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2022年“送戏进万村”活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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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2180000210634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泾县2022年“送戏进万村”活动采购项目

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泾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介绍: 

为了丰富我县群众文化生活,将文化民生工程落实到位,我县将通过磋商方式采购 2022 年“送戏进万村”服务活动的供应商,确保全县 132 个行政村每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

(二)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 00元,共分两个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

 

服务地点

 

数量(村/场次)

 

采购预算(元) 

 

第一包

泾川镇(10 个村)、黄村镇(9 个村)、桃花潭镇(20 个村)、茂林镇(13 个村)、云岭镇(19 个村)

71

312400.00

第二包

昌桥乡(17 个村)、琴溪镇(8 个村)、蔡村镇(9 个村)、榔桥镇(12 个村)、汀溪乡(9 个村)、丁家桥镇(6 个村) 

61

268400.00

注:1、本项目为固定价格采购项目,按 4400 元/村/场次支付演出费用,投标供应商按 4400 元/村/场次报价,报价不列为评审因素。  

2、本项目先开启第一包,再开启第二包,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均可参与两个包的投标,第一包的成交服务供应商不在具备第二包的成交资格,参与磋商的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 

2.服务标准:  

2.1文艺演出内容须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成果、有创新作品、新剧目;应结合我县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有本地花鼓戏、徽剧、非遗传统戏曲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

2.3全县 132 个行政村共 132 场,划分为两个包进行演出,每包的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场演出(每个行政村至少单独一场演出,不得将几个行政村合并演出一场),每场演出不少于 100 分钟。

2.4演出内容应当是戏曲专场或综艺演出。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 3-5 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不少于 15 个节目。

2.5每场演出要上传 2 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 1 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3.机构及人员要求:

本项目拟派演职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 10%)。

4.其他要求:

4.1中标人应自备舞台、音响、灯光、布景、字幕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4.2演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发票。并且提供不少于 5 个行政村的中标单位演出视频,供采购人检查考核使用。

4.3中标人在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4.4中标人应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 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格式自拟);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演出计划全部完成后,由承包单位提供演出视频电子版后 15 日内全额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无。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泾县人民法院。

(六)服务地点:泾县各个乡村。

(七)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除不可抗拒的因素(疫情)外,3 月底完成演出任务。

(八)其他要求:

1.合理安排演出时间。为保证演出效果,演出服务单位要合理安排演出时间和地点,方便群众集中观看,要多利用农闲、节假日,避免在恶劣天气条件下演出。

2.统一演出标识。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在组织送戏进村活动时,演出背景应统一制作“安徽省文化惠民工程﹒送戏进万村活动”标识,指导演出所在乡镇和行政村加大活动宣传,做好资料收集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3.鼓励作品创作。结合安徽省“群星奖”等群众文艺创作,鼓励引导演出单位,创作、打造一批宣传贯彻十九大系列文艺作品、贴近时代、贴近农村生活、适合农村演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剧(节目)。

4.整合引导服务。结合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群众文化志愿辅导工作以及百馆(站)千村文化结对等,推动农村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送戏进村活动,形成多元化参与格局,整体提升活动水平。

5.加强督促检查。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采购计划、合同执行、质量效果、资金使用等进行动态跟踪督查,确保活动有质有序推进。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演出现场督查的作用。建立送戏进村服务反馈和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演出由演出单位现场填写统一制式的服务回执单(见附件), 经演出地行政村委会盖章后,报县级文化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6、严禁服务转包,一经发现取消合同并由省文化厅财政厅通报批评。并不得参与后续此类项目公开招标。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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