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社会公益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况
社会公益服务项目拟招7家社工机构,每家7万元(清江浦区、淮阴区)。中标人需按照项目需求完成项目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绩效评估等相关服务。
★总体分配规则:
7个专业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分别为清江浦区、淮阴区。综合评审得分第一名的中标人优先选择服务地点,其余中标人依次选择服务地点。
二、服务内容
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共7家(清江浦区黄码镇、盐河街道、和平镇;淮阴区13个镇(街道)、三树镇、刘老庄镇、淮高镇):社会公益服务项目以加强乡镇(街道)社工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为特殊困难对象开展精神关爱、行为矫治、危机干预、情绪疏导等专业服务;
★(一)项目要求:
1、实施地为淮阴区、清江浦区2个县区的项目,要求每个项目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专职社工不少于1名(必须提供专业社工职业水平证书或者社会工作专业毕业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学历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未提供的作无效响应文件)。
2、服务内容:详见《镇(街)社工站服务项目明细参考表》,附后。
三、实施地域、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1年;实施地域为淮安市内明确的2个县区(1.清江浦区:黄码镇;2.清江浦区:盐河街道;3.清江浦区:和平镇;4.淮阴区:13个镇(街道);5.淮阴区:三树镇;6.淮阴区:刘老庄镇;7.淮阴区:淮高镇)。
四、项目标准
1.针对性。项目内容针对明确的受益群体,定位精准,具体实施方案要根据当地情况认真制定;
2.先进性。项目回应的问题是所在地域或服务领域共同面临的问题,具有普遍推广的价值,能对其他地区进行示范引领;
3.公益性。项目以服务民生和追求社会效益为主要目的,符合公共利益,公益色彩突出;
4.可操作性。项目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实施地区能够给予场地、人员、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5.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在资助期结束后有持续运作的可能,可在条件类似的地区推广、复制。
五、执行要求
(一)中标人在项目中标实施6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不得低于50%,实施时间满12个月时,完成项目资金和社会服务活动执行率应达到100%,并按要求报送中期和末期执行报告,由各县区民政局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情况、决算报告、自我评估报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等。
(二)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能有序进行,能够合理安排、调整各项活动的实施,并且定期做好项目的评估与优化工作;应提出可行的项目活动的计划时间表与内容;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
(三)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当积极开展自身能力建设培训。切实加强服务人群的安全问题及突发情况处置。对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向县区民政局汇报,及时有效的解决有关问题。
六、项目管理
(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将项目扶持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严格遵守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受益对象和服务活动,确保专款专用。
(二)市民政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对中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业务监督检查,确保执行进度和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七、商务部分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一年。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经见证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5%,在服务期满后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余款25%。如验收不合格,将扣除20%价款。
第二标段(第三方对社会公益服务监督、评估项目)
★一、项目具体要求
1、每三个月对全市2个县区7家中标社工机构进行督导。督导要求需要留有台账资料(包含时间、过程、存在问题等);
2、对全市2个县区7家中标社工机构进行半年评估和年终评估,每家提出评估反馈意见。评估结束后形成半年评估和年终评估;
3、整理和汇总所有评估材料,一式两份装订交于采购方;
4、督导、评估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5、项目过程中如遇到合理变更或增项,在双方沟通下,需满足采购方相关需求。
(《镇(街)社工站服务项目明细参考表》附后)
二、商务部分
★(一)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社工站示范项目全部结项。
★(二)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75%,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剩余25%(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