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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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1.采购方按5:5比例拨付项目服务经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后即拨付项目50%经费用于服务活动开展。项目完成后,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县民政局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50%经费(据实结算)。 2、成交人必须在采购方支付服务资金前,向采购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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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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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期限 |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为期8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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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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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 |
□是 R否 |
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20﹞25号)、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卫健委、发改委、住建厅、残联《关于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意见》(皖民社救字﹝2021﹞54号)和《合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合民﹝2020﹞34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形成“物质+服务+心理”的救助方式,肥西县特困供养对象关爱服务项目为全县13个乡镇(园区)496名独居的因大病或重症慢性病、因残散居特困人员(或有照料人但照料人因高龄照料能力不足)提供关爱服务。
特困供养对象关爱服务活动,本项目分为两个片区,服务对象共496人。
第1片区:三河镇、丰乐镇、花岗镇、官亭镇,合计246人;
第2片区:上派镇、柿树岗乡、山南镇、高店乡、铭传乡、紫蓬镇、紫蓬山管委会、严店乡、新港工业园,合计250人。
注:服务对象如因核销等原因需要替换的,以肥西县民政局核定并提供的名单为准,作为经费据实结算依据之一。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推送方式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落实以“民政部门牵头、社会组织参与、联动乡镇(园区)、助力村居服务”工作机制,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照护服务。
1、落实驻点投送服务:依托肥西县乡镇“一园两站”(乡镇街道社会服务平台(乡镇社工站)),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驻点协助乡镇园区民政办推送服务;
2、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协助村居围绕本项目服务对象开展个案服务,提升社区面向民政服务对象的服务质量。
3、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结合民政部门志愿服务工作考核指标,培育发展项目实施所在村居的志愿服务力量,协助村居开展志愿者实名登记注册,组织开展“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助老服务活动。
(二)具体服务内容
整合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相关资源,面向县内13个乡镇(园区)的“高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入户走访慰问,心理慰藉、助洁、居所安检,以及血压血糖测量等健康监测服务,具体如下:
1.建立台账:建立项目总台账以及按“1户1档”标准建立个案服务台账(个案台账应包括:个案综合档案表、服务需求评估表、个案分类服务记录表、入户照片);
2.入户走访:按每月1次的频次开展入户走访服务,掌握动态情况。结合入户走访、每个案年度慰问不少于2次(首轮入户走访慰问品不少于50元/次/服务对象,春节前慰问品不少于100元/次/服务对象,慰问品种类、数量、单价等需向县民政局报备,批准后实施);
3.助洁服务:助洁内容包括打扫室内卫生、清洗床单、被套和衣物。
4.助餐服务:结合本项目物质慰问要求,以个案或小组活动的方式组织实施“爱心餐”服务(由项目中标单位服务人员自带食材入户开展),或根据服务对象需求,代为服务对象在网上定餐、代购米油到户。
5.健康监测服务:测量血压、血糖并记录(根据首次测量结果和询问本人或监护人,确定之后是否需要每次测量),血压、血糖数值如超过正常值,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民政办和村(社区)。
6.心理慰藉服务: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心理慰藉(心理疏导)服务。
7.居所安检服务:检查房屋是否危房,是否有用电、用气隐患。
8.政策宣传:发放并讲解特困人员享受相关政策明白纸,促进法定赡养人(监护人)履责。
备注:入户时和服务结束时分别与特困对象合影,用水印相机标注特困人员姓名和时间;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30分钟,如果实际情况需要延长服务时间,延长时间超过30分钟的,计入下次时长;入户登记表有本人或监护人签字按手印。
四、费用结算方式
1.采购方按5:5比例拨付项目服务经费,签订项目服务合同后即拨付项目50%经费用于服务活动开展。项目完成后,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县民政局验收合格后,拨付余下50%经费(据实结算)。
2、中标人必须在采购方支付服务资金前,向采购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