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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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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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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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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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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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完成情况,2022年底支付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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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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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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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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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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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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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采用1+X(X≤2)的模式。合同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为一年,最多续签2次,总合同期不得超过3年。每次续签的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人的年度实际预算金额,合同单价(或费率)须与本次中标(成交)结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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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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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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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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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对新站高新区民政领域(例:公益创投、基本公共养老和青少年活动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所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培训指导和项目的立项、中期、末期等评估督导,以及社区治理学院、社会服务指导中心运营工作。
三、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采取总价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前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自身实力等因素,合理报价。最终报价一经确认,后期不再调整。
四、采购需求
1、对新站高新区民政领域(例:公益创投、基本公共养老和青少年活动服务、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等)所有项目开展日常管理、培训指导、以及项目的立项、中期、末期等评估督导工作。
2、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固定服务岗位2个,由新站高新区社区管理局民政处统一管理,人员岗位变动需报新站高新区社区管理局民政处同意,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人员工资待遇及相关办公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针对新站高新区社会服务、居民自治等人才队伍开展社会工作类、社区治理类、基层能力提升等综合培训工作。
4、新站区社工站建设运营指导中心,制定我区社工站建设工作计划、实施细则、考核评估等相关制度,制定社工站“场地、设备、人员、服务功能、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标准,开展不少于6次督导、评估等工作,指导社区建设一批示范引领性的社工站,孵化培育不少于3个社会服务品牌项目,实现社区-社居两级社工站规范化建设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