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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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3280000217567 发布时间:2022-03-28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蚌埠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土壤重点行业企业周边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2020年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等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要求,开展我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和《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本次计划针对我市部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治工矿用地土壤污染,监测调查结果将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内容

1、监测范围

列入《蚌埠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的部分企业(名单见下表)。

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单位列表

序号

地市

单位名称

备注

1

 

蚌埠市康城医疗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2

龙子湖区

安徽宏业毛纺有限公司

 

3

安徽富博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

禹会区

安徽亚源印染有限公司

 

5

蚌埠市中原宝安毛纺有限公司

 

6

淮上区

安徽鑫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安徽赛远薄钢科技有限公司

 

8

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安徽迅启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0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11

蚌埠市冬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2

安徽乾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

高新区

安徽柳工起重机有限公司

 

14

怀远县

安徽祥宇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15

安徽浙泰不锈钢集团有限公司

 

16

五河县

五河县金盛矿业有限公司剑坪山选矿厂

 

17

五河县瑞玲矿业有限公司(原五河县裕峰矿业有限公司)

 

18

蚌埠爱默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19

固镇县

安徽三星树脂科技有限公司

 

20

禾宸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说明:本表格为初步参考监测名单,实施过程中名单可能进行调整,最多不超过25家。

2、监测项目

土壤检测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指标,另外选取被检测的企业涉及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方案须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核同意。

3、监测时间和频次

完成2021年度有关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若存在超标现象的,需增加不少于1次的监测频次。

4、监测布点与采样

(1)土壤

本项目监测点位布设需要采用最新遥感影像新技术方法,以企业为监测单元,周边监测点位不低于4个(每个方位不低于1个)。具体监测点位数量可根据企业地块大小和污染排放等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布点应尽设置在受企业污染影响的区域,并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方向和周边敏感目标位置等因素,采样以0.2 米处的土壤为重点采样层。

(2)地下水

地下水监测工作应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确定监测井数量、位置及深度在企业周边进行地下水监测点的布设。

5、监测方法

优先采用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方法,部分参考如下。

1、《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

2、《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3、《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4、《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

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6、《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8号)

(四)服务需求及工作要求

1、服务需求

(1)制定方案

编制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工作概况、工作依据、企业情况、监测布点、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等情况、质量控制保障等内容以及布点图等附件,监测方案经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通过后备案实施。

(2)开展监测

依据备案方案开展现场采样与监测工作。

(3)编制报告

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后,对监督性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编制《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报告》及相关附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后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报告主要包括:工作概况、工作依据、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控制、监测结果及分析、工作建议等内容以及原始检测报告、采样点位图等附件。建立完整的监测数据库。

2、质量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丰富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调查评估工作经验,并具备一定规模的专业化团队及技术力量,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工作质量,数据与结论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本项目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必须送至通过CMA 认证的实验室检测,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出具成果并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

4、成果与验收

(1)编制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主要为《蚌埠市2021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报告》及相关附件;

(2)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协助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工作,评审通过后,最终成果应满足采购人要求(专家评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提交成果文件数量纸质版本 11套及相应成果的PDF电子版文件。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服务报价为完成本次服务全部内容所含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各项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专家评审、采样、检测、报告编制、保险和税费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供应商投标前应自行进行市场评测,作出风险评估,中标后不得以专家评审时提出增加监测点位或项目等任何理由增加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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