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服务项目中包含货物的,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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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龙舟比赛 |
项 |
1 |
一、举办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待定 (二)地点:在南宁市邕江大桥旁畅游阁附近水域 二、赛事组别设置
三、赛事规模 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至少30支龙舟队伍参赛。 四、赛事工作: (一)前期策划:制定赛事总体方案,包含且不仅限以下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安保方案、应急预案、救生应急方案、赛场医疗救护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媒体宣传方案、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开闭幕式方案、颁奖仪式方案等。 (二)安保工作:向公安部门申请活动备案,办理行政安全许可,提供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组织安保人员、布置安保设施、执行安保工作。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落实水上水下安全风险评估公司、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办理封航通知并进行公告,进行水上交通安全维护。负责联系属地管理单位,配合做好本次比赛与辖区相关事项,做好比赛期间维稳工作和观众组织事宜。 (三)场地布置:搭建主席台、观龙台、赛场、运动员休息区、观众区等比赛所需区域。赛道布置施工(必须由有水上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布置),在赛道上、下游界限外设置警戒船、禁航标志;比赛结束后,当天拆除赛道以及撤除警戒船、禁航标志。 (四)宣传工作:设立赛事媒体区,组织媒体报道宣传,做好媒体证件注册管理工作。邀请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广西体育网、南宁广播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等区内外各大主流官方媒体对比赛过程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新闻稿件要求在15篇(次)以上,自治区级3篇(次)以上。收集媒体报道及报道链接清单给采购人;在电视台(市级及以上)和网络直播平台进行全程直播赛事;在主席台区域、运动员休息区、观众区域架设赛事直播设备,安排赛事讲解员在观众区进行现场解说 (五)赛事形象设计:营造赛事氛围所需物料设计制作:证件、服装、示意图、引导指示牌、秩序册、成绩册、开幕式、抽签仪式、闭幕式及颁奖仪式场景设计制作。 (六)邀请领导嘉宾:落实参加开赛仪式的领导嘉宾,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七)服装:负责工作人员(含领导嘉宾)、裁判员的定制及分发。 (八)聘请人员:志愿者、主持、礼仪人员、安保工作人员、竞赛工作人员、裁判组人员、技术代表、疫情防控人员等。 (九)物资保障:提供办公用品、裁判用品、竞赛设备和器材、医疗药品、救生防护用品等。 (十)赛场配备救护车2台以上,医疗人员6名以上,设置医疗救护点2处以上。 (十一)为赛事工作人员、嘉宾、裁判员、运动员、志愿者等所有参与赛事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十二)支付比赛所有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场地、布置、器材、运输、宣传、服装、办公用品、医疗救护、安全评估费、裁判组劳务费、奖金和参赛奖、奖励物资等一切该项赛事所有费用。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竞赛组别前六名队伍获优胜奖,颁发奖杯、奖金。 2.优胜奖总奖金:147,000元(税前) 3.未获优胜奖并遵守大会纪律参加比赛的队伍,奖励:绿城组12人龙舟各队2000元(税前),公开组22人龙舟各队4000元(税前)。 (十四)赛事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总结,应于45个工作日内出具赛事审计报告给采购方(一式三份)。 五、裁判团队要求: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各一人):具备龙舟项目国家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证书。 (二)裁判长和副裁判长(不少于10人):具备龙舟项目国家一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证书。 (三)裁判员(不少于15人):具备龙舟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级别裁判员证书。 六、场地、器材要求: 符合中国龙舟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器材数量满足比赛要求。 七、赛事相关仪式 (一)开赛前表演(20分钟) 突出传统文化与体育文化相结合,宣传传统节日特点。 (二)开赛仪式: 现场气氛预热表演; 主持人介绍参加开赛仪式的领导和嘉宾; 邀请领导讲话; 邀请领导为龙舟点睛; 邀请领导宣布开赛。 (三)颁奖仪式: 总裁判长宣读各组别比赛成绩; 领导嘉宾为获奖运动队代表颁奖。 成交方负责搭建主席台和表演舞台、提供音响设施设备,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召集获奖队伍集中并组织颁奖。 |
13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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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最高限价合计(元) |
1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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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后续工作完结止。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服务期满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后续工作完结止)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五、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违约责任: 1、如在比赛前5个工作日,成交供应商不能或不能完全向采购人提供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按违约处理,则采购人可以按相关规定指定第三方承办此次赛事。 2、如在比赛进行中,因成交供应商不能或不能完全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而导致比赛停滞,或无法正常进行,在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改正以使比赛恢复正常。 3、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场地布置、器材、竞赛组织、接待费(包括食宿及交通费)、人工费(含裁判员等赛事参与人员费用)、活动策划执行费、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赛事奖金、附加培训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供应商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响应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4)包含所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1)成交供应商完成赛事的报名工作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款项;(2)成交供应商完成赛场搭建后,经采购人检验合格,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50%的款项;(3)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赛事审计报告、赛事总结、宣传统计等完赛资料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