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
1.在湟源县试点对历史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电子化数据收集整合建库、电子档案收集整理、不动产登记系统入库、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查要点,对各类林权类不动产依法登记流程探索。
2.在尖扎县试点探索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纸质登记数据收集、整理、录入、档案扫描、纸质宗地图进行转绘,实现宗地图矢量化,不动产林权类登记数据汇交库建设,对历史宗地图形、属性等资料缺失数据整合方案研究,不动产登记系统入库。
3.结合试点县工作技术路线,不断完善作业流程和作业方法,形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标准规范,为全省不动产林权类数据整合工作打好坚实的“理论+实践”基础。形成以下标准规范: 1.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指南(试行);2.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规范(试行);3.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质检规范(试行);4.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标准规范(试行)。
4.完善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数据库,完善省级登记平台查询功能,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基础上补充完善林权登记整合数据库,编制林权类不动产单元代码,保留并关联原林权登记编号,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进行标准矢量化转换,统一整合存储于数据库。完善当前登记平台查询功能,实现林权类不动产信息查询和登记簿查询。
5.结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以及数据库质检规则等相关标准,研发青海省林权类不动产存量数据质检工具,其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工程管理、数据导入与导出、元数据浏览、数据质检、质检规则配置与编辑、数据转换、数据质检结果管理、软件管理、地图浏览等功能。
6.全省45个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质检省级入库
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标准规范(试行)》,确定汇交程序、汇交格式及内容、数据文件组织结构及命名规则等相关标准,完成全省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质库检省级入库。
1、基本要求
(1)坚持不变不换原则,原有登记证书继续有效,不否定原有登记成果,不搞推倒重来;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全方位、多角度研究解决林权登记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将依法依规贯穿整个登记过程,依法合理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2)全面完成试点县数据整合。基于统一平台、同一张底图,将林权登记数据逐宗落图,做到图、属、档信息三一致,在数据整合过程中,重点围绕登记信息问题、权属重叠、地类冲突、确权程序、已登记未发证等五方面梳理排查历史遗留问题。
(3)聚焦突出问题,探索解决路径。针对地类交叉、权属重叠等矛盾尖锐问题,坚持合法合理、分类施策,采取边整合边规范、分类处置的方法,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探索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方法。按照林权登记的标准规范,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遥感影像等已有成果,采取以内业影像判读和外业实地勘验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调查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外业工作量,降低调查测绘成本。
2.空间数学基础
林权类不动产数据整合空间要素需建立统一的数学基础,才可以实现土地、房屋、林权等统一到一张图上管理,本项目必须采用以下数学基础:
坐标系:CGCS 2000;
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方式:3度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6度分带高斯-克吕格投影;
比例尺:1:500~1:10000,1:10000~1:100000。
3.数据存储
要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林权数据进行梳理整合,按照统一的数据格式组织存储:
成果库数据格式: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对数据库格式的要求进行转换:
成果库空间要素数据格式:采用ArcGIS Geodatabase格式保存;
成果库属性数据格式:采用Oracle格式保存;
文件数据格式:电子档案等资料以文件方式保存,采用PDF、JPG、TIFF等格式保存。
3.1成果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青海省林权类不动产存量数据质检工具 |
1 |
套 |
湟源县林权类不动产汇交数据库 |
1 |
套 |
尖扎县林权类不动产汇交数据库、档案数据库(按档案管理要求格式存放,扫描内容以文件形式存放) |
1 |
套 |
完善省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数据库 |
1 |
项 |
全省45个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质检省级入库
|
1 |
项 |
3.2技术文件资料成果
技术文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省级试点工作报告;
(2)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质量检查报告;
(3)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指南(试行);
(4)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5)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质检规范(试行);
(6)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汇交标准规范(试行)。
4.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清理规范林权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21号)
(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林权登记成果资料整合移交和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2020〕335号)
(4)《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5)《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6)《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底
2.交货地点:青海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3.付款方式 :
在供应商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中标价款总额的80%,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后支付中标价款剩余的20%。项目验收后一年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