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为规范专职网格员劳务派遣服务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主要负责专职网格员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的薪酬管理,社保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有关法律咨询等工作。
一、服务须求
1.为了进一步整合村级网格事务人员职责,将原有便民服务网格员、综治管理网格员、文卫联络网格员的职责进行整合,实施村级网格事务人员专职化,融合多元功能,实现一员多用,构建一张适应基层治理的综合网,从而更好地发挥网格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打造一支“工作专职化、管理规范化、人员素质好、服务效能好”的专职网格员队伍。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背景:采购人因工作需要,需核增专职网格员30名,实行劳务派遣方式。
三、 派遣人员要求
1、中标人向采购人派遣的人员均由采购人确定,共计30人次/年(30人为暂定人数,具体人数及人员名单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更改)。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熟悉本网格情况,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智能手机,会使用钉钉、微信、QQ等软件。
6、专职网格员原则上为所在网格户籍人口。
7、原有村级网格事务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原则上男性要求55周岁以下,女性要求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获得过市级、县级、镇级优秀网格员荣誉可适当放宽要求,以退休返聘形式进行聘用(村非主职干部、党员优先)。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网格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3年、辞职未满1年的人员;
(5)曾担任专职网格员,表现差的人员。
四、 工作任务:专职网格员需对照工作职责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及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岔路镇村级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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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工作分类 |
工作内容及标准 |
业务指导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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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岔路镇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 |
档案管理 |
负责村级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和利用,要求档案每年验收通过 |
镇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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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力资源排查 |
按人力资源调查表格相关内容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地完成调查数据填报 |
镇发展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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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远程教育管理 |
确保设备无故障,农村党员教育日常工作正常;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
镇组织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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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残疾帮扶 |
协助镇镇(街道)各项基层残疾人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培训、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体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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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困难帮扶 |
协助镇镇(街道)各项基层民政工作;为困难对象提供生活保障、政策咨询等帮助。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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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村邮管理 |
宁政办发[2013]107号《村邮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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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书管理 |
规范使用和协助管理村委会公章;做好各种涉及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协助管理各种文书、函件等相关资料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务公开工作。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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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灾害信息 |
村级灾害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分析、评估等工作,协助做好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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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青少年帮扶 |
做好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基本信息排查录入、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等帮扶工作。 |
镇社会事务办、镇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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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业调查与统计联络 |
协助参与农业调查和统计工作,统计信息填报及时、质量保证 |
镇农业农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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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农负监管 |
受理农负有关问题举报、投诉 |
镇农业农村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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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殡葬管理 |
负责公墓卫生、安全和设施维护,及时掌握本村死亡人员的骨灰去向,配合做好移风易俗工作,及时汇报乱埋乱葬、弄虚作假、私自扩(改)建坟墓等违法现象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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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岔路镇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 |
网格管理 |
牵头收集和报送治安、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消防、反邪教等各类基本信息,并力所能及地发挥政策宣传、矛盾调解、实有人口管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居住出租房屋、治安防范、隐患消除、为民服务等作用。定期走访网格,登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
镇综合指挥室、镇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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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流动人口管理 |
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的各项最新资料及相关信息,将新增人员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职业信息等一一详细采集登记;加强宣传引导,保障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平等友好相处;网格员通过手机终端及时收集上报信息、接受指令。 |
镇综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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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公共安全管理 |
每月检查至少2家以上(具体由各镇镇、街道在确保完成县级下达覆盖率指标基础上细化分解),其中对本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协查每季度至少协查一次以上;每月向镇镇街道报送安全隐患信息至少达到10条以上(个别生产经营单位确实较少的网格除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送。 |
镇发展服务办、镇安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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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排查 |
日常巡查、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农村聚餐登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
镇发展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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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态环保 |
排查工业污染、垃圾堆积焚烧、畜禽养殖等影响生态环保行为 |
镇发展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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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融监管 |
排查类金融机构经营情况,上报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 |
镇发展服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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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宗教管理 |
对辖区内的宗教与民间信仰场所基本建设、宗教活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建及非法活动等情况立即报告。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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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扫黄打非工作 |
协助参与“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每月至少一次对辖区内小超市、棋牌室、小饭店、小旅馆、小作坊、宗教场所、出租场所进行排查;在集市日加强巡逻排查;如遇涉黄、涉非问题立即上报。 |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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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禁毒工作 |
协助禁毒社工对于社会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吸毒人员基础信息的排摸和随访工作; |
派出所、镇禁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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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矛盾调解 |
化解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损害赔偿等传统民间纠纷 |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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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 |
协助并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教育矫治、社会适应性帮扶和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 |
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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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普法宣传 |
协助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全面推动“七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掌握辖区内普法进度,了解违法情况,教育、帮助轻微违法青少年;对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汇报。 |
司法所、镇团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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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协助执行 |
协助采集被执行人的家庭成员、房地产、社保、就业、收入等情况予以排查,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
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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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 |
协助做好个人建房审批、两违巡查、危旧房排查、住房保险登记理赔等工作 |
镇村镇建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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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岔路镇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 |
计生服务 |
完成村级月报表上报工作;完成新婚、怀孕等基础信息的排摸和随访工作,便于县镇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好再生育、奖扶特扶对象的前期审检工作;做好一年二次孕环检的组织工作;做好避孕措施动员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做好国家免费孕前健康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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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公共卫生 |
协助做好各类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发动居民健康体检、开展妇女病二癌筛查等。 |
镇社会事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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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文体管理 |
开展村文化体育活动,管理图书室,做好文化档案管理 |
镇社会事务办 |
五、服务形式:完全派遣
由中标人承担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对专职网格员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及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五险加意外险)、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
六、项目要求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推荐的人员进行选择或择优推荐符合采购人用工需求的人员交由中标人,中标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到采购人工作。
2、采购人有权决定员工的使用期限(合同期限)和员工的法定试用期。
3、采购人有权提出退回员工,但需提前30天以上通知中标人,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退回原因,以便中标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前通知员工。
4、采购人有权在员工试用期内将员工退回中标人,但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提供员工不符合使用条件的依据。
5、采购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员工严重违反采购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并达到被解聘的程度时将其退回中标人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提供员工上述行为的证据。
6、采购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漏采购人商业秘密,对采购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将其退回中标人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提供员工上述行为的证据。
7、采购人有权在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被拘留的情况下,将其退回中标人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8、采购人有权在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人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人提出,拒不改正的,将其退回中标人,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书面通知中标人并提供员工上述行为的证据。
9、采购人有权在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具体时间按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情况下将其退回中标人,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员工在采购人工作的年数(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超过半年按一个月计算)支付员工本人依法应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具体支付数额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
10、在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如:采购人分立、合并、撤消、本协议解除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且不能协商变更时,采购人有权将员工退回中标人,由中标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员工在采购人工作的年数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员工本人依法应取得的经济金。
11、采购人有权对员工进行岗位调配、业务指导、绩效考核等,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向中标人提出人员退回、解聘要求。
12、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采购人提供的内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其附件,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但上岗协议不能与劳动合同抵触,否则以劳动合同的内容为准。
13、人员费用标准和聘用人数由采购人确认。
七、对中标人要求
1.中标人负责处理岔路镇人民政府网格人员劳务关系及相关事务,具体相关岗位由采购人设置;
3.中标人应保证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相关劳动政策及法律法规、安全服务的培训,使劳务派遣人员能够顺利上岗;
4.中标人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含新老员工)的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纠纷、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社会影响;
5.中标人应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6.中标人承担员工劳动纠纷处理(不承担因用工单位违法用工导致的劳动纠纷所发生的费用);
7.中标人应依据采购人合理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办理解除、终止员工劳动关系,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8.采购人确定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名单后,中标人应按《劳动合同法》确保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签订手续、派遣手续,及时向采购人派遣。
八 、聘用人员的服务费用说明
每月聘用人员的服务采购费用构成如下:
1、人员管理服务费。
2、派遣人员工资和有关补贴等,派遣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宁海县最低工资标准。
3、派遣人员的社会劳动保险,中标人必须为其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及意外险。
4、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中标人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税务均应由中标人负担。
以上第2、3、条涉及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协商决定,但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中标人应提供当月全额聘用人员的服务采购费用的发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
九 、考核方案
为建立专职网格员有效的工资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管理,制定《宁海县岔路镇村级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考核原则: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2、考核内容:按员工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中心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由采购人将组建考核小组,依据各网格员履职情况、业务绩效等标准每月对网格服务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对于无法胜任网格员工作或者连续3次考核不合格人员,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人员解聘要求,由中标人负责解聘及重新招聘人员。
3、参考附件《宁海县岔路镇村级专职网格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在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参考该实施方案并细化,制定最终的考核方案,作为合同附件。
★十、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①各员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以宁海县岔路镇人民政府的相关政策为准,若有调整,则支付给中标人的各员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费用做出相应调整)。②中标人的管理费(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 本次投标报价的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中标人的管理费最高综合单价限价:100元/月/人,超过最高综合单价限价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的服务费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 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合同金额则以实际人员按中标综合单价结算。
3、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服务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即服务费中除各员工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外的所有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从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