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山东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部署,临朐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 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区划与制图;水旱灾害普查成果汇集并上报;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 调查对象包括辖区内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所有对象。
一是真实可靠性。调查对象的信息必需真实反映水旱灾害致灾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水利工程、水文气象等情况,填报的信息需真实可靠。
二是规范统一性。调查采取中央和地方分工协作、逐级审核的工作方式。地方各级要在中央统一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指导下,采用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方法开展调查工作。
三是成果合理性。调查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如现有统计年鉴资料、已有相关规划收集资料等。对已有成果,有的可直接引用,有的可作为复核和调查评估的参考资料。
临朐县水利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项目任务清单
项目内容 |
具体说明 |
提交成果 |
一、水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
1.洪水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本项工作由省水利厅为工作主体组织开展洪水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完成暴雨频率图、防洪特征值成果表和设计洪水特征值成果表、洪水频率图等成果。我县结合实际情况配合省级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数据把关等工作。 2.干旱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 (1)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针对县级行政区干旱灾害危险性,主要开展以下三类资料调查: 1)基础资料:自然地理资料,气象水文,水资源情况,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等社会经济情况,种植结构、产量、灌区、灌溉制度等农业情况,供水水源、用水结构等供用水情况,蓄、引、提、调,灌区等抗旱水源工程防御 能力,监测、预警、预报、预案、服务保障等非工程措施防御能力。 2)旱灾特点:旱灾发生的 频次、严重程度、旱灾时空分布规律等。3)灾害事件资料:有历史记录以来各次干旱灾害事件的发生时间,原因,范围,气象水文情况,农业、城市、生态等受灾及损失情况;实施的抗旱措施、投入人力物力、抗旱效果效益等。 (2)灾害危险性分析与评估 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资料的审核、整编、加工,将相关资料规范化整理,形成标准格式满足全国干旱灾害危险性分析评估的成果资料,进而完成以县级行政区单元为单元的干旱灾害时空分布特征分析以及相关图谱绘制、以县级行政 区为单元的干旱灾害危险性分析以及分布图绘制。 |
配合省级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数据把关等工作。 (1)数据成果 县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数据成果。 (2)图件成果 县干旱灾害时空分布图,历史干旱灾害频次图、干旱灾害危险性分布图。 (3)县干旱危险性调查与评估调查报告 |
二、洪水灾 害隐患调查 与评估 |
以防洪规划(防洪预案)、工程安全评价/鉴定、运行管理等资料为基础,开展临朐县范围内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工作,调查重点河道、水库工程、水闸工程和堤防工程等的现状防洪能力、防洪工程达标情况或安全运行状态等。 根据全县中小河流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确定洪水特征参数,在 1:1 万地形图上绘制不同频率(5 年、10 年、20 年、50 年、100 年一遇)洪水淹没范围。统计分析洪水影响的城镇、村庄、人口,编制山丘区中小河流、大中型水库洪水淹没图。 临朐县范围内的市级河道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工作由潍坊市水利局组织开展。范围说明: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19 条,重点中小河流 23 条,共计 42 条;中小型水库等。 |
(1)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成果包括文字报告、基础资料、成果数据集(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表,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成果数据集)、空间分布图、数据库等。 (2)文字报告成果包括:主要江河干支流、中小河流、堤防、水库、橡胶坝等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成果报告,包括防洪工程设防标准或防洪能力、河道行洪能力工程隐患类型、位置及隐患 等级、灾害性影响、洪水灾害风险等级等。 (3)绘制临朐县中小河流、中小型水库洪水淹没图。 |
三、历史灾害灾情调查与评估 |
配合应急部门,完成历史年度水旱灾害灾情调查、重大历史自然灾害—洪涝灾害调查任务。 |
配合应急部门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数据把关等工作。 |
四、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 |
本项工作由省水利厅为工作主体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区划与制图,主要包括洪水风险评估与区划、干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任务。我县结合实际情况配合省级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数据把关等工作。 |
配合省级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数据把关等工作。 |
五、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汇集 |
开展县级普查成果审核、汇集工作,利用国家下发的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软件,录入、审核普查数据成果等。主要包括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成果、洪水隐患调查成果等。同时对涉及县域内的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成果进行审查。 |
县内普查成果的汇总、校验、整合、审查、录入等工作。 |
六、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培训与宣传 |
组织开展水旱灾害普查培训,面向公众、行业人员等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普查宣传。 |
组织开展水旱灾害普查培训、宣传。 |
七、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
基于国家、省、市下发的各类风险普查相关技术要求和实施计划安排,结合临朐县流域、水文情势特点、普查需求等,编制《临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并根据普查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年度具体安排。 |
提交《临朐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水旱灾害部分)实施方案》。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普查工作,并通过上级部门验收,提交最终成果并配合数据汇交入库。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付款,完成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相关工作,达到数据上报质量要求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60%,全部工作完成并达到验收标准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80%,余款一年后付清。
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项目完毕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