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 商 需 求
一、磋商项目名称:南浔区生态建设指挥部2022年全区城乡人居环境遥感扫描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基础工作,是关系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好“重要窗口”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以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迎接高水平全面小康,决定在全省开展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会议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召开,区委书记温建飞在会上强调,全区上下要一鼓作气、奋力争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久战,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奋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建设绿色低碳共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州作出南浔应有贡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是践行“两山”理念、勇当绿色低碳发展探路者的政治任务,是建设美丽南浔、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现实需求,是迎接高铁时代、加快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战略举措。要提高站位,拿出最昂扬斗志冲刺创建。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主抓手,着力在“防反弹、固底板”“查问题、补短板”“强特色、拉长版”上发力,把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要闭环管控,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建立区镇村三级作战指挥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隐患排查体系,确保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完善网格治理体系,实行网格化清单管理,实现人口清、场所清、隐患清、动态清;完善联合执法体系,整合资源、力量下沉,提升生态执法质效;完善督查考核体系,采用“日常检查+专项督察”模式,推动形成督察闭环机制。全力推动南浔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服务内容
序号 |
类型 |
内容 |
备注 |
1 |
全域遥感扫描 |
3期全域遥感扫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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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点专题监测 |
2期扬尘污染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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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期全域土地整治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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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维护 |
区、乡镇、村三级系统使用、运行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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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局部重点区域扫描监测 |
局部重点区域扫描监测 |
800元/平方公里 |
四、其他
1、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完成全域遥感扫描二期成果后20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款的40%;
最后一期成果完成后20日内采购方支付剩余合同款。
重点区域扫描监测的服务费,按照800元/平方公里,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如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为大型企业,须将采购项目金额的40%分包给中小企业。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