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三方服务引入工作,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第三方资质及能力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
2、工作人员要求:
⑴食品、药学、化学或法律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中标后提供健康证)
⑶熟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工艺、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体系;
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能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和经开区各项工作制度。
3、商业需求:
⑴按照市场监管局的统一安排,必须提供不少于6名专业技术人员和3辆保障车辆;
⑵中标服务机构为每位工作人员配备信息采集记录仪(含网络,拍摄数据至少保存30天)、ipad(含网络);(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
⑶中标方须在经开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满足需要的办公桌椅、电脑、文具等办公用品和耗材;(签订合同前配备到位)
⑷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现场填写检查记录并作出相应评价或分析报告;
⑸需对检查中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及抽检信息进行保密;
⑹对全年各项检查情况作出总体分析报告。
二、第三方监管主要任务
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和安排,承担如下工作任务:
1、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权限,依据监管部门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经开区范围内各类食品药品经营户,采取网格化全覆盖的检查方式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全面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食品药品市场排查,全环节多点位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及时查找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风险点,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准确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整治、早解决,严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准入、不合格食品药品后处理和食品药品投诉等工作。依据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每季度编写1份食品安全分析报告,监管部门通过第三方报送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信息,实施靶向执法,使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市场秩序的整治更加快速、高效,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化。
4、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5、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新设立食品药品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进行现场勘查检查;
6、承担市场监管部门应急抽检检测任务(抽检检测费用按市场价不超过5万元时,费用含在本项目采购总价内;超过5万元时,由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7、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上级检查和考核工作任务;
8、定期开展培训。每年开展一次食药品生产环节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
9、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任务。
三、第三方监管监测机构的服务时间
1、服务时间暂定3年,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两次。
四、考核评价机制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对第三方监管服务的内容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对巡查的项目内容、检查的频次和覆盖面、情况分类汇总分析和信息报送等都制定出明确要求和具体分值。并以此为依据按季度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核总分为100分,91分(含91分)~100分为优秀,81分(含81分)~91分(不含91)为良好,71分(含71分)~81分(不含81)为一般,71分以下为较差。考核分值既是支付费用的依据,也是将该第三方监管机构是否作为来年服务单位的重要参考。
五、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当年合同金额的50%,具体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而定,半年考核优秀的,按照约定金额全额支付;半年考核良好的,按照约定金额的80%支付;半年考核一般的,按照约定金额的70%支付;半年考核较差的,按照约定金额的60%支付。按照考核未达到标准扣除相应比例的部分费用年终不再结算。
滁州经开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细则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实得分数 |
存在问题 |
1 |
具备与开展工作相匹配的车辆(10分) |
因车辆问题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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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与开展工作相匹配的技术人员(10分) |
因人员问题影响工作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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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15分) |
未及时完成检查计划,每次扣2分;检查记录等工作轨迹不全,每发现1户,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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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药品市场排查工作情况(10分) |
未能及时发现无照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风险点的,每发现1个,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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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0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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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办案工作情况(5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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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投诉工作情况(5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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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现场勘验检查工作情况(5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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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及时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测抽查及后续处理(满分5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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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上级检查和考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 |
在上级检查中,生产企业出现问题的,每次扣1分,餐饮服务单位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3分,销售单位出现问题的,每次扣0.2分;在上级考核中,被扣分的,每次扣相应分值。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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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按季度编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5分) |
没有或报告不及时、报告与实际不实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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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及时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应急抽检检测任务(5分) |
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供抽检检测报告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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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其他市场监管工作任务(10分) |
未能按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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