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总则
1.1本技术规范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2供应商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委员会鉴定供应商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
2、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产品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本次采购产品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检验、通过有关部门验收、维保期服务、产品终身维修等各项工作,并保证投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如中标,中标供应商及制造商对中标产品使用的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中标供应商须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与维保卡。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与说明,投标文件须对下列要求作出实质性回应。
3、供应商须完成下列项目:设备设计、制造、试验、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技术服务及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等各方面对供应商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相关文件的提交、与技术规格一致的设备图表及资料、质保期内的维修。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投标报价必须包括运杂费、保险费、进口关税(如有)、增值税、海关费用(如有)、检验检疫费用(如有)、材料损耗费、采购保管费、安装费、调试费、检验费、培训费、维修保养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风险和用户移交使用前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直至设备试运行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建设单位的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除发生下列因素可调整合同承包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采购人除协助提供设备存放场地以外,设备制造、运输、装卸、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二、 采购总内容(以下所有参数是为了对拟投标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更好的说明,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的产品参加。产品性能是否相当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
标段一:体外除颤监护一体机 采购预算110万元
体外除颤监护一体机: 采购预算110万元;数量11套。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1 |
除颤监护仪 |
11套 |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货。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2 |
技术资料 |
全套 |
||
3 |
投标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标段二:转运呼吸机 采购预算451000元
转运呼吸机:采购预算451000元;数量11套。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数量:11套 |
2 |
技术配置参数 |
2.1▲ |
气动电控型,≧2.4TFT彩屏,分辨率320*240像素,主机重量: ≤1.2Kg,显示屏可显示电池状态、外界电源情况、实时气道压力、平均气道压力、峰值气道压力等状态 |
2.2▲ |
气动电控型,≧2.4TFT彩屏,分辨率320*240像素,主机重量: ≤1.2Kg,显示屏可显示电池状态、外界电源情况、实时气道压力、平均气道压力、峰值气道压力等状态 |
2.3▲ |
具备中文语音智能导航操作和报警功能,主机上可通过不同颜色区分幼儿、儿童及成人模式参数设定,方便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上机,节省抢救时间 |
2.4 |
配备专用急救包转运平台,可手提、单肩背,包可直接固定于急救车或担架床上 |
2.5▲ |
呼吸模式:IPPV、A/C、CPR模式可实现语音及动画提示心肺复苏操作并通气,CPR模式下,可通过蓝牙功能与心肺复苏机联动,实现30:2按压及通气功能,增加在急救环境下抢救手段 |
2.6 |
工作压力:2.7 ~ 6.0bar |
2.7 |
吸呼时间比: 1:1.67 |
2.8 |
氧气浓度:60%和100%,2档可调 |
2.9★ |
分钟通气量:3-20L/min连续可调 |
2.10 |
每分钟呼吸流量(MV):3-20L/min可调,8档可调 |
2.11 |
呼吸频率:5~40bpm,10档可调 |
2.12 |
触发压力:-5~-1mbar之间,误差±1mbar |
2.13 |
监测指标:气道压力(-10~60mbar),气道阻塞,电池电量,气源压力等 |
2.14 |
气道压力上限:20-60mbar连续可调 |
2.15★ |
气路系统安全压力:≤100 hPa |
2.16★ |
呼吸系统顺应性≤ 100 ml/cmH2O |
2.17★ |
吸气和呼气阻力:流量30L/min和60L/min不大于6hPa |
2.18 |
呼吸软管接头:内Φ15mm/外Φ22mm |
2.19 |
呼吸机气源连接管道接头规格:外螺纹9/16-18 |
2.20 |
电源:AC:100 ~240V, 1.5~4A,50/60HZ;DC:12V 适配器 |
2.21 |
可充电锂电池,电池功率≥3400mAh,可连续使用6小时以上 |
2.22★ |
防水保护等级:IPX4 |
2.23▲ |
通过EN1789车载测试认证,有国际认证证书,产品通过FDA或CE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
3 |
适用范围:用于院外或院内的幼儿、儿童、成人患者进行转运途中的呼吸生命支持 |
标段三:心肺复苏机(胸腔按压机) 采购预算1694000元
心肺复苏机(胸腔按压机): 采购预算1694000元;数量11套。
序号 |
招标要求 |
一 |
治疗有效性: |
1 |
符合《2015AHA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心肺复苏的替代技术和辅助装置”的相关规范,符合《2016中国心肺复苏专家共识》中“机械复苏装置”的相关技术类型。 |
▲2 |
按压技术:采用结合胸泵和心泵机制、模拟心脏搏动原理的智能3D按压心肺复苏技术,能比徒手CPR更高效率地改善血流动力学效应,减少复苏过程引起的损伤。(提供相关佐证)。 |
3 |
性能指标(提供注册检验报告佐证): |
3.1 |
按压频率在102次/分钟,实际按压频率误差≤±1次/分钟。 |
3.2 |
按压深度在5.2厘米;实际按压深度误差≤±0.2厘米。 |
3.3 |
按压释放比范围: 50%±5%。 |
3.4 |
按压通气模式:连续按压模式和30:2模式。 |
3.4.1 |
两种按压模式切换时,无需暂停,在工作期间可灵活转换。 |
3.4.2 |
30:2模式下,30次按压后,2次通气停顿时间不大于3秒。 |
▲3.5 |
最大工作倾斜度:≥42°,确保下楼梯、转运途中能持续稳定实施胸腔按压,也不会损害患者。 |
3.5.1 |
在主机工作倾斜度范围内工作状态下,按压频率仍能保持在100-120次/分钟范围内,且实际按压频率误差≤±1次/分钟。 |
3.5.2 |
在主机工作倾斜度范围内工作状态下,按压深度仍能保持在5.0-6.0厘米范围内,且实际按压深度误差≤±0.2厘米。 |
3.5.3 |
在主机工作倾斜度范围内工作状态下,按压释放比仍能保持在 50%±5%范围内。 |
3.6 |
额定工作低温环境下性能好:在温度≤-5℃,能持续稳定实施胸腔按压,以满足低温环境院外急救的使用需求。 |
3.6.1 |
在额定工作低温状态下,按压频率仍能保持在100-120次/分钟范围内,且实际按压频率误差≤±1次/分钟。 |
3.6.2 |
在额定工作低温状态下,按压深度仍能保持在5.0-6.0厘米内,且实际按压深度误差≤±0.2厘米。 |
3.6.3 |
在额定工作低温状态下,按压释放比仍能保持在 50%±5%范围内。 |
3.7 |
额定工作湿热环境性能好:在温度≥45℃、湿度≥93%,能持续稳定实施胸腔按压,以满足高温环境院外急救的使用需求。 |
3.7.1 |
在额定工作湿热环境状态下,按压频率仍能保持在100-120次/分钟范围内,且实际按压频率误差≤±1次/分钟。 |
3.7.2 |
在额定工作湿热环境状态下,按压深度仍能保持在5.0-6.0厘米范围内,且实际按压深度误差≤±0.2厘米。 |
3.7.3 |
在额定工作湿热环境状态下,按压释放比仍能保持在 50%±5%范围内。 |
3.8 |
车载运行性能:在三级公路、行驶速度40km/h,运行200km状态下,能持续稳定实施胸腔按压,以满足长距离转运期院外急救的使用需求。 |
3.8.1 |
在车载运行环境状态下,按压频率仍能保持在100-120次/分钟内,且实际按压频率误差≤±1次/分钟。 |
3.8.2 |
在车载运行环境状态下,按压深度仍能保持在5.0-6.0厘米内,且实际按压深度误差≤±0.2厘米。 |
3.8.3 |
在车载运行环境状态下,按压释放比仍能保持在 50%±5%范围内。 |
★3.8.4 |
通过EN1789《医用车辆和其设备道路救护车标准》测试。 |
3.8.5 |
EMS适应性,紧急医疗服务环境适应性:符合医用电气设备IEC60601-1-12所定义的EMS环境(紧急医疗服务环境)下使用要求。 |
★3.9 |
按压方式:垂直按压胸腔+胸腔覆盖挤压相结合。 |
二 |
安全可靠性(提供注册检验报告佐证): |
★4 |
驱动方式:电动电控。 |
★5 |
电池运行时间:新电池充满电情况下,单块电池最大运行时间≥60分钟。 |
6 |
电池最大充电时间:≤4小时。 |
7 |
具有电量指示,低电量指示灯闪烁警示后,仍可连续工作时间约10分钟,在不中断按压的状态下,连接外部交流电源,确保持续稳定的胸腔按压。 |
★8 |
外部交流电源:可接220V交流电,持续稳定实施长时间胸腔按压,并同时给予电池充电。 |
9 |
紧急关闭:当主机发生错误,不能继续工作时,可暂停、停止按压或关闭主机。 |
10 |
按压头手动归位:当主机发生错误,若按压头未归位,能够手动将按压头推回零位。 |
11 |
对地漏电流:正常状态≤0.5mA;单一故障状态≤1mA; |
12 |
外壳漏电流:正常状态≤0.1mA;单一故障状态≤0.5mA; |
13 |
患者漏电流:正常状态≤0.01mA;单一故障状态≤0.05mA;应用部分加网电压≤0.05mA。 |
14 |
抗振性能:频率循环范围5Hz-35Hz-5Hz,振幅值0.35mm,振动循环15次后,实际按压频率与按压频率设定值误差≤±1次/分钟,实际按压深度与按压深度设定值误差≤±0.2厘米。 |
15 |
防撞性能:加速度50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碰撞1000次后,实际按压频率与按压频率设定值误差≤±1次/分钟,实际按压深度与按压深度设定值误差≤±0.2厘米。 |
★16 |
IP等级:≥IP34 |
三 |
便携性能: |
★17 |
主机(含动力电池)重量≤3.5Kg。 |
18 |
便携包耐用、方便携带,适用于院内、院外、急救转运途中提供高质量连续心肺复苏。 |
19 |
无挡板设计,不受软床垫影响。 |
20 |
体积小,在持续按压状态下,急诊经皮冠脉介入治疗时不遮挡视野,满足急诊PCI时实施CPR的方案要求。 |
▲21 |
可升级数据通信功能:具有蓝牙通信功能,能存储、下载按压频率、按压深度、按压中断时间以及心肺复苏总时间,可计算按压指数CCF。 |
四 |
配置要求(每台配置) |
22 |
心肺复苏机(胸腔按压机)主机 1台 |
23 |
锂电池1块 |
24 |
固定绷带1套 |
25 |
电源适配器(含电源线) 1套 |
26 |
便携式急救包1个 |
27 |
随机文件1份 |
标段四:过氧化氢消毒机 采购预算667000元
转运呼吸机:采购预算667000元;数量29套。
序号 |
招标要求 |
1 |
数量:29套 |
2 |
技术配置参数 |
2.1★ |
使用不锈钢雾化片,确保消毒机的使用可靠性; |
2.2★ |
出雾口与加液口集成一体,使用方便; |
2.3★ |
自带液位指示功能,方便加液; |
2.4 |
自带不锈钢快插排液接头 |
2.5★ |
≥4.3寸彩色TFT触摸屏,内置计算软件,计算结果直观显示; |
2.6 |
消毒灭菌数据记录导出,不可修改; |
2.8 |
可根据需要预约定时启动; |
2.9▲ |
参数设定:内置计算软件,具有按空间体积和按消毒时间计算双模式,可根据用户需求选择对应模式,输入空间体积或消毒时长,自动计算消毒参数,方便用户操作。 |
2.10 |
功能:可拓展电池组。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两用。 |
2.11▲ |
内置锂电池:≥6500mAh,使用时无需连接电源线,满电连续工作≥4h; |
2.12 |
电量显示方便观察仪器电量使用情况; |
2.13 |
无线遥控启停,可在消毒区域外部进行远程控制; |
2.14 |
便携小型化设计,较小的设备体积,机身材料聚乙烯; |
2.15★ |
设备尺寸: ≤285*216*195mm(长宽高); |
2.16★ |
设备净重:≤4kg; |
2.17★ |
消毒液:优先使用浓度低于8%过氧化氢溶液,所配套消毒液市面易于购买,非厂家专业配套。 |
2.18 |
雾化颗粒极细,≤0.3微米,扩散均匀; |
2.19★ |
雾化流量1-5ml/min可调; |
2.20 |
设备及配套使用的消毒剂与绝大部分材料兼容; |
2.21 |
杀灭效果≥99.9%,灭菌可达到6-log芽孢(嗜热脂肪芽孢,ATCC12980),可验证; |
2.22 |
残留少,过氧化氢最终分解为水蒸气和氧气; |
2.23 |
可杀灭肠道致病菌、化脓性球菌、医院感染常见菌、空气中细菌、致病性酵母菌及芽孢等,达到广谱杀菌效果。 |
2.24 |
灭菌时间:<40min; |
2.25 |
加药计量:<8毫升/立方米; |
2.26▲ |
加药速度:1-5毫升/每分钟; |
2.27 |
充满电时间:≈2h ; |
2.28 |
功率:<10w; |
各投标人如实响应采购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厂主要技术规格表、CFDA认可的检测报告、产品彩页(彩页上需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或制造商在国内办事处盖红章)等材料,在技术响应中详细描述所投设备的投标技术、性能。
标段一、二、三、四其他说明
▲1、投标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本项目包含本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等所有内容。招标文件的配置要求仅是本项目的关键技术要求,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无法实施或者缺少相关设备和配件的情况,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或补充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相关设备和配件。本项目所需辅材均需计入投标价。
3、投标供应商需保证投标资料的真实性,供货时,采购人将进行如实核对,如查实投标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上报采购主管部门,废除其中标人资格并有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4、本项目采购人将对到货设备进行严格验收,供应商投标文件偏离表中未注明偏离,但实际到货设备达不到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做验收不通过处理,对此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合同并给予相应处罚;供应商到货及安装、退货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供应商须慎重投标。
5、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给予佐证。
6、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采购内容中带“★”“▲”内容的相关承诺或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的货物如涉及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供应商未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用明显字体予以声明的,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等),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能通过,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商务条款
1.免费维护期
1.1▲免费维护期≥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每年免费维护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使用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1天免费维护期相应延长10天。免费维护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付款周期
2.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4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付清余款。(实际按合同约定)
2.2履约保证金缴纳: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10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账或保函)。12个月后退还。
3. 售后服务
3.1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中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响应时间2小时内,工程师24小维修排除故障。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故障最长修复时间在7个工作日之内,7个工作日内无法修复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买方由停机造成的损失。免费保修期之后继续提供保修服务至设备使用年限,收取配件费用。
3.2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并列明收费标准:买保修合同的方式及相应的价格、按次计费的价格。投标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公司所能提供的各种保修方式(比如按年或按次等),并列出详细的收费清单和服务内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
3.3对维修工程师的要求:维修前应将用户存储的扫描程序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遵守用户的机房管理制度。
4. 技术支持
4.1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并及时提供设备新功能和临床应用的资料。
4.2软件终身全免费现场维护、维修、安装。
5. 培训
5.1中标供应商应对用户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
5.2中标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上述二种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6. 安装调试
6.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用户通知后7天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正常运行,如果超出上述期限,中标供应商负责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设备安装调试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和功能要求的,每超出1天,中标供应商赔偿给买方合同总金额的0.5%。当累计赔偿金额到合同总价的5%时,买方有权终止全部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退还全部货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买方的所有损失。
6.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6.5投标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过程中医院需配合的内容。
6.6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1份,维修技术手册1份(或)套。
7. 验收
7.1 验收流程:产品验收分商务验收和技术安装验收。商务验收是指对产品安装前或安装后的货物、资料清点。进口产品需要提供报关、商检等资料。技术安装验收是指产品安装后功能、性能、质量及运行情况的验收,分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两步。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即可进行初步技术安装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7.2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检测计量、耗材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含在合同总价中。
8. 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交货。
9.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四、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提供完整成套的货物
2.货物的提供、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验、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维护等。
3.在采购人的配合下通过的验收;提供各种数据资料;直至通过验收。
4.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