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湘潭市岳塘区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主要数据
2.1本项目为湘潭市岳塘区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项目预算1120000.00元。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项预算(元) |
1 |
清理枯死松木 |
3100 |
棵 |
620000 |
2 |
打孔注射 |
5000 |
支 |
104000 |
3 |
飞机防治 |
12000 |
亩 |
396000 |
2.2在2021年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中,发现枯死松树3100株,主要在昭山镇幸福村、玉屏村、白鹤村、七星村、红旗村、昭山村、高峰村、荷塘村、指方村、昭山风景名胜区等位置。为控制松材线虫病继续蔓延,我区制定了《岳塘区度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市林业局评审并报省局批准实施,采购综合防控技术措施。
三、服务承包范围:湘潭市岳塘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域。
四、服务内容:
4.1清理枯死松木:在2022年3月31日前清除枯死松树3100株;
4.2打孔注射: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昭山风景区内松木打孔注射药剂5000支。
4.3飞机防治:2022年4月份至6月份在松材线虫发生范围区域6000亩感病目标松林进行2次无人机喷洒药剂防治松褐天牛,累计约12000亩;
五、服务要求
5.1清理枯死松木技术要求与标准:
5.1.1“一查”,查清枯死松树的数量、地点并认真登记到乡镇、村、组、小班(或小地名),将所有需要采伐的枯死松木编号,依号除治,防止漏伐;
5.1.2“二砍”,将枯死松树砍除,树蔸保留不超过5厘米;
5.1.3“三清”,将砍伐的枯死松树树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清理干净就近集中进行除害处理;
5.1.4“四碎”,将清理的枯死松木主干及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转移至固定场地进行粉碎(削片)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最大粒径不超过1cm(削片厚度不超过0.6cm);
5.1.5“五包”,在伐桩上施放1-2粒磷化铝(放磷化铝时,施药人需注意安全,配带口罩和手套,以防药物中毒)后用0.8mm厚的整张塑料薄膜全部包住树桩;
5.1.6“六捆”,用细绳将整张塑料薄膜捆紧于树蔸;
5.1.7“七埋”,在包好塑料的伐桩上培土30厘米以上;
5.1.8“八标”,在熏蒸薄膜土堆上设置带有编号的警示标牌,要注明剧毒标示,防止人为破坏及人畜中毒。
5.1.9年度的除治作业结束后,所有原始作业记录、图片资料交采购人进行存档备案。除治全过程需接受采购人安排的旁站式监管人员现场监督。
5.2飞机防治要求
5.2.1飞防药剂≧8%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全部要求正规厂家生产,且必须三证齐全,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批准证、农药标准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上的防治对象为天牛;
5.2.2飞防时间为4月和6月;无人机每架次载药量≧10公斤、每架次防治面积约30亩左右;
5.2.3飞行质量与喷洒质量监测:要求药剂用量准确,喷洒药液均匀,漏喷率控制在3%以内。飞行高度距离松林树冠10-15米,飞行作业时抽取飞防面积5-10%的作业区进行喷洒质量检查,随机选定样地若干块,每块样地1片,飞防结束30分钟后收集测试卡并观滴数,每平方厘米有雾滴10滴以上为合格;
5.2.4安全措施:提前对防治区域内种养殖户及时进行通告,飞防期间要求养蜂户搬离或收回蜜蜂、蚕室、桑园、水产养殖区、天敌释放区规划飞行避让区。施药时相关入员应做好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做好飞防作业的现场管理、安全保卫与宣传工作,维持正常生产作业秩序,坚决预防和杜绝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5.2.5 春季普查时,根据《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技术规范》,协助并指导社会事务局对每个有枯死松木分布的小班进行取样检测。
5.2.6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制订飞行作业线路和飞防计划,负责确定飞行范围及界线,自行做好飞防安全保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飞防任务;每次接到指令后,3个自然日之内,无人机和药剂进场,进场后3个自然日之内完成防治区域喷药任务(如遇暴雨天等气候、军事管制等不可预见因素则顺延)。飞防结束后,必须将所有飞防效果检测结果和作业航迹图等相关资料交社会事务局备案存底。
5.3 打孔注射要求
5.3.1 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昭山风景区打孔注射药剂工作;
5.3.2打孔注射药剂≧1%甲氨基阿维菌素或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登记证(防治对方为天牛或松材线虫)、生产许可证/批准证、农药标准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药剂的三项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无效)
六、中标人的责任要求
6.1负责组建施工专业队,要求队员年龄在25-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伐木经验。队员如出现因身体原因发生意外事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为伐木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交采购人审查。
6.3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打号标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不得乱砍滥伐。
6.4自备伐木工具和工人食宿,费用自理。
6.5承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工人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及其它安全责任。
6.6采购人委派旁站监督人员实行全过程作业旁站式监督。
6.7自备木料运输车辆,木料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6.8伐除的木料、枝梢、木屑等必须全部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6.9掌握好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除治作业任务,确保项目通过省市验收。
七、验收标准与要求
7.1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修订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21〕93号),将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到位、处理到位、粉碎到位的要求。
7.2除治区内所有枯死松树、濒死木、衰弱木清除合格率(含1cm以上的枝条和伐桩除害处理)达到100%,除治区域枯死松木清除监管率达到100%,达到国家要求的防治技术指标。
八、 服务期限:1年;(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
九、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付款方式:清理枯死松树后,经采购人验收并通过省市验收后支付清理枯死松树的全部费用;飞机防治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飞防的全部费用。打孔注药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打孔注药的全部费用。
十一、响应时间:7×24h随时响应。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2.1清理枯死松木、打孔注射这两项服务数量均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数量结算。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