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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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编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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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向山地区建成“两山”理念的马鞍山样板,结合马鞍山市、向山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需要,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要素支撑体系,推动向山镇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特开展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研究工作。
本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范围为向山镇全镇域,面积为54.7平方公里,含 7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范围为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三个行政村范围。
1、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1)农用地整理
明确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的规模、位置及具体地块、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具体安排。并确定耕地质量提升、布局优化、集中连片、生态改善等具体措施和安排。
(2)建设用地整理
确定农村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布局优化的具体安排,促进提升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用地等情况。明确开发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的规模、位置及具体地块、建设内容、资金预算等具体安排。
(3)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规划需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同时规划将确定生态修复具体的工程布置、工程设计、综合措施,以及用地位置、规模、估算等安排。
(4)产业布局和引入
按照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需要,明确落实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产业发展情况。确定土地整治对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保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引入和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
(5)乡村历史文化保护
明确乡村自然景观和农村风貌保持、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特色村庄(民居)等保护和传承的措施、工程布局和设计、实施等内容。确定注重传承传统农耕文化、保护历史文脉的措施和安排等内容。
2、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1)明确目标定位,引导产业发展
落实上位城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有关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产业发展、村庄分类等要求,充分考虑乡村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特色产业、乡土文化等实际,结合村庄发展需求和村民意愿,明确村庄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建立规划主要指标管控体系,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建宅基地户均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及相关预期性指标。
以乡村旅游为基础,以业态培育为目的,加强产业联动和融合发展是村庄保持活力和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实现“农文旅体”四位一体的产业互动融合,尊重村庄的自然生态环境、特色资源要素以及建设基础,结合村庄产业特点和村民生产需求,提出村庄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策略,实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乡村建设相互协调。
(2)构建国土空间布局,实现多规合一
统筹考虑生态保护修复与土地整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防灾减灾、历史文化保护、景观风貌等要求, 优化调整村庄国土空间布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农旅产业用地、耕地和生态用地。
(3)开展专项规划,保障规划实施
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结合相关要求,制定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复垦与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宜耕后备资源开发等方案,重点研究搬迁撤并类村庄的存量建设用地的土地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规划:结合村庄规模、地形地貌、村庄形态、河流走向、对外交通布局及原有道路,因地制宜地确定道路等级与宽度、道路铺装、停车场布局。
公共服务配套规划:综合考虑村庄的职能等级、发展规模和服务功能,合理确定各级村庄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级别、层次与规模。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统筹安排村域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等基础设施,提出各级村庄配置各类设施的原则、类型和标准,以及各类设施的共建共享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结合村庄的生态控制红线,合理安排村庄生态空间,提出生态环境改善的具体办法与措施,推行绿色发展,打造宜居环境。
(4)制定管控要求,体现实用性
按照上位规划用途管制规则、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村庄未来发展和村民意愿,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建设用地等管制规则。
四、研究成果
(一)《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
成果要求:应按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委托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研究论证,向委托方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图件、数据库等内容。土地利用数据应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表格、图件内容应与文本表述及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图件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建设项目分布图。
数据库应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相衔接,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试点数据库、整治区域矢量坐标等。
(二)《向山镇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
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数据库和附件。规划应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执行《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满足《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文件要求,满足规划报批要求。
文本一般包括前言、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现状和特点、规划目标及策略、空间总体布局及用途管制、重要国土空间规划安排、近期建设项目、附表;必备图件包括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和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可根据需要增加编制其他图 件。
(三)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相应调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初步成果,并征求采购方意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专家评审稿,并完成专家评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形成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规委会审议稿,并按照马鞍山市两山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并做好后续工作。
3、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成交供应商完成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初步成果,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成交供应商完成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及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专家评审稿,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向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最终成果提交完成,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石马村、落星村、南庄村村庄规划最终成果提交完成,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4、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费(含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加班费、食宿费、管理费、差旅费、会务费、办公费、验收费、现场勘察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果资料编制费用、后续跟踪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环节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如包装费、印刷费、仓储费、保管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