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龙口市南山路城市提升设计方案编制项目,总预算:80万元, 共分一个包。
1.2设计范围及内容
设计范围:南山路南起荣乌高速黄城收费站,北至黄县大道,分别与龙泉路、港城大道、实验路、黄县大道相交,全长约4.15公里。
设计内容:南山路两侧沿街建筑户外广告和灯光亮化规划设计。
设计范围示意图
2、设计依据
2.1业主提供的技术资料;
2.2 现行的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4)《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5)《山东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户外广告管理》
(6)《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技术导则(试行)》
(7)《龙口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技术导则》
(8)《龙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
(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10)《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1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12)《道路与街道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7000.5-2016
(1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4)《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2015
(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6)《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7)《泛光照明指南》GB/Z26207-2010
(18)《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
(1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21)《固定式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0
(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23)国家颁发的其它有关电气、灯具安装施工规范规程。
(24)其他现行规范、标准、规程。
3、具体要求
3.1规划设计要求
南山路作为龙口市重要交通出入口,是交通网络中的南北向城市主干道,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展示“最美龙口、活力港城” 的城市形象,结合龙口市上位规划对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和灯光亮化两部分进行城市提升规划设计。
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项目范围内风貌、功能、景观等重要因素,结合周边已开发待开发工程考虑项目的可实施性,规划设计应侧重于提升方式的框架建构,对广告店招、灯光亮化等内容进行规划设计,达到指导设计施工的深度。
方案设计应满足项目对设计内容的需求,并以效果图的形式展示,体现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前后效果对比。
3.2规划设计目标
(1)提升形象:以龙口市“十四五”规划为指导,以促进消费、服务民生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特色经营与错位发展相结合的发展理念,推动文化演艺、旅游观光、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展览展销等多业态、多功能联动发展,展现龙口十四五规划中“北方样板山东龙头”的城市定位。
(2)节能环保:以可持续发展的规划策略,采用节能环保的绿色材料,合理平衡效果和经济间的关系。
(3)经济安全:现场原有设施及光源规划设计时要充分利用;设备选型遵循技术先进、功能适用、运行可靠、维护经济、投资节约、环保节能的原则。
(4)突出重要节点。项目全线4.15公里,要聚焦能展现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 重点规划设计打造。
3.3规划设计原则
(1)节能原则:提倡节能,绿色环保和科技创新。
(2)经济原则:方案要经济节约,设备选择突出费效比,便于安装和维护检修。
(3)安全原则:强调公共建筑和公共空间的安全特质。
(4)集控原则:强调片区所有的灯光和回路控制都需要集中控制。
(5)灯具、光源、电源驱动等应设计为可靠耐用的常规产品,尽量避免设计使用需重新开模的特殊灯具。
3.4规划设计成果技术要求
提交成果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5规划设计成果提交要求
设计成果提交 8 份套,电子文档 1 份。
4、服务期限
自确定成交单位之日起7日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成果初稿,并与甲方沟通,汇报后 10 日内根据甲方要求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规划设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