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城镇社区作为城市建设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提升生活品质、共享美好生活的核心载体。完善提升城镇社区建设治理,对我省建设“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区主义制度优越性 的重要窗口”和国家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具有基础性推动作用。
为贯彻全省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以“三化九场景”为标志的优质城镇公共服务从局域供给向全域覆盖布局, 规范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通过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结合社区单元划分统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落实全面推进城镇社区建设提升的工作计划,并为后续制定实施各社区建设提升实施方案、衔接优化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设定地块规划条件以及老旧小区片区化改造要求等工作做好基础。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加▲号项需实质性响应)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泰顺县域,按照中心城区和乡镇两个层次分别开展规划指引与要求。
在中心城区范围,依据泰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结合街道和社区(村)行政边界综合确定社区空间范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和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远期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
▲3、规划内容
(1)规划背景与规划总则
综合阐述宏观(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背景,政策导向,泰顺县现状发展概况和主要特征等。明确编制范围与期限、编制依据与规划原则等。
(2)现状分析评估
开展现状社区、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分析与评估,包括现有街道、城镇及社区、村庄与15分钟生活圈、5分钟生活圈面积的对应关系;评估各级邻里中心建设情况和服务能力(覆盖范围、服务人口等);评估未来社区各场景(邻里、教育、健康、交通等)实现水平,提出存在的重点问题等。
(3)规划衔接
梳理上位和相关规划对社区建设在定位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重大项目、分期推进等方面提出的要求,提出贯彻衔接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
(4)目标与策略
遵循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原则,紧扣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要求,提出城镇社区规划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分项目标体系,明确规划建设策略。
(5)社区空间布局
提出全域社区布局,统筹优化社区建设所需的支撑体系,明确社区特色,提出打造特色的各类措施。
(6)社区建设指引
根据未来社区的分类,结合相应场景,明确建设标准。同时,分社区提出建设指引方案措施,编制建设指引。
(7)典型街道和社区单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综合考虑建设条件和建设提升需求,选取部分街道和社区单元编制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和深度需满足《浙江省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详见附件)及浙江省相关规范要求。
(8)分期建设与近期行动计划
提出社区分期建设目标,近期建设重点内容,特别是明确近期需编制提升方案的城镇社区。
(9)实施保障政策
提出社区建设模式,提出保障社区建设的资金、土地、人力、运营管理等各项政策措施。
三、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评审成果并公示(不少于20天);2022年8月底前完成最终成果(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具备支付条件后支付费用20%,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费用50%,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支付费用30%。
▲(三)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2.5%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经评估并得到采购人认可后返还(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四)成果形式及时间要求
(1)技术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成果形式:以PPT形式提交文本成果。
(3)成果数量:各项成果各10份。
▲(五)服务要求
1.服务响应:要求提供7*24小时的实时支持响应服务。未经采购人许可,本项目投入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工作期间,保证随叫随到。要求在12小时内响应招标单位提出的疑问并进行答复,如有必要,应及时提交修改意见。
2、5年售后服务保障
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后5年内,无偿提供规划指导意见。
3.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服务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参考的文件资料等。
5.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6.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未经采购人同意,关于本项目的任何情况均不得私自对外发布或散播,否则,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7.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建设要求。
8.编制署名权归成交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编制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编制成果。
9.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编制成果。
10.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a.提交成果不符合相关规范;
b.提交的成果图纸、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c.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规划成果的。
▲(七)验收
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文件精神要求,最终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及规划相关部门备案工作。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八)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合同由成交方与采购单位签订。签订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方按照采购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如发现成交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单位有权向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要求:
1.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