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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深渡镇、昌溪乡、小川乡、新溪口乡、街口镇等5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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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1100000206096 发布时间:2022-01-10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歙县深渡镇、昌溪乡、小川乡、新溪口乡、街口镇等5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需求

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为歙县深渡镇、昌溪乡、小川乡、新溪口乡、街口镇等5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镇域范围内21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书

2.1 规划范围与期限

2.1.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各乡镇所辖全部行政区域。

2.1.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目标年 2025 年,远期目标年 2035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2.2 规划主要内容

2.2.1 目标定位

①发展定位。应在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发展战略定位和职能的基础上,衔接其他相关规划要求,结合自身特色、发展条件以及脱贫攻坚要求,提出更具体的乡镇发展定位。

②发展规模。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发展规模为基本依据落实。根据乡镇发展战略定位,现状人口、用地规模,采用多种方法加强规划人口、用地规模研究,复核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规划各阶段乡镇发展规模。

③规划目标。应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乡镇建设、乡村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衔接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达的各项指标,明确主要发展指标和空间管控指标,并分解下达各村相关约束性指标,确保上级指标传导到位。乡镇指标体系应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 2025 年近期目标。

2.2.2 国土空间格局

①国土空间格局。树立国土开发主体功能理念,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确定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

②生态空间布局。应切实保护具有生态功能的林地、草地、湿地等用地类型, 严格控制对天然林、天然草场和湿地的开发利用,确定生态用地布局和规模,明确生态空间管制规则,确保生态用地规模的稳定增加,提高生态用地比例。

③农业空间布局。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合理确定用于农业生产、生活的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明确农业空间管制规则。

④建设空间布局。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以及相关控制指标的要求,统筹安排乡镇以及集中建设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落实集中建设区范围,结合实际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围绕新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明确新村聚居点位置,落实村庄建设用地的规模和范围,结合实际划定村庄建设用地区和有条件建设用地区;落实上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的选线或走向,结合乡镇内村镇居民点及产业分布、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安排农村基础设施用地。

2.2.3 土地用途管制

①细分土地用途分区。在划定并落实“三区三线” 的基础上,对城镇、农业、生态空间进一步细分为生态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农业农村发展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六个方面,对每个分区提出总体管控要求。

②明确土地用途。收集整理包括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环保、林业、水利、农业、交通等部门的基础地理数据、规划数据、审批数据等,明确土地现状、规划用途。土地用途数据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基于 GIS 技术的数据格式。

③明确用途转换规则。针对农用地转非农用地、生态用地转非生态用地、建设用地转非建设用地,明确空间用途转换的主要情形、要求和程序。

2.2.4 控制线划定

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对大型建设用地和集中连片农田进行核实和剔除,对部分无法确定的未知类型,先进行标记,再通过实地勘查进行确定,经修改究善后,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范围与边界; 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同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②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划定。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的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纵向传导要求。

③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应在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技术指南》的详细要求进行明确。

④明确控制线管控措施。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措施,应明确线内允许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要求和已依法批准的已建、在建和尚未开工的项目处理处置建议; 永久基本农田边界的管控措施,应根据国家关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予以明确; 城镇开发边界的管控措施,应包括开发边界线的管理和边界以外各类建设活动的管理要求等内容。乡镇可根据资源特征和空间管控需要,明确各类控制线管控的其他措施或要求。

2.2.5 生态保护修复

①国土生态修复。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分别针对各类生态自然空间提出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完善绿地系统,推进绿廊、绿环、绿楔、绿心等绿地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优化集中建设区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提升绿地品质和功能;拓展绿色空间,推行

生态绿化方式。

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监管考核和上图入库。开展土地整治工程,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全面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存量低效用地加强评价和引导,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加快“空心村”整治和危旧房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供给。

2.2.6 乡镇发展布局

①村庄体系结构。依托乡镇发展空间布局,构建村庄体系等级结构,明确中心村与基层村。根据预测规划期末农村人口规模,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布局,按照产村相融的要求,以新村布局方式合理构建村庄体系规模结构,测算新村聚居度。

②村庄分类引导。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结合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研究村庄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细化引导、管控要求。

③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明确国土开发强度,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增量,制定引导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相关措施。

④产业空间布局。依据发展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统筹规划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其位置和规模,明确鼓励发展类、限制发展类、禁止发展类、允许发展类等产业类型,制定产业引导措施。

⑤历史文化保护。确定历史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提出历史文化保护方式以及保护目标。

2.2.7 支撑体系建设

①道路交通设施。提出交通发展目标、策略,明确道路交通设施的功能、等级、布局,明确交通廊道控制要求。

②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科教、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指引。

③市政基础设施。对电力、油气等能源基础设施、水利设施、信息基础设施廊道进行预留和控制,明确市政基础设施的布局要求。

④综合防灾减灾。制定防洪、消防、抗震、避难场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2.8 集中建设区

提出乡镇集中建设区空间范围和用地规模,明确生态与功能结构,优化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划分好规划单元,提出单元指引及单元政策。

①集中建设区用地布局。在集中建设区内, 进行用地布局管控和引导,明确集中建设 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绿地广场的用地界线,引导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布局,为详细规划编制提供基本依据。

②集中建设区综合交通。有机衔接乡镇的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确定城镇道路系统,构建道路网络体系,确定道路层次等级,布局各项道路交通设施。

③集中建设区市政工程。制定各项市政工程规划,确定供水、排水、供电、燃气、邮政、通信、广播电视、供热、环卫等设施建设目标与布局。

④集中建设区公共服务设施。按照镇村统筹的思路, 统筹配置集中建设区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设施。

⑤集中建设区综合防灾。制定防洪、消防、抗震、避难场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⑥集中建设区远景发展。构建远景轮廓发展框架, 确定远景用地发展方向和用地范围,基础设施位置及线路走向。

2.2.9 重点建设项目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目标与任务,提出分期建设的重点建设项目库。特别是对近期涉及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农业等部门的重点项目进行安排,落实项目用地,提出规划实施措施等。

2.2.10 规划实施保障

构建形成“可分工、可传导、可维护、可监督”的规划实施体系,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结合事权改革方案, 对规划审批评估修复、用途转用许可、规划监测评估执法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和机制建议;

②围绕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管理、动态维护和信息共享、辅助决策等方面提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建设建议或要求;

④围绕项目生成机制改革、联合审批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审批机制优化的建议,促进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改革持续推进。

2.3 规划成果要求

2.3.1成果构成

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成果数据库和附件。成果形式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符合信息化管理及制图规范要求的电子数据。

2.3.2 文本要求

规划文本应包括规划总则、发展目标、国土空间格局、土地用途管制、控制线划定、集中建设区、规划实施引导和附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规划总则应包括规划目的、规划期限、规划范围、规划地位和作用等内容;

2)目标定位应包括乡镇发展定位、发展规模、规模目标等规划内容;

3)国土空间格局规划应包括空间格局、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划定和国土开发强度控制指标,居民点建设用地指标以及各类汇总表等规划内容;

4)土地用途规划应包括土地用途现状和规划、用途转换规则等规划内容;

5)控制线划定应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规模,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划定、规模,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规模以及各类控制线的管控措施等规划内容;

6)集中建设区应包括乡镇集中建设区空间范围和用地规模,划分规划单位,提出单元指引及单元政策等规划内容;

7)规划实施引导应包括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库、落实重点项目用地、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等规划内容;

8)附表应包括主要目标、控制指标及重点建设项目库等的汇总统计一览表。

 2.3.3图纸要求

图纸的成果数据表达应符合制图标准要求,要求但不限于以下图纸:

1)土地用途现状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空间布局规划图;

4)土地用途规划图

5)控制线规划图;

6)近期重点项目布局规划图;

7)集中建设区用地规划图。

以上图纸可以合并与拆分,全域图件比例尺建议采用 1:5000-1:10000 ,集中建设区 图件比例尺建议采用 1:2000

2.3.4数据库要求

1)空间矢量数据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基于 GIS 技术的数据格式。

2)空间规划成果数据库一般应包括土地用途现状图、空间布局规划图、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图、控制线划定规划图、近期重点设施布局规划图和开发边界内用地规划图。具体要求可参照自然资源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讨论稿)”。

3) 图纸的成果数据表达应符合制图标准要求。

2.3.5附件要求

1)附件包括条文说明、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等。

2)条文说明应当根据需要, 对规划文本中的条文进行必要分析、解释和说明,是对文本内容的细化和补充。

2.4 技术需求

1)规划成果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文件执行。

2)规划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编制规程、规范编制。编制指南发生调整或修改的,工作内容和规划成果以最终指南要求为准。

(三)“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书

3.1 规划范围与期限

3.1.1 规划范围:行政村全域。

3.1.2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目标年 2025 年,远期目标年 2035年。

3.2 规划主要内容及成果要求

分步编制、分步报批“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报批前应通过专家评审。行政区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上位规划、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文件及规划编制指南、标准等相关内容发生修改的,及时更新规划成果,履行评审、报批程序。

1)明确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以及宅基地布局、居民点总平面、住房设计等农村住房规划内容。

2)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4 月)编制完整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包含村庄发展职能(定位)与目标、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及特色风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住房、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人居环境整治、近期实施项目等规划内容。

3)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上级部门批准执行后,对村庄规划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

3.3 技术需求

1)规划成果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文件执行。

2)规划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编制规程、规范编制。编制指南发生调整或修改的,工作内容和规划成果以最终指南要求为准。

(四)其他

中标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地形图测绘(不另外计价),对规划成果终身负责。 

二、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要求

1

合同签订地点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提供服务的期限

按要求编制成果,配合报批,直至项目报批成功为止。

3

验收

通过专家评审并报批通过。

4

付款

付款人: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设计费的15%;完成初稿,经镇村、部门初审同意后支付设计费的15%;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支付设计费的40%;规划成果通过县资规委会、县人民政府审议,提交全部成果后,付清设计费余款。

5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交合同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

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若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开户名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户行:安徽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账号:20000302024910300000018

中标单位按投标承诺履约完成后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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