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概况




二、▲采购需求一览及主要服务要求
一、项目介绍
为了丰富我市群众文化生活,将文化民生工程落实到位,我市将通过磋商方式采购2022年“送戏进万村”服务活动的供应商,确保全县102个行政村每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
二、服务项目人员、设备一览表及主要服务要求
1.本项目采购总预算00元,共分两个包划分情况如下。

2.服务标准:
2.1文艺演出内容须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成果、有创新作品、新剧目; 应结合我县农村实际、适应农民需求、体现乡土特色、有本地花鼓戏、徽剧、非遗传统戏曲节目、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
2.2全市102个行政村共102场,划分为两个包进行演出,每包的每个行政村至少一场演出(每个行政村至少单独一场演出,不得将几个行政村合并演出一场),每场演出不少于100分钟。
2.3演出内容应当是戏曲专场或综艺演出。戏曲专场可演出整本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不少于15个节目节目需有反映现实题材作品,有新时代乡村振兴、法治、扫黑除恶类原创节目。
2.4要按照“送戏进万村” 管理服务网络平台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演出计划等,上传演出视频等相关信息。每场演出要上传2分钟以内的短视频,短视频应能反映演出现场时间、地点、演出人员、观众数量等。中标演出服务单位应进行1个以上整场视频现场实录。
3.其他要求:
3.1中标人应自备舞台、音响、灯光、布景、字幕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
3.2演出费用结算时须提供正式发票,并且提供每场演出《演出服务回执单》、《演出现场情况统计表》;不少于5个行政村的中标单位演出视频以及《“送戏进万村” 工作数据采集表》,供采购人检查考核使用。
3.3中标人在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3.4中标人应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交通、演出、防疫等安全预案,加强防范措施,杜绝不良事件发生。
3.5为保证演出质量,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有良好的演出业绩,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具有一定规模,演出器材齐备,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