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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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1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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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 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1项 |
一、 项目背景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位于南宁市东部,为南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4个副城新城之一,包含伶俐、峦城、六景、长塘、南阳5镇部分用地。建设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是南宁市倾力整合资源要素打造的新的重要产业发展载体,是南宁市落实“东融”战略、“强首府”和“强产业”战略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南宁东部产业新城建设,需开展该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启动区总体规划面积为29.38平方公里,分为六景片区(14.5平方公里)、伶俐片区(13.65平方公里)、峦城片区(1.23平方公里)三、规划目标 合理配置空间资源,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用地布局,建设共享、高效的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保证启动区产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并带动周边区域开发建设。 启动区控规要做好与东部产业新城概念性规划编制衔接,特别是在产业布局、公服配套、交通路网设计、地下管廊标高等方面要统筹考虑。 四、规划设计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7.《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9.《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10.《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1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16) 1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6) 13.《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版) 14.《声环境功能区划定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15.《南宁市城市道路景观建设标准》(2016) 16.《南宁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南府办〔2012〕135号) 17.《南宁市水功能区划》(南府复〔2012〕107号) 18.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二)上位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1.《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南宁市横县六景镇总体规划》(2009-2025); 4.《南宁市青秀区伶俐镇总体规划》(2015-2020(调整)) 5.《南宁市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规划》(2008-202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7.《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8.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9.其他相关规划 五、规划内容和深度要求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并达到有关部门评审及报批的要求。规划内容应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布局要求,规划成果须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规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用地布局、综合交通、竖向、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卫、综合防灾减灾、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内容。 六、成果要求 (一)文本、说明书材料 20份;简本 20份。内容要求如下: 1.规划文本(含图则)、说明书(含技术指标、分期建设建议); 2、缩图(设计图纸、分析图及重点地块控制图等); 3、简本主要供评审和上报政府使用,内容包括简单的说明和主要附图; (二)图纸成果(图纸比例以能表达设计意图为准)。 (三)电子数据:提供含全部设计文件的光盘两套(平面图纸文件采用AUTOCAD08以上版本,效果图文件采用JPG图形格式,说明文本采用MICROSFT OFFICE97及以上版本),内容包括文本及其简本,全部dwg和jpg文件。 七、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按以下五个阶段开展: (一)第一阶段——调研及初步成果阶段 从合同签订30日内,中标人进行现状调查,开展踏勘、部门座谈等工作,充分分析了解情况,基础资料收集、整理,提交初步方案成果。 (二)第二阶段——深化初步成果阶段 初步成果专家评审会后20日内,中标人根据初步审议意见进行方案深化和调整,提交中期成果。 (三)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中期成果专家评审会后20日内,中标人根据专家意见,做全面修改,完善深化规划方案,中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成果。 (四)第四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提交最终成果,报审批机关审批。 八、附则 (一)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横州市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本项目中标人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与其他项目以及相关规划设计间的协调工作。 (二)规划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横州市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所有,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横州市人民政府、青秀区人民政府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三)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四)中标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有权对中标人做出处罚: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服务需求一览表规定内容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五)本服务需求一览表内容解释权归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所有。 (注: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工作后延的,具体工作进度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
734.5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办公室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二)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三)其他:根据审查会、工作对接会、协调会、评审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设计内容 五、其他要求: ▲(一)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1)设计费:设计成本及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收集,中标人因项目评审、咨询、汇报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2)会务费:包含但不限于除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之外所有会议的专家评审费、差旅费等。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 中标人因规划编制需要,向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备注:因各阶段评审、报批或按照领导部门批示意见,需要修改成果方案或更新相关基础资料数据,所增加的工作量,委托单位不再追加服务费。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分五次支付合同款。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次付款:提交初步方案汇报成果,初步方案汇报成果经业主方审议通过后15日内,付合同款的30%;第二次付款:提交完整规划文本送审成果,送审成果通过业主方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后15日内,付合同款的30%;第三次付款:依据专家评审会修改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呈报市规委会的报审成果,成果经南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付合同款的25%;第四次付款:依据规委会审议结论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成果,报批市人民政府的设计成果验收合格,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并提交最终成果15日内,付合同款的10%;第五次付款:规划成果使用中未发现有重大错误,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满1年后15日内,付合同款的5%。 (三)对合同条款的调整 ▲1.由于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费用的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超过合同规定时间10日,采购人有权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同意后解除合同。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城乡规划专业高级职称,持有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主持项目的全面工作,且必须直接参与项目全过程。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项目主要团队人员应为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中标人承诺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时、保质提供规划服务(包括合同约定的服务以及因项目需要临时增加的合理规划服务,并对整个项目负责,承诺按要求参加与本次采购规划相关的各种评审会、咨询会、专题会议;同时承诺按照技术团队、人员安排构成要求配置优秀技术人员参与项目的编制工作)。 ▲3.在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重大会议安排的情况下,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亲自出席会议。 ▲4.最终成交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和服务承诺,将列入《城乡规划编制合同》,未兑现承诺的将被视为违约。 ▲5.若由于中标人原因、编制技术深度不足或成果质量方面原因,规划项目如连续两次未通过重大规划项目评审会,采购方有权扣除该阶段应支付的项目设计费用的5%作为惩戒。本条款将列入《城乡规划编制合同》予以明确。 6. 联合体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7.其他如有请提交的材料: (1)同类项目业绩或规划项目获奖证明材料等 (2)项目组投入人员职称或执业资质证明材料等 (3)投标人资质、信誉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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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2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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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 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1 |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范围基础数据测绘 |
1项 |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对南宁东部产业新城范围内开展约150.54平方公里1:2000地形图测制和项目启动区19.22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测量工作。项目范围涉及行政区域有:六景镇、伶俐镇和峦城镇。 ▲二、成果要求 成果数据要求满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成果入库和南宁市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一张图发布要求。 三、作业规范及依据 (1)《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2)《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 (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15967-2008; (4)《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5)《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T73—2010;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CH/T2009-2010; (8)《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范》GB/T14912-2005; (9)《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10)《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2008;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2)《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13)《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1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5)《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8.1-2019; 四、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正形投影按3度分带,中央子午线为东经108°。 (4)基本等高距要求1:500为0.5米,1:2000为1.0米。 (5)成图比例尺:项目启动区范围内按1:500,项目启动区范围外按1:2000。 (6)图幅分幅、图名及编号:图幅采用50cm×50cm正方形标准分幅,图幅编号都按西南角坐标编号,纵坐标(X)在前,去掉2后从左到右取5位,横坐标(Y)在后,去掉代号后从左到右取5位。 ▲2、成果精度要求 (1)1:500成果精度要求 ①图根点相对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5.0cm。 ②地物点相对邻近图根点点位中误差和同类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不大于±25cm。 ③高程注记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得大于±15cm;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表不大于1/3等高距。 (2)1:500成果精度要求 ①地物点平面点位中误差为±100.0cm,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为±80.0cm。 ②等高线插求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基本等高距的1/2。 ③图根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一级图根点不应大于±5厘米,二级图根点不应大于±20厘米;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4高程注记点分布应能反映地形地貌特征,一般测注在地貌特征点和道路交叉处、桥梁等地物特征点上,且分布均匀,高程注记点平均间距应不大于100米,平坦地区及地形起伏平缓地区可放宽至1.5倍,地形起伏较大地区可适当加密。 ▲3、成果质量要求 (1)测绘成果图要求提交DWG和EDB两种成果格式。 (2)DWG格式成果要求采用南方Cass7.0以上版本成图,图式图例满足《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规范要求; (3)EDB格式成果要求1:500成果采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EPS2016软件南宁国土基础地理500模板,1:2000采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EPS2016软件南宁国土基础地理2000模板成图,各地形、地貌点、线、面要素表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和EPS2016软件要求,通过EPS2016(南宁国土业务CGCS2000)基础地形检查、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成果入库和南宁市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一张图发布要求。 五、提交成果 ▲1、 地形图成果资料 ①1:2000和1:500地形图数据总图电子版(EDB文件格式) 各1套。 ②1:2000和1:500地形图数据总图电子版(DWG文件格式) 各1套。 ▲2、 文档成果资料 (1)技术设计书,纸质版1套。 (2)工作总结,纸质版1套。 (3)技术总结,纸质版1套。 (4)检查报告,纸质版1套。 (5)仪器检定证书,纸质复印件1套。 (6)第三方检查出具的《测绘成果检查报告》,纸质版1套。 六、项目组织服务方案要求。投标时请提供项目组织服务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1)对项目内容的分析和理解:能够对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作业要求(含技术路线及作业流程)及成果要求进行描述;投标人如能结合南宁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数据情况、南宁市自然资源电子政务综合云平台和历年1:2000、1:500地形图测制等工作的要求,阐述数据汇交方案及项目实现方式,对项目建设的重点及难点有详细阐述,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请一并提供。 (2)实施方案要求:能够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工作,提供项目实施方法及保障措施、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及项目进度安排,如投标人有质量管理体系,设置有专职质量检查部门,应急预案,请一并提供。 |
474.2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签订合同两个月内提交全部成果资料。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横州市六景镇景春路3号南宁东部产业新城筹建工作办公室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或成果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供应商须免费修改完善相关内容。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项目验收的费用; (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供应商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后,采购人支付90%的合同款,项目成果结算经南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剩余合同款。 ▲3、项目实施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专业(以其 “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其他电子文件。 (2)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A、实施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标供应商在职在岗员工,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B、投入实施人员专业必须为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相关专业(以其 “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载明专业为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C、项目开展后若要更换实施人员的,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同时替换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替换人数不超过5人。 (3)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现场核实实施人员身份,若发现与投标及报备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其服务并要求更换实施人员,若出现上诉问题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 ▲4、保密要求: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5、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如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人民政府颁发的奖项、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相关材料) 6、本项目合同文本中的条款如与项目需求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表、中标供应商响应条款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