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调查质检核查
2、项目概况:按住建部及江苏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量审核标准及规定,编制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对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对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及自检进行技术指导, 协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市级调查成果汇交;
3、服务期: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启动后,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调整;
4、质量标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的规定视为验收合格;
5、采购预算:103 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编制
1.工作内容
结合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实际情况编制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重点核查调查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确保全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成果通过上级部门验收。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核查流程、抽样方法、检查内容、技术路线、进度计划等。
2.预期成果
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方案。
(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指导和事中质量抽查
1.工作内容
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过程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市区部门充分利用软件系统内置的管理员、调查员、检核员等账号权限体系,制定调查人员和调查单元的工作要求和管理制度,规范开展调查工作,并作为市(县) 区级自检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部门检查。
对市区农村房屋建筑调查进行技术指导,根据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事中质量抽查,及时纠正数据偏差。抽查形式包括现场巡视、调查与座谈、质量记录查阅、成果质量抽检等,抽查工作不定期开展。
2.预期成果
通过事前技术指导、事中随机抽查等措施,推动市区落实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规范和自检制度,形成南京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事中质量抽查报告。
(三)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核查
1.工作内容
在市区农村房屋建筑调数据采集完成 85%后对调查数据成果采取软件质检、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软件质检,应使用国家统一开发的软件系统。人工核查, 按不少于调查量总栋数 0.4%的比例,依据住建部质检核查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对市区调查成果开展核查。质检核查应按照农村房屋调查技术导则及调查系统的相关要求,通过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采集所核查农村房屋建筑的相关数据,与原始调查结果进行比对。如出现差异大于 10%的情况,及时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报告,并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退回市区住建部门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整改完成后,对该地区按之前 2 倍的抽样数量进行第二次抽样核查,直至比对结果符合要求为止。
2.预期成果
对南京市市区的农村房屋数据成果质检核查,对区级自检报告进行审查,并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分别提交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检核查报告。
(四)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市级成果汇交技术保障
1.工作内容
全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通过全国房屋建筑普查质检系统检查后,为接受省级主管部门质检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协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完成调查成果汇交,纵向汇交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横向汇交至南京市普查办。
2.预期成果
(1)质检认定合格的数据成果。包括农村住宅建筑、农村非住宅建筑 2 类数据集。
(2)文字类成果。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
(五)其他
涉及农村房屋建筑数据质检核查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处理、系统操作指导等)。
三、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要求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服务团队成员充足、专业能力突出,配置合理;能有力支撑本项目质检核查工作,保障服务成果质量及进度要求。
2、服务保障: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做好技术保障服务。
3、保密: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审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场合。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泄密事件,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执行标准与法规
根据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主要依照以下标准制定南京市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项目方案、项目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2、《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 号)
4、《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建办质函(〔2021〕248 号)
5、《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FXPC/ZJ G-03)
五、付款方式
质检核查数据成果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 70%,完成省级审核汇交后,支付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