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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重点流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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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7060000279411 发布时间:2022-07-06 文档页数:58页 所需下载券:10
温州市重点流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段一: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美丽温州建设,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但全流域、大范围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监测、调查、评价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对河流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科学支撑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本项目旨在通过对江南河网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进行系统性的综合评价,了解江南河网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状况,分析水生态系统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提出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恢复对策建议,为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决策依据。江南平原是鳌江流域最大平原,平原河道纵横交错,总长809.4公里,本项目以沪山内河、萧江塘河、方金内河、白沙河、钱巴河、金巴河、龙凤河、徐家庄河等主要河道作为评估对象,来了解掌握江南河网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状况。

重点内容包括:1.描述江南河网主要河道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整体状况;2.分析江南河网主要河道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3.提出江南河网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化对策建议。

二、项目范围

温州市江南河网,包括沪山内河、萧江塘河、方金内河、白沙河、钱巴河、金巴河、龙凤河、徐家庄河等主要河道

三、项目内容

项目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号)文件要求,按照其中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收集江南河网背景资料、水生生物分布的主要固有环境属性和人类干扰因子、水生态系统各评价要素等进行资料收集、调查和监测,并按照一定层次计算和评价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各组成要素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

1、流域背景资料收集与分析

需收集影响河流水生态状况发展的大尺度流域概况数据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1)流域自然环境概况,包括集水区面积、气候特征、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等。

(2)流域人类活动强度,包括人口、GDP、水资源利用等。

(3)水环境治理成效,包括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概况,河流水环境质量变化等。

2、河流分类分段

通过现场踏查江南河网主要水文特征,综合水系主要自然属性(包括集水区面积、底质组成等)和影响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的人类干扰关键因子(岸带生态系统类型、水质功能区、水质现状等),根据其差异性和相似性划分不同的评价河段。当评价河流的长度大于30km 时,宜划分多个评价河段;长度少于 30km,且河流上下游异质性不明显的河流,可只设置 1 个评价河段。

3、河流水生态监测与调查

(1)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按国控、省控和市控的顺序,优先采用评价河段内现有水质控制断面,无水质控制断面的评价河段,在生物调查点位同步开展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2)河流形态调查

生态缓冲带、岸线生态型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应以评价河段为单元开展调查,通过遥感影像(影像精度优于0.5米)解译的方式获取生态缓冲带实际宽度、植被覆盖度、护坡类型和各类型长度及占比等信息数据。

(3)生物调查与鉴定

江南河网开展1次水生生物的全面调查,项目包括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各物种应基本鉴定至属级水平,常见种则尽可能鉴定至种级水平。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着生藻类每个评价河段监测点位数应不少于3个,应能反映评价河段内典型人类干扰下的生物组成状态,并应结合现场勘察,综合考虑代表性、调查便利性和采样安全保障等因素,按适当间距布设。优先选择水质考核断面作为调查点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除调查点位外,还应针对江南河网属性筛选相应参照点位开展基准调查,参照点位可在评价范围内选取,亦可在与评价范围自然属性相似的其他地区选取。参照点位应基本满足以下要求:①与评价河段具有相同集水区面积和河流底质等自然地理属性分类;②为自然河岸线或自然原型护岸,生境良好,植被层次丰富;③为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水质。

鱼类监测采用现场捕获法、渔获物法、历史资料收集法等。其中,捕捞法应根据各鱼类群体的不同生活阶段、不同的河流类型,采用不同的网具和捕获方法。渔获物法是直接收集渔船上捕获的鱼,渔船数量较多时,应根据各种渔具的渔船数量按比例取样。

4、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1)水文评价

对已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按已确定的基本生态流量进行评价;对未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确定基本生态流量,将目标河段评价年内逐日平均流量和相应的基本生态流量比较,按满足天数占比进行评价。

(2)水质评价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划分水质类别,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评价水质状况等级(其中水温、pH不参与评价)。

(3)形态评价

对生态缓冲带、护岸生态性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开展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生态缓冲带应根据其实际宽度和植被覆盖度开展评价,护岸生态性则根据护岸类型差异按长度占比开展评价。

(4)生物评价

对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等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其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采用参照点位法确定生态基准,以物种丰富度和敏感值作为评价参数;鱼类则采用历史数据法确定生态基准,以土著鱼类物种保有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着生藻类则以富营养化硅藻指数作为评价指标。

(5)社会服务评价

江南河网的防洪工程达标率、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公众满意度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公众满意度是调查公众对评价河流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游憩和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根据评价当年的达标率进行评价。

(6) 河湖管理评价

从是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涉河涉堤项目审批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有无破坏生态的行为等4方面进行管控能力适应性评价;评价河湖管理范围内监测项目的完整程度,监测点位布置与 SL 196、 SL 219等规范要求的符合程度,以及监测频次的适宜程度;评价河湖空间管控手的先进性和问题的发现、处置的及时性。

(7)水生态健康评价

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共12项,其中基本指标9项,为必选指标;备选指标3项,根据不同的权重综合评价不同河段水生态健康结果,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根据不同评价河段的长度占比,综合评价得到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分别用蓝、绿、黄、橙和红进行颜色表征。

(8)河湖健康综合评价

根据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评价结果,根据河湖健康指数,河湖健康评价分级标准分为 5 级: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病态。

5、水生态健康问题诊断

根据各指标赋分和判定情况,说明健康整体特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分析不健康的主要压力,给出健康保护及修复目标建议与对策。

6、应项目需求,协助采购人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环境领域方面的专业论文(1篇)。

四、成果交付

1、成果形式

(1)《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报告》、《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

(2)江南河网河湖和各主要河道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调查基础数据集、专题图件。

2、提交时间

(1)要求在2023330日前提交《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报告》、《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初步成果。

(2)要求在2023531日前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

3、成果提交要求

(1)报告要求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背景、技术团队、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工作过程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主要结论。

评价报告:报告文本包括《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和各条主要河道专项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各河道专项报告作为子报告纳入到《温州市江南河网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指标及方法、监测与调查、评价结果、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报告附图包括河流水系图、水生态监测和调查点位布设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土地利用现状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宽度分布图、河流岸线类型分布图等专题图件。附表包括每个河段监测点位数据汇总表、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汇总表等。

报告均需提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文档(word 格式)。

(2)数据要求:内容包括遥感影像数据(不早于2021年)、河流及分段数据、生态缓冲带数据、岸线数据、记录表及汇总数据等。

五、成果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以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且协助采购方通过上级部门审查。

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含入投标总价。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质量免费维护期

成果质量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免费维护期间,供应商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必须 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人通报项目服务进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同意才能更换,更换后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等情况不能低于原先水准。

3、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5、承担本项目任务后,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周期”和“质量免费维护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与政策咨询服务。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请见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标段二: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美丽温州建设,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作,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但全流域、大范围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监测、调查、评价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对河流生态修复和恢复工作科学支撑严重不足的问题。因此,本项目旨在通过对戍浦江河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进行系统性的综合评价,了解戍浦江河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状况,分析水生态系统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提出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恢复对策建议,为河流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戍浦江发源于瑞安、青田和瓯海交界的奇云山,干流全长44km,流域面积247km2,下游平原面积为22 km2,尚不到流域总面积的 10%,域内大部分人口和耕地均分布于此。鹿城区境内主河道长约10.07 km、支流34条约38.3 km。本项目戍浦江主河道及支岙溪、周师湾河、方隆河、底垟河、黄山前溪、坑底溪等主要支河为评估对象,来了解掌握戍浦江流域的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状况。

重点内容包括:1.描述戍浦江主河道及主要支河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整体状况;2.分析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3.提出戍浦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化对策建议。

二、项目范围

温州市戍浦江主河道及支岙溪、周师湾河、方隆河、底垟河、黄山前溪、坑底溪等主要支

三、项目内容

项目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号)文件要求,按照其中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收集戍浦江河背景资料、水生生物分布的主要固有环境属性和人类干扰因子、水生态系统各评价要素等进行资料收集、调查和监测,并按照一定层次计算和评价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各组成要素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

1、流域背景资料收集与分析

需收集影响河流水生态状况发展的大尺度流域概况数据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1)流域自然环境概况,包括集水区面积、气候特征、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等。

(2)流域人类活动强度,包括人口、GDP、水资源利用等。

(3)水环境治理成效,包括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概况,河流水环境质量变化等。

2、河流分类分段

通过现场踏查戍浦江河主要水文特征,综合水系主要自然属性(包括集水区面积、底质组成等)和影响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的人类干扰关键因子(岸带生态系统类型、水质功能区、水质现状等),根据其差异性和相似性划分不同的评价河段。

3、河流水生态监测与调查

(1)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按国控、省控和市控的顺序,优先采用评价河段内现有水质控制断面,无水质控制断面的评价河段,在生物调查点位同步开展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2)河流形态调查

生态缓冲带、岸线生态型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应以评价河段为单元开展调查,通过遥感影像(影像精度优于0.5米)解译的方式获取生态缓冲带实际宽度、植被覆盖度、护坡类型和各类型长度及占比等信息数据。

(3)生物调查与鉴定

戍浦江河开展1次水生生物的全面调查,项目包括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各物种应基本鉴定至属级水平,常见种则尽可能鉴定至种级水平。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着生藻类每个评价河段监测点位数应不少于3个,应能反映评价河段内典型人类干扰下的生物组成状态,并应结合现场勘察,综合考虑代表性、调查便利性和采样安全保障等因素,按适当间距布设。优先选择水质考核断面作为调查点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除调查点位外,还应针对戍浦江河属性筛选相应参照点位开展基准调查,参照点位可在评价范围内选取,亦可在与评价范围自然属性相似的其他地区选取。参照点位应基本满足以下要求:①与评价河段具有相同集水区面积和河流底质等自然地理属性分类;②为自然河岸线或自然原型护岸,生境良好,植被层次丰富;③为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水质。

鱼类监测采用现场捕获法、渔获物法、历史资料收集法等。其中,捕捞法应根据各鱼类群体的不同生活阶段、不同的河流类型,采用不同的网具和捕获方法。渔获物法是直接收集渔船上捕获的鱼,渔船数量较多时,应根据各种渔具的渔船数量按比例取样。

4、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1)水文评价

对已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按已确定的基本生态流量进行评价;对未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确定基本生态流量,将目标河段评价年内逐日平均流量和相应的基本生态流量比较,按满足天数占比进行评价。

(2)水质评价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划分水质类别,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评价水质状况等级(其中水温、pH不参与评价)。

(3)形态评价

对生态缓冲带、护岸生态性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开展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生态缓冲带应根据其实际宽度和植被覆盖度开展评价,护岸生态性则根据护岸类型差异按长度占比开展评价。

(4)生物评价

对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等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其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采用参照点位法确定生态基准,以物种丰富度和敏感值作为评价参数;鱼类则采用历史数据法确定生态基准,以土著鱼类物种保有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着生藻类则以富营养化硅藻指数作为评价指标。

(5)社会服务评价

戍浦江河的防洪工程达标率、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公众满意度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公众满意度是调查公众对评价河流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游憩和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根据评价当年的达标率进行评价。

(6)河湖管理评价

从是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涉河涉堤项目审批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有无破坏生态的行为等4方面进行管控能力适应性评价;评价河湖管理范围内监测项目的完整程度,监测点位布置与 SL 196、 SL 219等规范要求的符合程度,以及监测频次的适宜程度;评价河湖空间管控手的先进性和问题的发现、处置的及时性。

(7)水生态健康评价

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共12项,其中基本指标9项,为必选指标;备选指标3项,根据不同的权重综合评价不同河段水生态健康结果,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根据不同评价河段的长度占比,综合评价得到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分别用蓝、绿、黄、橙和红进行颜色表征。

(8)河湖健康综合评价

根据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评价结果,根据河湖健康指数,河湖健康评价分级标准分为 5 级: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病态。

5、水生态健康问题诊断

根据各指标赋分和判定情况,说明健康整体特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分析不健康的主要压力,给出健康保护及修复目标建议与对策。

6、应项目需求,协助采购人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环境领域方面的专业论文(1篇)。

四、成果交付

1、成果形式

(1)《温州市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工作报告》《温州市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

(2)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调查基础数据集、专题图件。

2、提交时间

(1)要求在2022年10月15日前提交《温州市戍浦江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报告》、《温州市戍浦江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初步成果。

(2)要求在2022年11月31日前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

3、成果提交要求

(1)报告要求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背景、技术团队、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工作过程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主要结论。

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指标及方法、监测与调查、评价结果、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报告附图包括河流水系图、水生态监测和调查点位布设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土地利用现状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宽度分布图、河流岸线类型分布图等专题图件。附表包括每个河段监测点位数据汇总表、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汇总表等。

报告均需提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文档(word 格式)。

(2)数据要求:内容包括遥感影像数据(不早于2021年)、河流及分段数据、生态缓冲带数据、岸线数据、记录表及汇总数据等。

五、成果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以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且协助采购方通过上级部门审查。

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含入投标总价。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质量免费维护期

成果质量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免费维护期间,供应商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必须 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人通报项目服务进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同意才能更换,更换后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等情况不能低于原先水准。

3、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5、承担本项目任务后,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周期”和“质量免费维护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与政策咨询服务。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请见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标段三:温瑞塘河、永强塘河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一、项目概况

温瑞塘河位于瓯江以南、飞云江以北的温瑞平原,是温州市境内十分重要的河道水系,分属于鹿城、瓯海、龙湾、瑞安等“三区一市”管辖。水源主要来自瞿溪、雄溪、郭溪(通称三溪)以及大罗山和集云山的山涧溪流,整个流域面积740平方公里,水面面积22平方公里,灌溉面积48.2万亩。

永强塘河由郑岙、白水、双岙、瑶溪、皇岙等溪河汇集而成,流域面积 142.8 km ,干流长16km,平均河宽21.6m,正常最高水位2.5m,河网河道蓄水量593.2万立方米,通过蓝田水闸、城东水闸和龙湾水闸排入瓯江。流域内共有河道225条,长度347千米,主要包括轮船河、中横河、瑶溪河等河流(道)。

重点内容包括:1.描述温瑞塘河、永强塘河及主要河道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整体状况;2.分析温瑞塘河、永强塘河及主要河道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3.提出温瑞塘河、永强塘河及主要河道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化对策建议。

二、项目范围

温州市温瑞主塘河和各渎河、月落洋河、梅屿大河、卧旗大河、划龙桥河、蒲州河、汤家桥河、西山河、岷岗河、阳桐河、仙门河、屿田河、石坦河、十字河、勤奋河、上江河、吕浦河、前庄河、上陡门浦、直排场河等主要河道;永强主塘河和轮船河、中横河、瑶溪河、滨海塘河等主要河道。

三、项目内容

项目参照《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浙治水办函〔2021〕56号)文件要求,按照其中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收集温瑞塘河、永强塘河及主要支河背景资料、水生生物分布的主要固有环境属性和人类干扰因子、水生态系统各评价要素等进行资料收集、调查和监测,并按照一定层次计算和评价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各组成要素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得到温瑞塘河、永强塘河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

1、流域背景资料收集与分析

需收集影响河流水生态状况发展的大尺度流域概况数据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

(1)流域自然环境概况,包括集水区面积、气候特征、生态系统格局变化等。

(2)流域人类活动强度,包括人口、GDP、水资源利用等。

(3)水环境治理成效,包括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概况,河流水环境质量变化等。

2、河流分类分段

通过现场踏查温瑞塘河、永强塘河主要水文特征,综合水系主要自然属性(包括集水区面积、底质组成等)和影响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的人类干扰关键因子(岸带生态系统类型、水质功能区、水质现状等),根据其差异性和相似性划分不同的评价河段。

3、河流水生态监测与调查

(1)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按国控、省控和市控的顺序,优先采用评价河段内现有水质控制断面,无水质控制断面的评价河段,在生物调查点位同步开展水质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

(2)河流形态调查

生态缓冲带、岸线生态型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应以评价河段为单元开展调查,通过遥感影像(影像精度优于0.5米)解译的方式获取生态缓冲带实际宽度、植被覆盖度、护坡类型和各类型长度及占比等信息数据。

(3)生物调查与鉴定

戍浦江河开展1次水生生物的全面调查,项目包括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各物种应基本鉴定至属级水平,常见种则尽可能鉴定至种级水平。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着生藻类每个评价河段监测点位数应不少于3个,应能反映评价河段内典型人类干扰下的生物组成状态,并应结合现场勘察,综合考虑代表性、调查便利性和采样安全保障等因素,按适当间距布设。优先选择水质考核断面作为调查点位。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除调查点位外,还应针对温瑞塘河、永强塘河属性筛选相应参照点位开展基准调查,参照点位可在评价范围内选取,亦可在与评价范围自然属性相似的其他地区选取。参照点位应基本满足以下要求:①与评价河段具有相同集水区面积和河流底质等自然地理属性分类;②为自然河岸线或自然原型护岸,生境良好,植被层次丰富;③为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水质。

鱼类监测采用现场捕获法、渔获物法、历史资料收集法等。其中,捕捞法应根据各鱼类群体的不同生活阶段、不同的河流类型,采用不同的网具和捕获方法。渔获物法是直接收集渔船上捕获的鱼,渔船数量较多时,应根据各种渔具的渔船数量按比例取样。

4、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

(1)水文评价

对已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按已确定的基本生态流量进行评价;对未确定基本生态流量的河段,采用90%保证率最枯月流量确定基本生态流量,将目标河段评价年内逐日平均流量和相应的基本生态流量比较,按满足天数占比进行评价。

(2)水质评价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划分水质类别,并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环办〔2011〕22号)评价水质状况等级(其中水温、pH不参与评价)。

(3)形态评价

对生态缓冲带、护岸生态性和河流纵向连通性开展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生态缓冲带应根据其实际宽度和植被覆盖度开展评价,护岸生态性则根据护岸类型差异按长度占比开展评价。

(4)生物评价

对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着生藻类和鱼类等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其中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采用参照点位法确定生态基准,以物种丰富度和敏感值作为评价参数;鱼类则采用历史数据法确定生态基准,以土著鱼类物种保有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着生藻类则以富营养化硅藻指数作为评价指标。

(5)社会服务评价

戍浦江河的防洪工程达标率、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和公众满意度开展评价并划分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评价等级。公众满意度是调查公众对评价河流水质、水量、生物多样性、游憩和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根据评价当年的达标率进行评价。

(6)河湖管理评价

从是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涉河涉堤项目审批是否规范、有无违法违规、有无破坏生态的行为等4方面进行管控能力适应性评价;评价河湖管理范围内监测项目的完整程度,监测点位布置与 SL 196、 SL 219等规范要求的符合程度,以及监测频次的适宜程度;评价河湖空间管控手的先进性和问题的发现、处置的及时性。

(7)水生态健康评价

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标共12项,其中基本指标9项,为必选指标;备选指标3项,根据不同的权重综合评价不同河段水生态健康结果,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根据不同评价河段的长度占比,综合评价得到水生态健康状况,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中、较差和差5个等级,分别用蓝、绿、黄、橙和红进行颜色表征。

(8)河湖健康综合评价

根据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评价结果,根据河湖健康指数,河湖健康评价分级标准分为 5 级:非常健康、健康、亚健康、不健康、病态。

5、水生态健康问题诊断

根据各指标赋分和判定情况,说明健康整体特征、不健康的主要表征;分析不健康的主要压力,给出健康保护及修复目标建议与对策。

6、应项目需求,协助采购人在国内权威期刊发表环境领域方面的专业论文(1篇)。

四、成果交付

1、成果形式

(1)《温州市温瑞塘河、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报告》,《温州市温瑞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温州市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成果文本

(2)温瑞主塘河、永强主塘河和重要支河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调查基础数据集、专题图件。

2、提交时间

(1)要求在2023330日前提交《温州市温瑞塘河、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报告》、《温州市温瑞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温州市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初步成果。

(2)要求在2023531日前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

3、成果提交要求

(1)报告要求

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背景、技术团队、工作内容、技术路线、工作过程及完成情况、主要成果、主要结论。

评价报告:报告文本包括《温州市温瑞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和各条主要河道专项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温州市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和各条主要河道专项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各主要河道专项报告要作为子报告纳入到《温州市温瑞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温州市永强塘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指标及方法、监测与调查、评价结果、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方面。报告附图包括河流水系图、水生态监测和调查点位布设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土地利用现状图、河流生态缓冲带宽度分布图、河流岸线类型分布图等专题图件。附表包括每个河段监测点位数据汇总表、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结果汇总表等。

报告均需提交纸质盖章件和电子文档(word 格式)。

(2)数据要求:内容包括遥感影像数据(不早于2021年)、河流及分段数据、生态缓冲带数据、岸线数据、记录表及汇总数据等。

五、成果验收方式及质量要求

项目成果以通过专家评审形式进行验收。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且协助采购方通过上级部门审查。

评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含入投标总价。因成果质量问题或编制时间延期而造成项目不通过或时间延误,将由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六、质量免费维护期

成果质量免费维护期为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免费维护期间,供应商采购人提出的成果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的调查、调整和完善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专业人员,项目组成员必须 都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并确定专门的联络人,积极与采购人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人通报项目服务进度。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同意才能更换,更换后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及经验等情况不能低于原先水准。

3、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将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涉及到的资料及成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5、承担本项目任务后,供应商在“项目实施周期”和“质量免费维护期”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与政策咨询服务。

6、▲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7、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请见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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