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庐阳区市政道路日常管养服务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201110000206376 文档页数:84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庐阳区市政道路日常管养服务

 采购需求(第1、2、3、4、5包)

(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本项目据实结算,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季度报审价的50%,完成审核后再累计支付至工程季度审核定案价的100%;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合同期满后一年,续签合同期限顺延,到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

2

服务地点(区域)

第1包:庐阳区环城路以内区域

第2包:庐阳区环城北路---临泉路区域

第3包:庐阳区临泉路---北二环区域

第4包:庐阳区北二环外,蒙城北路以东区域

第5包:庐阳区北二环外,蒙城北路以西区域

3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甲方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且资金落实的情况下,可以续签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合肥市庐阳区范围内市政道路,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为:庐阳区范围内市政道路日常养护,主要包括:1、市政道路设施巡查养护维修,2、道路人行道、侧石、车行道路面的日常养护, 3、文明创建维修处置,4、热线、媒体、网络、数字市政、数字城管等反映问题维修, 5、冬季铲冰除雪,6、夏季汛期防汛,7、指令性任务及业主安排的其它应急保障工作。合同服务期内新移交道路设施日常养护及巡查也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 服务需求

为加强庐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精细化,提高市政设施完好率,提升施工管理养护水平,加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庐阳区市政设施完好运行,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优良的市政基础设施保障。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肥市域范围内现有不低于500㎡(含)养护基地,或中标确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建设或租赁不低于500㎡(含)养护基地,用于庐阳区市政设施养护任务中所需材料及机械设备堆放。

注:(1)承诺函格式自拟。(2)如为自有,须在合同签订后首次进场服务前提供土地证或房产证原件由招标人进行核查备案;如为租赁,须在合同签订后首次进场服务前提供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原件由招标人进行核查备案;若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的,则中标资格无效,并上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各类突发性应急保障任务(如道路井盖丢失、路面塌陷、空洞等重大安全隐患事件)中标人接到通知,一小时内必须抵达事故地点进行安全处置,否则根据情节严重度进行违约金处罚。

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数量

说明

施工现场管理员

2

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配备资料员需有一人根据采购人需求,驻点采购人办公场所工作,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进行市政设施的资料收集、任务传达、案件转办等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员

1

资料员

2

劳资专管员

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号文件)

 服务范围及养修特点

1、市政及附属设施巡查、设施日常养护、道路附属设施维修、破复施工、文明创建维修,热线、媒体、网络、数字市政、数字城管等反映问题维修,冬季铲冰除雪,汛期防汛,指令性任务及业主安排的其它应急保障工作。

2、庐阳区作为合肥市老城区,人员密集,交通压力大。市政设施养修零星、点散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质量严、标准高,夜间施工多,要求配备的工种多,受外部环境干扰大(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特点,合理测算综合费用)。

3、服务职责

各单位要明确自己职责,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级施工管理网络。

4、具体服务细则

4.1 开工前准备阶段

4.1.1各单位建立施工管理和组织机构,职责要求落实到人,并要求立即能正常开展工作;

4.1.2做好道路巡查准备,要求每个标段另外安排固定应急和巡查人员2名,巡视人员年轻力壮,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签订合同后需提供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扫描件报采购人备案,并需购买相应保险),并必须配备电瓶车或摩托车,巡查人员每人需配备安卓智能手机一部(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并安装采购人提供的道路巡查上报软件;

4.1.3巡查人员要求做到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红袖章、责任到人;

4.1.4做好维修前的安全围挡、公告公示牌等一切准备工作。

4.2 巡查内容、要求、信息反馈

4.2.1巡查方式

巡查人员每人每日不少于两次巡查,每日巡查人员巡查前、巡查结束后到监理单位签到,时间、地点由监理单位指定。特殊时段要全天在道路上不间断巡视。如遇节假日、重要节日、会议等保障任务白天正常巡视外,夜间应安排车辆和人员进行巡视,并做好安保防盗等工作。

4.2.2道路设施巡查内容

(1)路面损毁,裂缝、松散、壅包、车辙、沉陷、剥落、坑槽、啃边等;

(2)人行道砖缺失、沉陷、破损、松动、无高差等;

(3)侧石断裂、翘头、损毁、缺失、松动、沉陷等;

(4)窨井盖破损、缺失、检查井排水冒溢,车辆碾压后发出噪音、与路面高差较大等;

(5)路名牌损坏、歪斜、锈蚀、画面破损、字体脱落、丢失、有无牛皮藓等;

(6)无障碍设标志牌歪斜、破损、有无牛皮癣;

(7)挡墙护栏等附属设施是否损坏、缺失;

(8)隔离栏(墩)是否歪斜、破损、缺失;

(9)道路或人行道上是否有建筑垃圾;

(10)是否有施工单位占道堆放材料、拌和砂浆、泵送混凝土未做铺垫处理、私自向道路排水,私开道口等损坏道路现象;

(11)关键时段的夜间巡查;

(12)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巡查任务。

4.2.3.信息反馈

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时间、地点、存在问题、病害照片),填写日报表内容详实,对存在的问题由管理人员每日上报给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汇总上报采购人。

4.2.4存在问题处理要求

(1) 对危险较大的问题(如道路面积沉陷、井盖丢失、杆件倾斜、路面大面积积水等)要求立即上报监理公司并在现场看守,待围挡后方可离开,并报采购人确认后立即修复;

(2) 对一般巡查问题(如路面破损、人行道板损坏、侧石松动缺损、铺装损坏、护栏破损等)编制维修计划报表,按程序上报,再收到采购人下派任务单后组织施工并严格按照任务单规定的范围养护维修。

(3) 对其他单位破坏道路、路面上搅拌砂浆、侵占道路、破坏桥梁、排放污水等现象要求立即制止并上报监理公司通知采购人。

 4.3 养护维修

4.3.1中标人除组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外,另须建立专职养护队伍,施工队伍健康劳务工人(年龄55岁以下)不得少于10人,签订合同后需提供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扫描件报采购人备案,并需购买相应保险。所有劳务工人必须全程参与该项目施工,如有变动调整(不含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测量员(或资料员)、造价员和安全员),需提前三天书面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3.2各管养单位应当根据巡查上报问题,以一条道路(路段)为一个工程单项,按照该道路巡查出的问题编制养护计划(内附病害照片),于每月15日前上报下月的养护计划至监理处审核,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量确认、拍摄图像资料,20日前上报采购人审批。

4.3.3养修工程量及施工方案由采购人、监理方、跟踪审计方、中标人四方现场确认,采购人下发任务单给中标人,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严格按照任务单确定的工程量及施工方案施工,养护维修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保质保量完成;

4.3.4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文件规定等要求施工,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

4.3.5如在养修过程中采购人要求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无条件地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养修施工;

4.3.6中标路段维修质量保质期为一年,在质量保质期内除人为损坏的情况外,由中标人自行无偿维修;

4.4 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合肥市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安全作业实施细则》、《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庐阳区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执行。

4.4.1施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警示灯具;

4.4.2施工区域应拉警示旗或彩钢板围挡,满足业主单位要求;

4.4.3施工人员作业时要求按业主单位指定统一着装;

4.4.4施工区域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全面围挡覆盖;

4.4.5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服务要求

5.1 通用标准

5.1.1中标供应商应当编制快速处置应急预案,成立抢险小组,确定责任人,建立相应的快速处置流程,必须严格按照庐阳区时限要求完成抢险任务。

5.1.2时刻树立和加强防灾抗灾的意识,做好防灾抗灾的准备工作。在灾害来临前加强管理,派专人进行检查。在接到灾害预报通知时,主要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调集人力、机械设备及材料随时候命。灾害期间,发现路面井盖、交通护栏、交通杆件等设施危及人民安全和影响交通的,要立即予以清理,疏通交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1.3中标供应商应当加强道路设施日常巡查,在巡查中发现有私开道口、私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接用市政电源、利用市政设施悬挂广告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当积极主动予以制止并控制现场,同时上报监理单位、采购人,配合做好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

5.1.4道路设施一日一覆盖,特殊路段相应增加巡视频次。

5.1.5巡视中发现由于市政设施(含各类检查井、收水井)损坏、遗失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车辆行人交通安全隐患时,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72小时,发现非区属养护范围内的窨井盖丢失和损坏的,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并第一时间报告监理、采购人。

5.1.6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养护作业人员在养护施工时应当按相关要求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要求在养护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路段的养护作业必须按照庐阳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

5.1.7中标供应商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齐。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1.8中标供应商在养护施工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道路绿化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应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

5.1.9中标供应商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创建”等期间按要求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5.1.10基础资料、台帐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每天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的登记工作,以备采购人不定期抽查。

(2)每月20号前向采购人报送本月养护总结和下月养护计划。

(3)中标供应商应当定期组织市政设施检测和普查,在每月初有针对性的自行编制安排所管辖范围内的养护实施计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养护计划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实施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交由采购人审定,作为考核依据。

(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应当及时做好维修纪录,对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计划、统计、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

5.1.12中标供应商对来电、来访情况要以书面形式留存,并立即组织处理,以相应的形式给予答复;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列入处理计划,同时向采购人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5.1.13中标供应商必须随时掌握路况、交通、植保、气象等最新动态信息,并采取应对措施。

5.2 道路设施养护标准

5.2.1城市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早期出现的裂缝处理、恢复磨耗层的功能、提高抗滑能力等。

5.2.2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作业应做到,道路补修形状应力求规则、美观。城市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道路结构修复时应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

5.2.3水泥混凝土道路养护维修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1)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及时清除嵌入路面接缝内的杂物、补充或更换填缝材料,以保持接缝的使用功能,防止雨(雪)水渗入,伸缩缝应2年更换一次,并上报计划及完成情况至招标单位备案。

(2)水泥混凝土路面出现裂缝,坑槽,错台,破碎,表面剥落,翻浆等损坏时应及时维修,保证路面的结构强度,做到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5.2.4沥青混凝土道路养护维修应做到以下几点:

(1)沥青路面出现裂缝、松散、坑槽、破碎、麻面、拥包、啃边、翻浆等破损应及时维修,沥青路面零星挖补保养应“圆洞方补、浅洞深补、湿洞干补”,应符合槽型规则,凿边作方,整齐垂直,密实平整,接茬平顺。

(2)沥青路面保养应结合气候特点,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春夏季节气温较高,应抓住时机,及时防治路面病害,以加铺面层为主;冬季气温低,则以保养过冬为主,同时做好路面排水工作。

(3)沥青路面面层严禁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

5.2.5人行道养护维修应做到以下几点:

(1)表面及侧石顶面平整,表面清洁无积水;

(2)表面铺砌块完整、无色差,花色图案一致,砌块块间缝宽及相邻砌块间高差、表面纵横坡应符合规范要求;

(3)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4)人行道养护作业在同一道路、同一时间段进行时,不得在道路对称两侧同时施工;必须设置行人通道,行人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米。

5.2.6侧(平)石的养护维修应做到以下几点:

(1)侧(平)石维修应当符合规范要求,其规格、材质应与原路段保持一致;

(2)侧(平)石安装应稳固,外边线直顺;花岗岩、大理石类的侧(平)石其线宽不小于3mm,最大缝宽不得超过10mm;

5.2.7汛期之前,对收水井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安全运行。

5.2.8井圈和井盖安装位置正确,牢靠,收水井井壁结构完好,发现沉陷或崩坏,立即修复。

5.2.9隔离桩、防护栏、防撞墩位置正确,保持整齐、清洁、无缺损、结构稳定,构件表面油漆完好。当损坏或丢失,应按原设计的样式、颜色及时修补。

5.3 设施养护质量

5.3.1养护技术要求按照省、市现行相关规范的有关要求执行。

5.3.2养护质量符合省、市现行相关规范的有关要求。

5.3.3因养护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庐阳区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中的内容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进行相关养护整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经采购人批准除外)未及时进行养护整改,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

5.3.4养护期内,中标供应商应作好管护区域内各类道路设施的维护及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做好自身的工人安全生产工作。在管护期限和管护范围内发生的人身和财产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全面负责。

5.3.5中标供应商要对现有设施、设备保持完整、完好,易损件要及时更换、维修,对设施、设备的损失和残缺应及时维修、更换。到期未维修、更换,采购人将按管护合同及相关管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

5.3.6所有养护维修材料及业主指定的新型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但供货时必须提前提供检测报告,水泥、中粗砂、碎石、石灰、商品砼、道板砖、平侧石、反光膜、水泥稳定碎石、各类型号沥青砼、沥青油、窨井盖、收水井篦、钢筋、UPVC波纹管等材料须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具备见证取样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每月按批次对供应材料进行抽检(如检测结果合格,则第三方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则由中标人承担),抽检不合格并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5.3.7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照国家行业规范和采购人、监理的文件规定等要求施工,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完成自检后及时报验,采购人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现场进行取样抽检,抽检不合格达到3次业主有权取消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6、 工程量确认、验收及工程款支付

6.1工程量确认、验收:所有施工发生项目编制养护维修台账,图片资料(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格的竣工图及技术资料。因工程计量项目较多,每季度审计一次,且四个季度报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和审核部门的报审工作。

6.2工程款支付:本项目据实结算,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季度报审价的50%,完成审核后再累计支付至工程季度审核定案价的100%;履约保证金可转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合同期满后一年,续签合同期限顺延,到期如无质量问题,质保金无息返还。

7、养护考核

养护施工考核主要为市级,市级对区管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具体如下:

7.1 市级部门每季度对区管市政设施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包括设施完好状况考核和养护管理工作考核二部分。全年共有四次,按季度考核。涉及本项目考核具体为道路设施(包括规划红线以内道路)完好状况、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道路设施主要为:车行道、人行道、侧平石以及路名牌、边坡、挡墙、隔离栏(墩)、无障碍设施等,养护管理工作主要为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应急抢险、投诉受理、指令任务、行政许可、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化建设、基础性资料管理。

7.1养护管理工作暨日常考核部分:严格参照《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庐阳区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执行。

7.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经采购人批准除外)因养护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各项设施达不到考核内容要求,中标人应及时进行相关养护整改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8、处罚措施

8.1因巡视或管养不当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采购人根据情节严重度对中标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8.2出现重大危险源(如窨井盖缺失、路灯杆、树木等倾斜情况),中标人的巡视员要在一小时之内发现并现场守候,并立即通知监理单位和养护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等,消除危险源。或现场与相关单位无缝对接。如经采购人检查确认有重大危险源未被巡视出或未及时消除,每发生一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8.3采购人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巡视人员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缺岗,采购人将进行违约金处罚。

8.4中标供应商按时将各类资料报表上报,每延期一次,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违约金处罚。

8.5其他处罚条款严格参考《庐阳区城市管理局专业维护市场化公司考核》、《庐阳区道路街巷精细化管理分级分类考核办法》执行。

9、服务评定

9.1当出现以下因素时,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索赔要求:1、因中标人未合理计划预算使用额度,造成服务期未结束但养护费用超出预算;2、政策性调整;3、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或治安案件的或发生重大管线事故的;4、省、市、区三级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理的;5、因不规范施工受到各级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6、中标供应商不服从业主正常养护任务安排,造成工作延误影响恶劣进行处罚的;7、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三、 报价要求

本项目(第1、2、3、4、5包)投标报价采用固定费率,固定费率为40%,具体结算见下表:

工 程 结 算 表 格

序号

费用项目

计算方法

备注

1

直接工程费

按估价表

 

2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按估价表

 

3

人工费调整

按68元/工日调整

 

4

材料费价差

=(市场信息价-定额材料价)*材料消耗量

 

5

利润

=(2)*30%

 

6

施工组织措施费

=(2)*10%

 

7

小计

=1+3+4+5+6

 

8

工程规费

=(7)*2.75%

 

9

优惠后造价

=(7+8-人工费-材料费)*固定费率+人工费+材料费

 

10

企业管理费

=(2)*59%

 

11

工程税金

=(9+10)*9%

按照最新计税

12

合计

=9+10+11+不计费项目(防汛及铲雪费+垃圾清运费+路面灌缝费用+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市政热线、吹哨案件等应急维修,工程量小于300元的按300元/每单计算费)

注:各包别最终结算价皆不超过对应包别预算。

说明:(一)1、定额工程直接费计算基数为:2005年《安徽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估价表》。

2、人工费=定额人工费部分+人工费调整部分,投标时不得优惠。

3、材料费=定额材料费部分+材料费价差部分,其中价格按施工当月《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不含税信息价执行,投标时不得优惠;《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无价格信息的主材由建设单位、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市场询价,投标时不得优惠。

4、施工组织措施费(结算系数):统一按10%执行,不分工程类别。

施工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大型机械进退场及安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等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

5、企业管理费=定额(人工+机械)*59%,投标时不得优惠。

6、利润=定额(人工+机械)*30%。

7、工程规费*2.75%

8、税金(暂按)为9%,具体按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改增调整我省现行计价依据的通知》(建标【2016】67号,市造价管理站《关于调整我市现行建设工程计价程序和相关费率的通知》(合造价【2016】2号及合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颁布最新税金执行,投标时不得优惠。

(二)不计费项目:9、垃圾外运:按120元/立方米(含装车费、零星垃圾归堆、运费、市容保洁费、渣土费、倒土场费等),不分运距长短。投标时不得优惠。

10、雨季防汛、冬季除雪等应急任务按照人工工日计算,8小时为 1个工日,单价140元/工日(含人工费、餐费、住宿费等),小货车汽车台班按照240元/台班(6小时一个台班)计算,铲车等机械按1500元/台班(6小时一个台班)计算。投标时不得优惠。

11、路面灌缝按15元/米计,投标时不得优惠。

12、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市政热线、吹哨案件等应急维修,工程量小于300元的按300元/每单计算,投标时不得优惠,工程量大于300元/每单,列入日常养护维修计算。

13、以上各价目表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单位。

五、其他要求

1、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中标人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租赁及所需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须确保在庐阳区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固定的设备停放场所,水电费中标单位自理。

2、投标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疑义,均应于招标文件中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时间前提交答疑。

3、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人均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对现场踏勘而不能获取准确的现场资料,由此可能产生的错误判断给投标供应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中标供应商除组建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外,施工队伍健康劳务工人(年龄55岁以下)不少于10人,签订合同后需提供花名册(备注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和身份证扫描件报采购人备案,如该项目需单独建立农民工保障金账户等可能存在的政策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响应。

5、养护基地未经采购人批准,禁止任何形式的盈利性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严重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如在养护基地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必须报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6、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设施原价从履约保证金及养护经费中扣减。

7、中标单位必需服从业主单位在文明创建检查、防汛、铲雪除冰及其它突发应急事件中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所在片区)。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