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按照考核结果每半年支付一次运维款项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长丰县 |
3 |
服务期限 |
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和服务质量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等实质性内容(UPS电源主机及280节蓄电池采购清单内容不在续签范围内)。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长丰县公安局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于2014年7月17日开始建设,2015年12月22日验收完成进入项目运维服务期(2015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1日),原建设项目运维到期后经过招标采购续保一年,运维服务期(2021年2月8日-2022年2月7日),目前2021年度运维服务期结束。按照长丰县数字乡村试点县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在雪亮工程尚未启动建设前,对前期建设覆盖城乡的视频监控进行维护,继续保障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可用。此次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是参照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合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合国资信〔2010〕83号)进行编制的,相关费用的测算是参照合肥市信息系统运维项目预算编制测算参考方法进行测算的,并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
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视频、图像、信号采集系统、传输网络系统、存储系统、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含监控中心)”四个部分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2.1 前端视频、图像、信号采集系统
(1)治安监控:338台球型摄像机、649台枪型摄像机、7台高空瞭望点摄像机。合计摄像机台数为987台(包含治安前哨点位共15台设备);
(2)交警部分:271台车辆卡口相机,31台球型摄像机。
(3)信号灯:5套信号灯控制系统;
2.2 传输网络系统
GPON链路:长丰县公安局天网工程项目,视频传输网络仍采用GPON架构,前端监控点通过运营商的ONU接入属地派出所的OLT,OLT连接至派出所接入交换机;传输网络通过租用运营商网络,实现前端链路的接入。前端点位GPON链路采用租赁方式,共计851条。
裸光纤链路:交警路口的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和高空瞭望的链路采用万兆裸光纤链路。长丰县11个派出所与县公安局的链路,在整个长丰县形成两个环网,分别是长丰县局-水家湖-庄墓-义井-朱巷-杜集,以及长丰县局-杨庙-吴山-岗集-双凤-双墩-下塘。同时建设有从双墩-市公安局、岗集-市公安局的链路,以上均为万兆裸光纤链路。点对点裸光纤链路采用租赁方式,共计99条。
2.3 存储系统
建设一套4.6P的存储系统,负责全县视频、图像信息的存储、查询、调阅等。其中,在11个辖区分别配备了3台云存储设备(双凤所设备存放于双墩所分控中心),每台存储容量为108TB;在县局监控中心和交警大队分控中心分别配备5台云存储设备,每台存储容量为108TB。
2.4 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系统(含监控中心和机房)
(1)建设了10个派出所分控中心和机房,1个交警分控中心和机房,包含装饰装修、供配电系统、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综合布线、UPS系统、空调系统等;
(2)建设了10个派出所监控室及大屏和县交警大队大屏(24块),保障大屏运行正常、图像上墙功能;
(3)建设了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和作战平台,并且该系统平台接入市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中的九大子系统模块中,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升级、改造、完善现有的社会治安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功能和模块,实现全局范围内两套视频综合管理平台主、备互用。平台提供4000路高清视频接入许可。所有采集到的信息在两套平台中均需加载并标注,实现其功能;
三、服务内容
此次项目包含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内的全部内容以及部分需更换的设备,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3.1 前端视频、图像、信号采集系统运维
运维期内积极保障前端点位的设备安全、供电稳定以及网络链路状况良好,确保前端在线率指标达到考核要求。保障前端设备图像质量满足实战应用、定期核查摄像机字符叠加、时钟同步、GIS标注、录像回放、球机云台等功能,形成日常巡查记录。梳理并定期维护摄像机《一机一档》信息,满足市局及省厅的考核要求。协助公安部门根据实战业务需求及市政道路建设,开展前端点位迁建工作。
涉及交通部分的电警、卡口等设备在保障上述视频质量考核的基础上,同时需满足卡口数据质量考核并形成日常巡查记录,对无数据点位故障及时排查处理(含设备离线、主机故障、主机及平台配置信息匹配等问题)。保证运维期内所有设施的完整、工作正常、及时排除因设施而产生的所有安全隐患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正常采集、存储、传输、合成、推送、调取等定期核查图片质量及图片字符叠加准确性,对车牌误判、车牌识别模糊点位故障排查处理。
针对部分前哨点位的运维,要求如下:交通前哨点位含部分天网移建点位共12台设备,其中有11台反卡设备及1台电警设备;治安前哨点位共15台设备,其中人卡枪机12台和普通球机3台;涉及前哨点位要求视频流数据及卡口数据接入,无数据点位12h内恢复;因不可抗力因素(道路施工、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无法及时恢复的申请报备。
此外,中标人需提供10台4G图传设备(并配备10张4G卡),设备需要满足接入上级公安机关无线车载视频指挥调度统一平台,实现省、市、县车载无线视频集中调度、统一指挥、应急通信指挥和保障能力。
3.2 网络传输运维
本项目将继续需提供861条GPON链路(包含10条备用GPON链路)、99条点对点裸光纤链路一年期链路租赁以及10张4G卡的一年期流量租赁(单卡每月不少于20G流量)。
中标人应保障前端视频传输链路及骨干网络链路的稳定运行,保障县局核心交换机及派出所交换机稳定运行,每日对项目内各派出所至县局的骨干链路及网络设备进行巡检,形成巡检记录,确保交通管理大队、派出所至县局链路及县局至市局的链路的正常运行。
3.3 视频存储系统运维
保证已建存储系统支持循环覆盖和秒级录像检索,保留数据 30 天以上。存储设备需融入合肥市中已建的云存储资源中。每日对项目内各存储设备工作状态进行巡检,形成巡检记录,确保录像存储及回放正常。
3.4内场服务器
保证已建成平台的安全可靠,及时备份服务器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定期巡检服务器工作情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服务否正常启用,确保内场设备平稳运行。
定期巡检平台,保障天网工程自建平台功能软件正常使用。涉及市局考核平台功能问题,积极对接市局技术人员处理故障,保障平台功能使用正常、信息正确无误。
3.5 业务对接运维
确保人、车卡图像及数据按照市级标准接入市级卡口大数据平台,卡口数据量、卡口存活率、图像质量、位置准确率、时间准确率等各项考核指标满足市局及省厅考核要求。保证县级视频接入平台与市级视频汇聚接入服务平台的联通状态正常,保证项目自建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做好视频及数据推送及撤回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全量汇聚数据的高准确率和高在线率。
3.6 指挥大厅4*6块大屏运维
对长丰县公安局指挥大厅的大屏、解码器、LED等附属设备开展日常的运维检修,满足日常视频上墙、视频轮巡、演示展示等需求,视频解码需满足长丰天网自建摄像机的视频上墙需求,负责故障排除与大屏更换。
3.7 社会资源整合对接
根据采购方要求,与被整合单位开展对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对于满足接入条件的单位实施接入工作。对于已整合的社会资源,每日开展巡检,保证链路稳定,业务正常。对已整合接入的社会资源,因被整合单位原因造成整合异常的,待被整合单位造成原因消除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恢复。
3.8 监控分中心运维和机房的运维
及时响应10个派出所分控中心和1个交警分控中心以及全县机房的故障,维护损坏的硬件,对超过两次以上损坏的设备,负责购买更换不低于原项目中该产品型号参数的设备予以替换。每季度开展一次设备巡检,排除安全隐患,对设备进行去污、除尘,并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
3.9 资产核查
对视频专网资产设备进行梳理,涉及前端摄像机、主机等设备,后端交换机、存储、服务器、终端、社会资源、NVR等设备。做好台账资料,涉及后端设备需提供补充设备功能用途、登录账号与密码、存放位置等信息。设备出入网及时调整、变更资产设备表。
3.10安全服务
及时响应省厅、市局对视频专网安全任务考核,涉及视频专网网络安全、IP地址管理、前端与后端弱口令整改、软件版本升级、漏洞修复等,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视频专网安全稳定。
3.11前端监控设备改造与更换
运维期间内,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无条件提供保障,完成管线入地、杆件更换、改造等工作。
此次运维服务范围包含天网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报告中所确定的软、硬件设备,未能列出的设备,以天网工程结算的审核报告为准。
3.12 UPS备用电源
采购一台UPS电源主机和280节蓄电池,采购清单如下:
表一
序号 |
名称 |
技术规格或功能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牌
|
1 |
UPS主机 |
100KVA/三进三出 |
1 |
台 |
山特、艾泰沃、艾默生 |
2 |
蓄电池 |
12V/100AH |
280 |
块 |
中标人负责运输、安装并应拆除原旧UPS电源及电池(含派出所备用蓄电池、县局一楼UPS电源主机及蓄电池、县局五楼48V直流电蓄电池更换)。
四、服务要求
4.1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在年度预算和服务质量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等实质性内容(UPS电源主机及280节蓄电池采购清单内容不在续签范围内)。续签合同价=519.106万元*中标费率。
4.2驻场服务:应根据采购人相关要求成立7×24小时驻场服务机构,至少有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在采购方提供驻场服务,两名驻场人员应为中标公司从事半年以上建设和运维工作的人员。驻场人员提供对接市局考核服务,7×24随时响应市局、县政府对县局视频运维考核业务的需求。驻场服务人员需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合肥市公安局规定填写《合肥市公安局信息化驻场人员资格审查表》并签署《合作企业保密协议》、《合作公司技术人员网络安全保密责任书》。
注: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备承诺函为准。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提供人员名单以及为上述所有人员购买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核查人员配备情况,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4.3运维期内提供包括施工、巡检、维护、维修、故障排除、系统优化、配合软件升级、应急服务、数据容灾在内的多项服务。外场运维按照区域至少提供两个运维班组,每个班组不少于2人和1辆车。
注:运维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两辆运维车辆,车辆必须能承载登高作业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进场服务前将上述车辆配置到位。中标人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车辆情况,运维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若为自有车辆则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租赁合同),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4.4设备巡检、维护:维保期间,中标方应提供至少每月一次前端设备巡检和每季度一次的机房设备巡检,应在完成后3日内提供巡检报告。
月度巡检服务主要针对前端监控设备巡检:
(1)检查外场设备工作情况;
(2)检查外场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故障。
季度巡检服务主要针对机房设备巡检:
(1)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备进行去污、除尘;
(3)对机房空调进行检修,排除隐患;
(4)机房UPS检查,排除故障。
中标方应提供月度、季度巡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外场设备的性能指标、故障排除情况,内场设备运行整体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及系统运行总体情况。
4.5应急保障服务:特殊重大活动期间,提供现场保障服务。提前制定应急保障方案、预案,并通过采购方审核。应急保障开始前,提前开展系统巡检,检查排除前端图像、通信链路、系统平台、机房环境、供电等安全隐患。
发生突发事件,安排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排查故障,指导运维人员安全施工,消除隐患、恢复业务。
4.6故障处理:及时响应系统故障自动告警,维修人员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修复。
4.7电话支持: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指导和现场咨询服务。
4.8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应满足项目日常维护需求,其中治安监控设备成套设备不少于10套(包括杆件、监控设备、补光设备、ONU设备等),卡口设备备品不少于10套(包括卡口相机、杆件、补光设备、ONU设备等)。所提供的相机备品应为原项目中同品牌海康相机,且参数不低于原项目的海康200万高清枪机、海康130万高清球机、海康500万高空瞭望摄像机、海康500万卡口系统相对应的参数。备品备件需要存放在县局,使用后及时补充,需保证备品备件数量符合上述要求。上述备品备件涉及到的费用不再单独列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进场服务前将上述备品备件配置到位。中标人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设备情况,如不符合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4.9设备更换及入网:因设备故障或设备迁移导致的摄像机、存储、服务器等设备需要重新接入视频专网的,需按照合肥市公安局关于设备入网的要求做好资产登记(如IP地址、MAC地址、物理位置等基础属性)。设备损坏需要更换的产品应为同品牌且参数不低于原项目中采用的产品参数标准,且能与原系统兼容(原项目中使用的云存储设备为华为VCN3000;解码器品牌为海康;大屏为王牌47寸超窄边液晶拼接屏;交换机品牌为华为;前端视频监控为海康200万像素摄像头;电子警察与卡口为500万海康卡口系统;UPS不间断电源为艾泰沃备用电源系统和中电博微备用电源系统)。如原品牌已停产或原品牌提供的替代型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经县局同意后可采购其他品牌的设备。
4.10对接省厅、市局业务考核:及时响应省厅、市局业务考核要求,并在考核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对考核内容进行处理。
4.11对接县政府工作:运维期间内,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无条件提供保障,完成管线入地、杆件改造等工作。
4.12系统对接服务:雪亮工程启动建设后,运维方与雪亮工程建设方对接提供天网工程维护的全部资料及网络接口、视频平台接口等衔接服务。
4.13中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自2022年2月8日起至签订合同期间内天网工程所产生的的网络链路租赁费、电费。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控制费率为 100 %。
采购人将以本项目采购需求表中控制综合单价乘以中标费率作为合同结算的清单单价(举例说明:假如中标人的投标费率为70%,UPS电源主机及280块蓄电池的控制单价为37.63万元,则UPS电源主机及280块蓄电池结算时清单单价为37.63万元×70%)。本项目合同结算价=556.736万元*中标费率,如后期续签合同的,续签期间每年的合同结算价=519.106万元*中标费率。
序号 |
清单名称 |
清单特征 |
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 |
1 |
运维服务 |
见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
年 |
1 |
519.106万元 |
2 |
UPS电源主机及蓄电池 |
见采购清单表一 |
项 |
1 |
37.63万元 |
本项目采用费率招标。投标费率由投标人依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制定的运维方案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人按照自身了解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
投标费率包括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为完成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