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金华市金东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作为开展社会工作的基层综合型服务平台,围绕“一核两单四服务”的特色功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即以党建引领为核心,“订单式”与“菜单式”相结合,开展基础类、调研类、增能类、治理类四大类服务,打造“一站一品、一站一特色”。
二、服务地点及概况
(一)岭下镇:位于金东区东南部,东接永康市,南邻武义县。区域面积58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岭下朱,下辖20个行政村,户籍人口1.6万, 常住人口1.7万。境内交通网络发达、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丰富、人文历史悠久、工业经济发达,拥有智能家居、五金工具、机械制造等工业企业126家,规上企业3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9家。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毛芋之乡、首批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省级生态镇、省级森林城镇、省级卫生乡镇、省级体育强镇、AAAA级景区乡镇等。
(二)赤松镇:地处金华市区东大门,北倚金华双龙风景旅游管委会,南邻东孝街道,东至曹宅镇,距离中心城区6公里,镇域总面积56.98平方公里,镇政府驻二仙桥,下辖24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1万,流动人口1.5万。交通便捷,设有金华东高速出入口。产业丰富,汽车城、汽配城、花木城、工业园区“三城一区”布局合理。旅游产业潜力巨大,现有省AAAA景区1家,AAA级景区村1个,AA级景区村2个,A级景区村4个,有特色道教场所黄大仙赤松宫、老石桥三十六院溪高端民宿等。农业产业特色鲜明,是盆景之乡、佛手之乡,佛手、花卉、苗木、水果等农产品种植面积近2000亩。工业发展势头强劲,现有17家规上企业。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类别。具体服务内容分基础类、调研类、增能类、治理类4大类、16大项、69细项,“订单式”与“菜单式”相结合。
1.基础类服务。以服务民政兜底性困境人群为目标,面向辖区内困境、弱势或经历重大家庭危机等6类需要长期或临时援助的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专业化服务(见下表1),帮助其链接资源、缓解困难。
2.调研类服务。以提升社会治理科学性有效性为目标,调查梳理资源,厘清需求,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科学制定解决方案。(见下表2)
3.增能类服务。以扩大居民参与、增强自治能力为目标,开展志愿者招募、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村(社区)工作者培训等工作,提高基层群众自治能力。(见下表3)
4.治理类服务。以促进村(社区)焦点问题解决为目标,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主导下,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参与并介入基层焦点问题治理,重点提供方案支持、资源链接、宣传引导、“一对一”服务等,推进共建共治。(见下表4)
(二)项目构成。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参照金东区社会工作站项目建议服务清单,确定服务内容。
1.基础类服务。结项时需完成:服务总人数(家庭数)不少于30个,其中个案管理数不少于50%,服务人群类别不少于2类。乡镇(街道)应积极协助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并提供服务对象名单及有关信息,服务机构实际服务对象中来源该名单的比例不少于60%。
2.调研类服务。每个乡镇(街道)每年完成不少于250份居民家庭需求档案(原则上基础类各类困境家庭不少于70%),为每个乡镇(街道)建立资源库、绘制资源地图并进行动态更新(已建有资源库或地图的应有原有基础上更新维护),在每个乡镇(街道)开展不少于1项社区社会工作调查研究。
3.增能类服务。链接活跃志愿者不少于30名,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 1 个,且在社区治理中发挥作用。面向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工作者实务能力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合计不少于16学时。
4.治理类服务。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实施至少1项“环境治理”,搭建不少于1个公益慈善平台,开展至少1项“关系网络建设”。
5.鼓励和支持服务困境人群(家庭)、建立村(社区)慈善基金、促进村(社区)就业创业、兴建慈善实体、介入焦点问题等城乡社区治理创新项目,促进社会和谐;鼓励和支持服务机构利用既有资源和优势,为乡镇(街道)提供公益类、增值类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向服务机构购买所需的“微创投”“微自治”服务项目。
(三)相关要求。具体服务项目由乡镇(街道)会同中标供应商商定,除规定必选大项外,在不减少项目构成、服务人数前提下,具体服务人群、服务细项可据实调整,不受清单所列限制,但需报区民政局审定,并在项目执行方案中加以明确。
(四)社会工作站项目服务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表1:基础类服务(6类困境人群)
序号 |
服务大项 |
总体要求 |
服务细项及服务机构职责 |
备注 |
1 |
困境老年人服务 |
为辖区内生活贫困、独居、空巢、孤寡、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入户探访、心理援助、关怀照顾等专业社工服务 |
在乡镇(街道)配合协作下,开展: 1.掌握困境老年人群的信息和基本情况,建立精准分级档案; 2.协助做好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摸底调查、福利保障等服务,链接社区照顾、日托、居家养老、医疗健康等服务资源,及时做好服务转介。提供学习增能、临时帮困、居家安全、文化娱乐以及政策咨询等服务; 3.开展心理情绪辅导、健康管理支援,疾病预防支援、权益保障支援、代际关系协调、社会适应支援、社交支援、社会参与支援等服务; 4.对独自生活的特困、空巢、留守等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和电话问候,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对散居在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加强关注,提高上门服务频率。 |
服务总人数(家庭数)不少于30个,其中个案管理数不少于50%,服务人群类别不少于2类。 |
2 |
困境未成年人服务 |
为辖区内孤儿、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入户探访、心理援助、关爱帮扶等服务 |
在乡镇(街道)配合协作下,开展: 1. 掌握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的信息和基本情况,建立精准分级档案; 2. 协助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并链接安置、供养、收养、入学、住房、就业、庇护、救助等各种服务资源,提供转介服务; 3. 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提供相关政策咨询、临时照护、紧急庇护转介、就业援助、情绪辅导、压力疏解、情感关怀等服务; 4.开展社会倡导,促进全社会更加重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为困境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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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困难残障人士服务 |
为困难残障人士提供救助、康复等服务,提升困境残疾人群体的生活质量 |
在乡镇(街道)配合协作下,开展: 1. 开展家庭探访和服务需求调查,为有需要的服务对象制定服务计划、建立服务档案和跟踪服务记录; 2. 提供提供生理、心理、精神与社会康复等服务; 3.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家庭支持、社区康复和社会融入等服务; 4. 提供困难帮扶与资源链接、文娱康乐、能力提升、居家安全等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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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困难人群服务 |
对享受低保、低边政策的其他困难人群提供资源链接、心理辅导、邻里关爱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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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街道)配合协作下,开展: 1.根据救助政策,建立“一户一档一册” 2.开展就业培训、技能提升、信息资讯提供等工作 3.提供个性化辅导,帮助树立脱困信心, 促进自强自立、缓解对福利依赖 4.根据家庭成员(如未成年子女)的需要, 开展相应增能服务 5.开展结对帮扶与邻里关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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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婚姻家庭服务 |
运用个案、小组等方法为社区内有需要家庭提供婚姻指导服务 |
1. 提供情感、婚姻咨询 2. 提供家庭关系调试咨询和辅导服务 3. 帮助有需要的家庭排解家庭、婚姻危机 4. 提供父母自我教育及亲子教育咨询和辅导 5. 提供家庭健康、安全方面的咨询与辅导 6.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转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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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金东人”服务 |
根据“新金东人”面临的困难和需求,提供环境适应,社区融入、融合,子女关爱,老人帮扶等服务 |
在乡镇(街道)配合协作下,开展: 1. “新金东人”工作、生活适应服务 2. “新金东人”邻里关系协调等融入服务 3. “新金东人”子女关爱服务 4. “老漂族”、“新金东人”父母关爱服务 5.开展社会倡导,减少对外来务工人员歧视等现象发生 |
表 2:调研类服务(3类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大项 |
总体要求 |
服务细项及服务机构职责 |
备注 |
1 |
需求调查 |
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需求档案 |
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并在其配合协作下,开展: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居民需求档案,并不断完善。每个乡镇(街道)每年不少于250 户。其中基础类各类困境家庭不少于 70% |
必选大项 |
2 |
资源调查 |
调查盘点资源,现有资源整合、拓展等,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
在乡镇(街道)的配合协助下开展: 1. 开展资源调查与盘点,建立并完善资源库、绘制资源图; 2.对资源库进行动态维护与更新。 |
必选大项 |
3 |
社会工作研究 |
以乡镇(街道)为研究对象,开展实证研究,为乡镇(街道)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
在乡镇(街道)的配合协助下开展: 1. 问题与对策研究; 2. 服务规划建议; 3. 无物业小区居民自治研究; 4. 村(社区)自治协商机制研究; 5.村(社区)治理创新模式研究。 |
实施不少于1个细项 |
表 3:增能类服务(3 类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大项 |
总体要求 |
服务细项及服务机构职责 |
备注 |
1 |
志愿者队伍培育 |
落实“社工+志愿者”战略,倡导志愿服务文化,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能力建设,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
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并在其配合协作下,开展: 1. 制定志愿服务发展计划,协助招募志愿者,做好培训、督导等工作; 2. 制定有效的志愿者管理制度,为其它社会组织提供义工资源对接服务; 3. 配合做好志愿者队伍管理工作; 4.引导志愿者注册登记、参与村(社区)事务,培育其参与村(社区)自治的动力和能力。 |
每个乡镇(街道)链接活跃志愿者不少于 30人 |
2 |
社区社会组织培育 |
为乡镇(街道)发展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基地提供专业支持、基础管理、自治能力培育等 |
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在乡镇(街道)的委托下,开展: 1.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2.针对需求链接或引入所需资源 3.结合社区治理问题,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提升参与社区自治的动力和能力 |
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培育1个社区社会组织 |
3 |
村(社区)工作者增能培训 |
为村(社区)工作者提供所需培训,增强服务能力,带领村(社区)工作者一起开展实务工作,增强实操能力 |
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并在其配合协作下,开展: 1. 专职社区工作者、村(社区)两委干部需求调查、制定培训计划; 2. 组织实施各类符合村(社区)工作者需求的培训; 3.为社区工作者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和方法、情绪支持等督导服务。 |
必选大项 |
表4:治理类服务(4类服务项目)
序号 |
服务大项 |
总体要求 |
服务细项及服务机构职责 |
备注 |
1 |
环境治理 |
针对突出问题,为乡镇(街道)解决治理难题提供方案、建议,并在方案实施中积极发挥社会倡导、协助组织、资源链接等作用 |
根据乡镇(街道)牵头协调下,通过民主协商、居民议事,配合开展: 1. 村(社区)毁绿乱种治理; 2. 乱贴小广告治理; 3. 村落、楼道环境治理; 4. 小区乱停车和通行隐患治理; 5. 高空抛物治理; 6. 文明养宠治理; 7. 群租房治理; 8.无物业小区治理等。 |
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实施不少于 1个细项 |
2 |
公益慈善平台搭建 |
探索“社工+慈善+志愿服务”全方位公益模式,整合社区资源,搭建各类公益慈善实体平台,倡导公益慈善服务文化,调动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积极性,提升自治能力。 |
根据乡镇(街道)需求,在乡镇(街道)牵头协调下,配合搭建: 1. 设立慈善捐赠点,开展捐赠活动 2. 村(社区)慈善基金; 3. 开展慈善文化宣传、95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4. 打造本地特色慈善项目 5. 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活动 |
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实施不少于 1个细项 |
3 |
关系网络建设 |
通过各类服务、活动,增进村(社区)村(居)民互动,提高村(社区)治理的村(居)民参与度 |
根据需求,开展: 1.协助开展邻里守望等工作,促进村(社区)互助网络建设 2.协助开展“一楼一品”、“一村一品”、街巷和村落自治建设 3.协助开展村(社区)文化挖掘、“村(社区)服务品牌”创新等 |
至少选取一个村(社区),实施不少于 1个细项 |
4 |
其它特色服务 |
结合机构自身能力开展村(社区)特色服务,解决社区问题 |
服务机构以实际需求为本,根据自身优势,开发其他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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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机构要求
(一)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合同约定进驻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各服务地点至少配备3名专职持证社会工作者(社工相关专业毕业或承诺在2022年内考取证书),超过规定时间15日未能按要求组建团队开展工作的,评估中视情扣分;超过30日仍未按要求组建团队正常开展工作的,视情扣减合同金额或解除合同,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注: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各标段需分别配备项目负责人,各标段之间人员不得重复。
(二)主动接受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统一领导。进驻服务后,及时汇报社工站的“项目确定、组织协调、方案实施、进度与质量把控”等相关服务方案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制,并接受各级党委政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要把所在区域的工作与政府部门探索建立的“全科社工、综合服务”工作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三)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提供共享使用的服务场地、设施应予以爱惜并加强维护。
(四)加大宣传报道。要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果,要求国家、省级新闻媒体报道不少于1次,市级媒体不得少于3次,区级不得少于5次。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履约保证金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
(二)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的合同预付款(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此条款)。
(三)年度项目落地方案及详细服务计划书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批准确认且协助完成社工站场所建设后,由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服务中期由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服务完毕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剩余的全部价款。
(四)中标人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