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丁卯志》编撰出版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编纂《镇江新区丁卯志》,为丁卯经济发展,行政管理、交通旅游、国际交往、文化交流等各方面提供标准地名信息服务,既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要求是推动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的重要基础,也是地名主管部门的宣传标准地名信息的法定职责和重要途径,是一本现势性、权威性的地名资料工具书。本项目将根据省、市、区相关部门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基本要求,依托全市地名普查成果,完成《镇江新区丁卯志》编排、出版工作,作为现势性、权威性的地名资料工具书。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 75 万元。
二、工作部署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以下工作部署,抓紧抓好丁卯志的编撰工作。
(一)编撰机构
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聘请的志书编撰专家等人员组成的“《镇江新区丁卯志》编撰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 组织领导整个编撰工作。明确具体的负责联系部门、联络人;编委会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单位组成“《镇江新区丁卯志》编辑部”(编辑单位的确定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编辑部主要负责志书编撰的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
1.拟定编撰实施方案。由编辑部参考其他各乡镇街道志编撰方案,草拟丁卯志编撰实施方案,提交编委会审定完善定稿。
2.组织动员。成立由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镇江新区丁卯志编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道和各相关单位丁卯志编撰工作分管的领导;下发丁卯志编撰实施方案文件;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组织动员, 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
3.业务培训建立网络。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专兼结合的编撰工作队伍,各编撰单位确定具体编撰工作人员,建立丁卯志编撰工作联络网络(建立QQ 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由乙方聘请志鉴编撰专家对各有关单位具体编写的工作人员进行编撰业务培训;建立督查、指导机构(由编辑部人员为主)。
4.按时完成初稿。各有关单位编撰人员按照丁卯志编撰实施方案,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篇目编写初稿,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编辑部(附电子档)。经编辑部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单位补充完善后, 报送编辑部定稿。
同时,各编撰单位要搜集具有资料价值和存史价值的图片,随同初稿一并报送。图片说明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由、摄影者或供稿人姓名等内容要素,要求为高清图片,如果是纸质照片,需扫描成电子档报送。
5.由编辑部牵头进行总纂和通稿,经编委会审定后,报出版社送审, 根据出版社审稿意见进行完善;完成校对等工作后,送印刷厂印刷。
三、编排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镇江新区丁卯志》,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地名志》编纂指导规则进行编排,以丁卯街道辖区范围内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11 大类)和历年审批地名资料为基础,参照各专业地名主管部门资料各类地方志书文献,进行收集整理、核实处理、分类编辑、分目编排,做到地名齐全、资料翔实、图文并茂。
2、地图要求:《镇江新区丁卯志》要求反应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丁卯街办政区布局、界限走向和标准地名现状,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村(居)委会驻地;其他类别地名位置及标准名称。
3、照片要求:应收集能反应丁卯主要特征的照片至少一幅;以村(居) 委会为单位,收集部分重要自然地理实体、道路、桥梁、居民区及建筑物地名照片。非自摄照片应注明提供者名单,应具有版权。
四、编纂截止日期:《镇江新区丁卯志》截止 2024 年 6 月完成出版工作。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年完成地方志编纂并出版工作。
六、成果要求
完成《镇江新区丁卯志》,通过市志办评审,完成出版发行工作。
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价的 60%作为预付款,成果定稿通过评审后支付合同价的 20%,余款成果出版发行后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