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转包。
2.重要指标
2.1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联系。
2.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2.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4本项目“技术参数”因防疫需要,为保证各片区学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本次分开招标肉类产品投标人不能提供国外肉类食品及国外相关冷链食材。
2.5工作职责:
2.5.1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
2.5.2各学校、幼儿园组织本学校大宗食材采购配送工作。负责做好每天采购计划报送,做好货物验收签字,做好索证索票和出入库工作。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组织学校评该小对配送方定点采购方的食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进行评议;
2.5.3供货商应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诚实守信,严格按合同要求配送食品到学校;自觉协调与学校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教育局,学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5.4各学校和供货商自觉接受教育局、财政局、纪委监委、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质量安全检测、卫生情况、食堂管理、饮食加工、价格、资全管理使用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学校的食堂食品安全,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商务要求(配送要求)
3.1.供货周期:不易保存的食品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投标人,由投标人按要求配送。
3.2.投标人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新鲜肉类等不易保鲜的食品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时间内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用餐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严格按《合同法》规定执行,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商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投标人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捡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3.1.配送商在贵德县内具有完善的配送网点和专用封闭式配送车辆,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有自有或租赁的仓储库房。
3.3.2.配送商每次配送食材的数量、种类以学校订单为准,以学校实际需求进行配送。学校应提前24小时通知配送商,配送商应在学校通知的配送时限前送达,并向学校提供同批次食材检验报告单。
3.3.3.各种食材价格不得高于贵德县市场零售价:(每周定价一定,进行市场询价)蔬菜类、水果类:按照先询价后配送原则,由教育局工作人员、配送商人员、部分学校
食堂管理员组成询价小组,每月在市场零售店询价一次,填写统一格式的《市场询价单》,
经三方询价人员签字,作为下月各学校配送食材结算依据。各学校结算时(以定价时的询价及下浮率定),蔬菜类、水果类询价基础上下浮10%;
各种食材结算价中包括食材成本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3.4.配送商提供的包装食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各类食品的技术参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1)蔬菜类、水果类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单;
(2)生鲜蔬菜及水果类食品均通过专业分拣,保鲜冷藏,确保配送品质;
(3)其它食品原料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3.5.各学校对配送食品进行严格验收。所配送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保持一致,若有不符学校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配送商承担。
3.3.6.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配送商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3.7.配送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学校除全部退货外,教育局将立即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全部质量保证金,配送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
3.3.8.配送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配送,禁止运输其他任何货物。运输时应有效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3.3.9.凡有回族等穆斯林学生的学校,配送商应采用清真生产、清真标识的食品,专车配送,配送人员为回族。
3.3.10.配送商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随车配送,做到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3.11.配送商必须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有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每学期至少培训1次。
3.3.服务期限:包1-包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3.4.配送数量:根据各学校、幼儿园需求。
3.5.配送车辆:符合食品配送车辆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供货及时,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食品
3.6配送地点:贵德县教育局各项目学校(具体详见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等3所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表)。
3.7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8.免费质保期:根据相关产品的质保期进行质保且自货物配送完成无产品质量问题;
4、其他要求
4.1.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的方式,所有食材采购单价原则上必须低于本地市场价进行供货,若该食材的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有争议的,以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行情为准,必要时进行价格调整(将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如数退还),如不进行调整的随时取消供货方的供货权。
4.2中标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取消投标人的供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一、是所供食品变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四、是掺假、掺杂、影响营养、卫生的;
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
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
十、是连续二次不能按时供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3、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学校名誉损失等事件,供货方除赔偿学校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4.5、若服务期限内应政府强制性要求须变更配送内容,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变更要求(提供承诺函)。
4.6.中标投标人有义务及时向贵德县教育局食堂食材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全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1.项目概况
(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贵德县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标段划分表 |
|||
分包种类 |
采购项目 |
配送片区学校 |
预算金额 (万元) |
包一 |
水果类 |
贵德县河阴小学 |
1000000 |
包二 |
水果类 |
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三 |
水果类 |
贵德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四 |
蔬菜类 |
贵德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五 |
蔬菜类 |
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六 |
牛奶、酸奶类 |
贵德县河阴小学 |
1000000 |
贵德县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标段划分表 |
|||
分包种类 |
采购项目 |
配送片区学校 |
预算金额 (万元) |
包一 |
水果类 |
贵德县河阴小学 |
1000000 |
包二 |
水果类 |
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三 |
水果类 |
贵德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四 |
蔬菜类 |
贵德县民族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五 |
蔬菜类 |
贵德县河阴寄宿制学校 |
1000000 |
包六 |
牛奶、酸奶类 |
贵德县河阴小学 |
1000000 |
备注:*1.投标单位中标后,于 10 个工作日内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经营场所及食品配送车辆视频监控系统安装配备工作,实现供货地点网络监控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
*2.为考虑学校购买成本和食品保鲜期,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并中标后在海南州贵德县设定独立的存储仓库或配送点(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投标单位须承诺在开始供货后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食品质量检验检疫检测报告并随货同行。必须将检验检疫检测报告按季度装订成册交由甲方存档备案,并做好每月的回访工作。