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
1.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项目。
1.2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42.48 万元。
2.项目内容及要求
2.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项目,为使执法人员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移动执法终端手段及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购买网络服务的形式,实现日常监管。
2.2服务要求
网络服务需能满足正常云食安明厨亮灶、山东省移动食药监系统(移动执法)等工作任务, 通话能满足指挥中心对终端使用人员调度和正常工作业务调度,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每月服务套餐不低于:包含 2300 分钟通话、40G 流量、手机号码加座机电话之间免费通话不少于 1000 分钟。
2.3其他要求
2.3.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各项服务内容以及一切相关资料、数据保密,妥善保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成交供应商的保密义务为永久生效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解除。否则,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2.3.2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或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付款方式
3.1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预付款,第一年服务期开始后, 付至合同总价款 50%,第二年服务期开始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款 50%款项。付款均为无息。
4.服务期
4.1本项目服务期为 2 年,自 2021 年 12 月-2023 年 11 月止。
5.售后服务要求
5.1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服务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恢复。
6.签订合同
6.1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6.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6.3如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6.4供应商成交后须持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的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两份(合同格式请见本文件第三部分)。
7.报价有效期、谈判保证金
7.1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报价应自开标之日起,在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报价将被视作非实质性响应。
7.2谈判保证金: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19]40 号】规定,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向其收取保证金。
8.采购代理服务费
8.1本次采购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计算, 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全额交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8.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费率)
合同金额(万元) |
服务类 |
100 以下 |
1.5% |
9.电子化投标要求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标方式,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数字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各供应商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软件》)。
(3)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电子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以提交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截止、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布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名单后,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默认为 30 分钟)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线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操作问题、设备问题、网络问题等原因造成解密失败的,均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参与投标过程中用于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CA 数字证书必须与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保持一致,数字证书更新或者补办后,需要重新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到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5)澄清、答疑等均在线进行,具体操作步骤见“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6)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本项目下的“答疑文件下载”是否发布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7)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咨询电话:4009980000 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
(8)各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使用工具:腾讯会议,房间号:669698376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西苑路 6751 号霸力国际大厦 8201 室
联系人:张小芹 联系方式:电话 0535-2170202
电子邮箱:zs20170408@126.com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莱州支行西苑路分理处 账号:3700 1666 9890 5250 0075
10.纸质响应文件
10.1纸质响应文件: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纸质版响应文件与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保持一致。
10.2装订方式: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禁止使用一切活页形式的装订)、目录清楚、逐页编码,页码准确。
10.3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 A4 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装订成册(须含供应商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如图纸等)。
10.4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 天内,邮寄或专人送至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莱州市西苑路 6751 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 8207 室,收件人:彭利平,电话: 0535-2170201,15668079010
11.解释权
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价人应同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