评价(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