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二、项目概况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并有效运行区级社工总站、街道社工站、村(居)社工室的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争创省级工作优良区。
1.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不少于5个五星级基层社工站,成立70个以上的村(居)社工室。
2.基层社工站人员中具有社工教育背景或持社工证比例2021年要达到40%以上,每年新增10%。
3.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时长在全年工作时长中的比例2021年不低于40%,每年递增10%。
4.以街道社工站为依托,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通过三年的时间,培养一支既了解民政业务又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本土社工人才队伍,打造一批民政重点工作的社工服务项目。社会工作者地位得到普遍认可,社会工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共建共创共享幸福开福“升级版”。
三、项目内容及实施要求
(一)本招标项目共包含16个街道社工站,每个街道社工站预算1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本次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第一阶段确定6家入围机构。具体街道划分见下表
序号 |
服务范围 |
项目额度(万元) |
1 |
捞刀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2 |
沙坪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3 |
芙蓉北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4 |
洪山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5 |
月湖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6 |
浏阳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7 |
东风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8 |
清水塘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9 |
四方坪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0 |
望麓园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1 |
湘雅路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2 |
通泰街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3 |
青竹湖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4 |
秀峰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5 |
新河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6 |
伍家岭街道社会工作站 |
13 |
17 |
合计 |
208 |
(二)入围要求:本次共入围6家机构,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6家时,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确认6家入围供应商。当有效投标人数大于3家(含)小于等于6家时,按有效投标人数量80%比例入围,且至少淘汰一家(若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向上取整),按照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供应商。
(三)合同授予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为直接选定,具体为由各街道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在直接从6家入围机构中选取一家,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承接机构三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其中区民政局为购买方,街道为落地方,承接机构为服务方。服务协议原则上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周期内一年一签。承接区级总站项目的机构不得再承接街道社工站,同一家机构承接街道社工站点最多不超过3个。
(四)项目服务清单
长沙市开福区基层社工站项目服务清单
四、项目清单及说明
1、项目内容
1. 根据采购方要求,街道做好社工站日常运营及管理,协助街道重点在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域、城乡社区建设领域及其他民政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服务内容清单以上述四大主要服务领域为主,以四大辅助服务领域为辅,因地制宜由街道进行具体确定。
2. 打造品牌服务,加强对社工站的定位及服务功能的宣传,探索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实际的服务方式,重点建设示范性社工站。
2、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各街道要为街道社工站提供固定的办公场地,有条件的街道可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
(二)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或室内挂牌的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标牌,标牌名称为:开福区××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3、基本要求
1.人员配备。每个街道社工站配备专职驻站社工2人,驻站社工一般要求年龄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至少有一名具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
2.制度建设。街道社工站要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培训、督导、监测等服务数据记录。
3. 财务管理。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各级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专业服务要求
1. 根据各街道的特点服务需求,每个站每年至少开展个案5个,小组3个,由社工站主导策划的大中型活动(30人以上)5次。
2. 社区走访,每年每个站走访次数不少于50次,社区走访记录不少于50份。
3. 加强外部宣传,每年每个站点由社工站主导策划的活动或服务被区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0次。
4. 各承接机构定期对各站点开展内部督导和培训,每季度不少于2次;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每年接受市、区两级专业督导均不少于24小时,专业培训不少于20、40小时。
5. 每个站按月提交月度工作简报、按季度提交季度度工作简报、按半年提交中期工作报告,按年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6. 及时做好湖南省街道社工站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等日常管理。
以上服务次数为最低要求,投标人设计方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调。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1.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评估合格后续签。合同签订后14日内,各中标机构要积极开展调研,针对各自街道设计具体服务方案,再由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承接机构三方签订具体的服务协议。
2.项目费用采用包干方式,主要用于项目内社工薪酬、服务经费、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不包含项目硬件设施经费、站点水电费等。其中,街道社工站社工薪酬福利占社工站年度经费的比例不低于70%。在项目实施中如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组织绩效评估。区民政局依托区社工总站,在基层社工站项目开展过程中组织督导评估监测,评估情况要进行通报。每个街道社工站项目预留合同金额2%的资金作为绩效考核资金,年底区总站对提供服务的机构进行综合考评,综合排名后两名的机构扣除绩效考核资金。年度评估不合格街道社工站除扣除合同总价的30%项目资金外,合同不予续签,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重新确定服务机构。
4.付款方式:
(一)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每年分三次支付项目该年度的费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年度总金额的20%;半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年度考核评估合格后支付年度总金额的40%。若中标人半年度考核评估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支付当期费用,中标方需进行整改,采购人再根据中标方年度评估的总体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