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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服务系统2021-2022年度咨询和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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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2300000203892 文档页数:56页 所需下载券:10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服务系统2021-2022年度咨询和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滁州市建设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在滁州市主城区采用微型站为主的组合监测监控技术,通过国家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网格化布设、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城市道路交通网格化布设、激光雷达等“组合布点”方法,组成“群体式”协同监测网络,依靠专业性的数据校准体系,做到监测数据的一致性、可比性,达到主城区环境监测网络的全覆盖,为主城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服务内容

2.1运营维护

本项目为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设备维修,根据各仪器运行情况及仪器生产厂家检查结果,负责仪器耗材的更换及维修等费用,保证其正常运行。

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服务系统建设项目主要仪器设备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1

 

 

系统设备

大气环境质量六参数微型站

XHAQSN-808

144

2

大气环境质量颗粒物微型站

XHAQSN-804

128

3

大气环境 TVOC 微型站

XHAQSN-801

62

4

激光雷达

GBQL-01

1

5

网格化监控软件平台

XHV1.0

1

2.1.1运营维护总体要求

1、机构、人员、车辆、设备配备要求

1.1 运维单位应在滁州市至少设立 1 个运维技术支持机构,支持机构应包括运维办事处、备品备件耗材库;

1.2 运维单位应保证配备的常驻运维人员数量不少于5人,与其负责日常维护的站点数量比值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要求;

1.3 运维单位应为本项目日常运维服务配备不少于2辆专用运维车辆。

2.1.2设备维护要求

1、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网络监测仪

1.1 运维目标要求

1.1.1 监测数据捕获率达到 95%(以小时值计)以上;

1.1.2 监测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 100%(以在用设备台数计)以上;

1.1.3 运维任务完成率 98%(以日常运维任务及临时任务次数计)以上;

1.1.4 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 100%(以次数计)。

1.2 运维内容

1.2.1 仪器维护: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仪器维护,定期完成微型站采样通路清理,故障时更换传感器,确保仪器运行在最佳的工作状态;故障及时修复或使用备机;设计表格及时做好记录。

1.2.2 通讯、数据传输:保证仪器数据输出、接收准确,保证电话和通讯线路畅通(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2.3 条件支持:保证太阳能板、电池、供电等支持设备的正常完好。

1.3 日常巡检内容

1.3.1 每天对各仪器数据进行远程检查。对于异常数据(极大、负值、连续不变等)进行分析如有必要需和现场人员沟通,查明原因。

1.3.2 如发现仪器出现故障需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并安排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

1.3.3 遇设备丢失或损坏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设备归属单位,沟通解决方法, 同时报公司备案。

1.3.4 每季度对环境质量传感器微型站内部及表面进行清理。

1.3.5 对于微型站监测主机相关耗材配件进行更换,校准合格后重新使用, 并详细填写《耗材更换记录》。

1.4 微型空气监测站日常维护要求

维护部件

服务期内维护次数

维护内容

维护操作

PM10

至少12次

清理传感器积尘

拆下底壳,高压除尘枪对准颗粒物传感器进气口进行吹扫,吹扫后确认数据是否恢复正常

PM2.5

至少12次

清理传感器积尘

拆下底壳,检查传感器底面是否有附着物用高压气源从侧面吹扫传感器底表面。

SO2/NO2/CO/O3

至少1次

清理传感器底-面附着物

 

太阳能板

至少4次

清理表面附着物

用棉布擦洗太阳能板

雪天清理积雪

采用除雪铲或者除雪剂除雪

颗粒物传感器

至少1次

更换颗粒物传感器

对272套在用设备颗粒物传感器进行拆除返厂,更换新传感器

气态物传感器

至少1次

更换气态物传感器

根据网格化平台报警通知,对气态物报警设备进行对应参数气态物传感器或传感器放大板进行拆除返厂和更换

注:重度雾霾期间 PM10 浓度超过 500μg/m³(日均值)达三天以上,宜对颗粒物传感器两周进行一次维护。

1.5 定期校验和校准内容

1.5.1 当微型空气监测站距离最近固定质控设备≤3km 时,可采用组合监督校准,每周对设备进行校准 1 次,实时监督并修正传感器信号漂移,自适应学习形成适应当地环境的算法模型,以保证微型站的数据可靠性。

1.5.2 当微型空气监测站距离最近固定质控设备>3km 时,宜采用传递校准;每4周至少一次。

2.1.3技术保障方案

制定详细的技术保障方案,包括有关应急预案,如运营期间出现严重影响系统运行和数据质量的重大问题时,应具备有效的预防和补救措施。

2.1.4日常维护方案

投标人保证满足环保部门对设备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设备出现故障(8:00-22:00),必须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 2 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在到达现场后 6 小时内必须免费更换备机,保证各站点的正常运行,每次故障维修记录应直至存档备查。办事处需常备10台以上备机,且保证处于正常状态,可随时使用。运维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免费动态调整设备安装位置。

2.1.5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协助招标人完成监测站审核省控数据工作,为网格化设备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2.1.6数据质控

要求具备完整的数据质控体系,并提供详细的数据质控说明,另需详细阐述如何解决传感器受环境温度、湿度、压力以及气体交叉敏感性等因素对传感器数据的影响。

2.1.7网格化软件平台运维要求

滁州市网格化软件平台对监测数据处理具有非常强的专业要求,涉及334套微型站现场技术参数调校、数据库特殊格式数据处理及筛查等,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相关参数的保密性,要求投标单位具备开展相关专业业务的能力。

1、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包括系统操作指导、因系统缺陷导致的各种BUG的修复、因误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维护等。

2、平台软件系统突发事件的诊断、排除及解决。

3、提出的系统相关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咨询、指导和信息提供等。

3、数据库数据清理。定期清理运维过程中所生成的生产数据库中的临时表。

4、平台基础信息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站点的管理、位置变更、数据维护、权限分配、问题排查等日常工作。

5、服务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日常检查、数据库的定期备份、应用系统备份、系统稳定性检查。

2.1.8激光雷达运维要求

1、运维内容

1.1仪器维护: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仪器维护,定期完成激光雷达的清理维护,故障时进行维修,确保仪器运行在最佳的工作状态,故障修复后,设计表格及时做好记录。

1.2通讯、数据传输:保证仪器数据输出、接收准确,保证电话和通讯线路畅通(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3 条件支持:保证线路、供电等支持设备的正常完好,及时缴纳电费。

2、日常巡检内容

2.1值班人员应每周定时通过远程网络查看仪器运行情况, 查看是否出现报警,数据是否中断或异常, 若有异常情况, 应及时到现场处理.

2.2若警示激光器温度异常,应及时检修;

2.3 定期导出数据, 清理磁盘和操作系统;

3、为保证激光雷达数据准确性,提升激光雷达的数据质量,根据激光雷达说明书要求进行相关耗材配件的更换。

4、激光雷达定期维护要求

方舱天窗玻璃

至少4次

清洁放舱天窗玻璃

每三个月,用湿毛巾擦拭, 再用纸巾擦干, 以玻璃上没有明显痕迹, 不残留纸屑为准

望远镜保护镜

至少2次

清洁望远镜保护镜

每6个月,使用镜头纸对望远镜保护镜上的灰尘进行清理

计算机磁盘

至少2次

扫描清理计算机磁盘

每6个月,对内置计算机的磁盘进行扫描清理

激光雷达耗材

至少1次

更换激光雷达耗材

根据激光雷达产品说明书对寿命到期的耗材进行拆除返厂和更换。

2.2管理咨询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1

 

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

大气网格化软件管理平台及APP的维护升级

2

大气监测数据接入与集成

3

其他大气环境监测和监控数据接口预留

4

 

大气污染数据监控报告

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报告

5

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处理报告

6

重污染天气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防治报告

7

 

大气污染数据研判报告

提交网格化监控数据分析报告

8

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事件分析报告

9

提交大气治理行动实施情况评估分析报告

2.2.1建立统一的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

滁州市目前已将市区所有大气监测数据全部集成到网格化监控平台,进行统一分析研判,建立统一的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

完成质量要求:

1、根据滁州市大气监测数据情况搭建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

2、接入滁州市辖区内的国、省、市控空气站、网格化大气监测点数据;

3、在数据管理平台具备对所有大气监测数据的数据分析功能;

4、预留数据接口,便于后期增加的网格化数据接入。

2.2.2提供及时有效的大气污染数据监控报告

利用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发现污染事件,对现场及周边情况核查,协助管理部门进行大气环境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提供污染事件报告。

完成质量要求:

1、通过监控数据发现污染趋势,发现问题提供相关数据报告,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到网格管理人;

2、安排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网格管理人进行大气环境巡查,并完成巡查记录;

3、每日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情况报告;

4、对激光雷达数据实时监控,发现异常追踪污染源来源,提交合理化建议,每周对异常数据跟踪、污染源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5、随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分析报告。

2.2.3提供准确可靠的大气污染数据研判报告

根据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的数据情况,对国控、市控空气站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对各站点周边及其他重点区域进行监控,对发生的各类污染来源进行分析、现场排查。

完成质量要求:

1、对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发现异常通知现场人员核查,追踪污染源来源,提交合理化建议,对调度、治理效果跟踪形成书面材料;

2、对监控数据分析,提交研判报告;

3、重污染天气对国控、市控站点及周边网格化数据重点监控,实时分析、实时调度、实时汇报,安排专人协助巡查;

4、对TVOC微型站点监控,当超出阈值及时产生预警推送,并定期对站点TVOC进行排名;

6、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协助市局整理编写会议材料。

2.2.4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服务

根据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重污染天气演变情况和气象条件,利用网格化数据进行重点监控,协助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完成质量要求:

1、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前提出相应管控措施及建议;

2、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物的传输、扩散情况;

3、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各种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配合招标人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急响应措施巡查;

5、重污染天气过后提交网格化数据分析报告、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类别

要求

评分细则

数据监控报告

1、通过监控数据发现污染趋势,发现问题立刻提供相关数据报告,通过微信群发布,通知到网格管理人;

至少24份相关发布记录。

2、安排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网格管理人进行大气环境巡查,并完成巡查记录;

至少365个巡查问题。

3、每日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网格化数据监控情况报告;

至少365份相关报告。

4、随时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分析报告。

至少24份相关报告。

数据研判报告

1、对大气监测数据软件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发现异常通知现场人员核查,追踪污染源来源,提交合理化建议,对调度、治理效果跟踪形成书面材料;

至少24份相关报告。

2、对监控数据分析,提交研判报告;

至少365份相关报告。

3、重污染天气对国、省、市控站点及周边网格化数据重点监控,实时分析、实时调度、实时汇报,安排专人协助巡查;

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必须安排调度及协助巡查,并留下纸质材料。

4、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安排,参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会议,汇报网格化数据监控情况。

按市局安排参加工作会议。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

1、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前提出应急管控措施和相关建议;

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前提出管控措施及建议。

2、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污染物的传输、扩散情况;

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前提供污染传输及演变预测。

3、利用网格化数据监控各种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要求监控数据情况。

4、重污染天气过后提交网格化数据分析报告、应急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后按要求提供分析报告。

2.2.5其他服务

1、结合网格化监控平台监测数据,开展年度减排成效分析和污染物贡献率分析,形成年度报告。

2、常驻技术咨询人员不少于4人,驻点运维人员上下班时间和招标单位保持一致,以电子签到、签退方式体现出勤情况。公司后端技术支撑保障团队至少有 2名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以上人员相应证明资格材料)。

3、管理咨询专用服务车辆不少于1辆。

4、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2.3平台及APP升级内容

在平台端和APP端升级以下功能。

1、 升级空气质量排名功能。

(1)升级空气质量排名信息。支持PM10、PM2.5、SO2、NO2四项参数按照精细化指标进行排名,清晰掌握各区域间的差距(根据需要保留1-2位小数)。

(2)增加省控站点数据排名模块。将省控平台数据接入系统,可查阅我市相关省控站点各参数排名;

(3)增加市内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排名模块。将市控平台数据接入系统,根据市对县的考核细则和考核工作需求支撑按照县域(含开发区)站点数据权重进行区县排名;

(4)增加APP长三角排名功能。

2、增加界面气象条件显示功能。在现有界面基础上增加气象条件显示功能,支持叠加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降水量等气象条件;

3、增加相关性分析模块。在现有站点相关性分析基础上增加市区、县域等区域数据相关性分析内容,便于全面掌握数据变化关联性影响因素;

4、升级TVOC站服务功能。根据重点行业企业产污特点和产污设施位置,优化调整TVOC点位,并参照加油站、工业企业等行业无组织排放标准,设置报警限值。

5、优化界面显示功能。根据上述升级内容,分简约化和专业化版面展示相关数据。

3.1网格化监控平台要求

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软件及系统的功能升级、运行保障和维修服务等工作,确保本项目所使用的平台软件、数据库等第三方产品均为原平台软件、数据库,所有软件无版权纠纷,对因此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2项目移交衔接工期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原供应商涉及系统硬件及软件的移交衔接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与招标人现场对接平台及APP功能升级具体要求。

3.3技术支持

中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要求,于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及APP功能升级,同时,免费深度开放系统接口以及预留必要的二次开放接口,以满足招标人实现系统后期扩容和与其他系统对接。本系统软件开发的相关知识产权为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行必要的二次开发升级和整合,中标人须为系统二次开发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

本项目系统与其它系统对接所涉及其它系统接口开放问题均由招标人负责免费协调解决,中标人负责实施。

3.4售后服务

软件终身免费使用并免费升级。中标人对设备出现故障(8:00-22:00)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故障,否则在到达现场后6小时内免费提供备机使用,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转。设备运站期间暴露出来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处理结果应得到招标人认可。问题处理后,中标人负责将问题原因、维护保养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5保密协议

中标人与本项目服务人员均应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在执行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保密协议相关要求执行。

3.6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首付款。

服务期满后,招标人通过以下考核条款对年度运维和咨询服务进行考核(详细考核方案另行制定),在考核结果出具后1个月内根据考核得分按比例支付合同尾款(即考核得分*合同价*90%),余款不再支付。

⑴总体要求。中标人应以考核要求及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为目标,确保功能升级到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提供相应的运维和咨询服务,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及阶段性PM2.5、优良天数比例考核任务。

⑵考核内容。考核年度及阶段性PM2.5、优良天数比例目标完成情况,PM2.5年均值、优良天数比例全省排名情况,运维和咨询服务执行情况。

⑶考核时间。自项目移交衔接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运维和咨询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可申请年度运维和咨询服务考核,招标人向中标人出具运维和咨询服务考核结果。合同期满,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另行确定其他运维和咨询服务方或自运维时,中标人需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和软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招标人做好系统新的移交衔接工作。

 

四、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中标人负责供货、安装、调试。

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招标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中标人提供的软硬件维护服务的至少两年质保(具体时间以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时间为准),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2小时内响应,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1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若投标人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的,需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承诺具体见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4、中标人提供现场开发服务,确定专门的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5、定期召开会议,沟通项目进展;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八)交货地点:供应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九)验收:

1、招标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招标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十)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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