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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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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3240000216964 发布时间:2022-03-24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7.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注:目前招投标系统无法进行远程二次报价功能,须投标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如因疫情原因,投标人需要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进行竞标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建议采用传真形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二次报价人员(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确保开评标时电话畅通,如因无法联系上投标人,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次报价表格式附后。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采购需求说明

一、 项目概况

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是芜湖市首位产业,按照《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规划(2021-2023年)》和《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市经信局计划引进权威机构为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

二、 服务范围与期限

服务地点:安徽省芜湖市。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自然年一年)。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一)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赋能服务

1.开展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顶层规划设计,以打造5000亿元级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为发展目标,根据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的工作要求,分析谋划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建设目标,从政策、产业、技术等方面设计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重点编制《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开展芜湖市龙头企业重大需求配套摸排调研工作,梳理国内外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优秀企业库,绘制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全景图、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现状图及补链图,起到双招双引“挂图作战”的效果,支撑芜湖市培育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企业加速壮大集聚。

2.组建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专家咨询委员会。一是负责制定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家库组建方案,负责开展专家动员征集、遴选入库工作,在市经信局指导下,制定专家选拔标准和信息采集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入库管理;二是对专家库实行日常动态管理,对专家资质等相关信息动态审核更新;三是根据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实际需求,组织专家参与项目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专家住宿、交通、餐饮费用由项目建设或需求单位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

3.策划组织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资本对接会、产业链招引活动、产需对接会等活动。

一是组织国内金融投资机构与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领军企业、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接洽,开展路演或项目洽谈活动,搭建投融资桥梁,促进企业发展,共计2场。

二是负责组织产业链重点企业高管参加芜湖市企业家行,赴先进地区考察调研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承载基地、典型经验做法,共计2期。

三是负责策划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企业产需对接会,进一步推动主机厂与本地上游供应链企业联动,搭建企业沟通桥梁,组织引导企业间深化合作,共计2场。

4.编制发布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年报和月报。以国内外产业动态、芜湖市产业重点工作、国内外产业政策速递为核心板块,每月一期,形成产业发展月报,追踪产业发展动态,支撑产业健康发展。

5.协助芜湖市申报工信部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试点等项目。按照工信部《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相关要求,紧密结合公共交通领域车辆电动化城市试点指南,协助芜湖市相关部门精心组织申报工作,高质量编制试点申报材料,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工作第三方管理服务

1.参与制定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工信部联通装〔2021〕9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借鉴国内先发地区做法,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区实际进行详细现场踏勘,出台《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管理办法》,协助载体单位制定低速无人车管理办法。

2.负责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牌照受理、审核、发放等预审及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牌照发放流程的制定;受理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主体提出的开放道路的测试申请并完成评审;协调具有相关资质的封闭测试场和评测机构,预约测试时间实施场地测试工作;收集并分析测试车辆的测试数据,形成测试分析报告上报联席工作小组,最终审核通过后,测试主体持路测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测试车辆临时测试牌照组织发放测试通知书;负责测试工作日常事务。

3.参与芜湖市公开道路测试与应用示范场景建设评估与验收。一是征集芜湖市各载体单位拟建设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场景项目,组织专家从技术方案可行性、经济效益、安全等级等维度进行评估、论证;二是编制芜湖市开放区域风险等级评估体系,组织专家调研芜湖相关道路和交通情况,对拟开放的公开测试道路进行风险等级评估,选取具备芜湖市特色且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需求的路线,逐步开放相关市政公开道路,开展示范应用;三是支持芜湖市探索打造可在国内复制的智能网联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提供咨询意见建议。

4.协助推动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中心监管平台(云控数据平台)升级,提供项目建设需求建议方案。依托高新区智能网联汽车小镇云控数据平台,提供基于感知、判断、决策治理一体化的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平台升级方案,全面整合各类交通信息资源,采集出行数据,完成数据分析,为精细化管理提供瞬时反应、高效联动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数据底座模块、车联网商用支撑模块、高精度地图及定位服务模块、设备及运维管理模块、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监管模块、统一运营管理模块、云控应用系统、安全身份认证管理服务。

5.协助芜湖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加入长三角车联网示范区互联互通应用测试活动,推进牌照互认、技术标准、测试评价规范建设,形成支撑产业发展的系统化服务能力。谋划车联网直连频段申请,5905-5925MHz频段作为基于LTE-V2X技术的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直连通信的工作频段。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备注

 

1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服务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名称

1

▲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服务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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